世界各国教师待遇
世界各国教师待遇
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教师平均工资,都高于类似的或同等资格的其他职业的平均工资,如日本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比同期毕业的其他行业世界各国一般都实行教师工资加各种津贴及附加待遇职员平均工资高16%左右;英国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比一般职员的平均工资高35%;法国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比高级熟练工平均工资高出近一倍;美国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一般高于普通企业职员工资额的25%-35%,也高于政府工作人员平均年薪,在全国13大行业中排名第六位。此外,各个国家在不同时期强调的重点也会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法国、意大利就是根据“一般公务员工资指数”来确定教师工资并与物价指数挂钩。日本、古巴则规定,教师的工资待遇应高于国家公务员。而亚洲的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西亚一些石油出口国的教师工资水平均高于一般公务员工资的水平。
瑞典
瑞典教师的工资收入在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斯德哥尔摩地区属偏高的,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新手,头一年每月能拿1.5万瑞典克朗,第二年以后可增加到1.7万克朗,以后逐年加薪,一般月工资在1.7万至2.5万克朗之间,其中
男教师比女教师工资高,教热门课(如电脑、科技、心理课)的比教基础课的收入高,在郊区任教比在市区任教收入高。校长们的收入比较可观,月工资平均在3.5万克朗左右。每个老师每周工作时间为45小时,其中35小时必须在学校,不管有没有课。其余10小时可以在家改作业等。
法国
法国作为世界闻名的文化大国,对教育自然是很重视的.教师们的薪金等待遇及社会地位都是不错的。单就薪金而言,小学教师月薪一般都能在1万法郎左右(远高于政府规定的6000多法郎的最低工资标准,100瑞士法郎=616.64元人民币);中学教师月薪在1.5万法郎上下;大学教师月薪大约2万至3万法郎。自然,小学、中学、大学有公立私立之分,名校普校之别,上下可以相差许多,这个数额也只是个大概。
日本
教师工资制度是教育财政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在教育财政预算中,教师工资所占的比例最大,目前大约占到80%。在日本,教师为公务员,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的工资必须高于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韩国
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
法国
法国早在120年前即1889年就通过立法确定小学教师为国家公务员,其工资由国家财政负担。
法国在19世纪末以前,其小学教师的状况与我国目前的农村教师的处境相似:由市镇政府雇佣,社会地位不高,工资待遇低下,市镇之间差别很大,而且常常得不到保障。法国小学教师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确立,有效地保障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各种合法待遇,对教师队伍的稳定和质量的提高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世界很多国家都将教师列为公务员,比如韩国就有《教育公务员法》,公立学校的教师属于教育公务员,而比较体现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的轮换制来自于日本。但中国的国情和日韩有很大区别,我国要实现教师待遇提高以及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体现教育公平,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除了重视并严格更遵守《教师法》,还必须解决广大“代课教师”等非正规编制教师的待遇问题,只有先行解决了教师队伍内部待遇差距过大的问题,教师变身公务员才不至于让“代课教师”更受伤,才不会加重阶层分化。
另一方面,公务员队伍内部的待遇问题,也不容忽视,日本之所以可以搞轮换制,因为他们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