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人申明条款
本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章程”)《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完整版章程可登录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址或通过招商银行网点查询),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视为本人已知悉并理解《章程》和《合约》的内容,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申请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
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乙方在此同意并授权甲方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提供和查询其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招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招商银行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相关资信机构等。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乙方了解并知悉,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因上述授权而获取乙方的个人信息。若乙方在使用甲方信用卡的过程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向征信机构提供乙方的个人不良信息,无须另行通知乙方。甲方承诺将要求接收甲方披露资料的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账户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甲方有权评估乙方的信用程度及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账户信用额度,故账户信用额度应被视为甲方可无条件撤销的信贷承诺。甲方须将账户信用额度
调整的信息通过电子(含网站公告)、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账户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账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使用
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适用于客户电话语音确认身份、信用卡网上银行登录及网络交易密码验证)、交易密码(可用于预借现金和刷卡消费),交易密码须逐卡设置。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设置交易密码的信用卡在适用区域内刷卡交易时,需要输入其交易密码并在交易凭证上签名。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办理的刷卡消费、存取款、转账结算、支付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通过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非银联卡组织在及在要求以外币结
算的商户、网站上使用信用卡时均以美元结算,如乙方能够通过甲方客户提供信用卡项下交易账单信息,并经甲方核实后,按照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要求,允许乙方用外币现钞和/或外汇存款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乙方使用信用卡所进行的交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则甲方不为乙方办理购汇手续。乙方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预借现金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卡组织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其中外汇兑换手续费按照结算金额的1.5%收取。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进行的消费和预借现金并以人民币记入信用卡账户的交易,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及其他费率,依照中国银联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
4、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过期自动失效,但乙方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
因信用卡卡片的逾期失效而消灭。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乙方历史用卡记录,有权决定是否为乙方更换新卡和收取年费,但乙方提出到期不续卡、不换卡、销户的除外。若乙方有存续的分期交易且不愿一次性结清账务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到期不续卡、不换卡申请。
5、乙方同意,其使用的信用卡到期换卡时,甲方有权直接为其更换为甲方指定类型的招商银行信用卡。
6、乙方停止用卡,应在清偿信用卡账户所有账款后,及时致电甲方客户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办理销户申请,甲方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甲方在受理账户销户申请45天后,为乙方办理正式销户手续,继续保留对乙方销户之前及之后发生的信用卡账款的追索权并受理乙方还款。
7、乙方有义务保管好信用卡,因保管不善被他人使用信用卡,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故意将、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持有或使用的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信用卡,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信用卡如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的情形,乙方应致电甲方客户办理挂失,挂失经甲方确认后即为正式挂失。凡正式挂失前所发生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与他人合谋或有其它不诚信的行为,或者不配合甲方调查情况时,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9、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或不发卡给乙方,并可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没收信用卡,乙方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欠款和利息的义务,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甲方收回信用卡或甲方授权机构/商户没收信用卡之日全部到期,且乙方应一次性清偿。
10、甲方有权随时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或卡片的风险控管因素,取消乙方的信用卡交易,并中止或停止乙方使用信用卡的权利。
第三条对账和缴款
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和保证人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地址或电话变更、或身份证件信息变更等,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联系人,转告与本合约相关的信息。
2、乙方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查询,若在到期还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全部交易。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当期非现金交易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为免息还款期。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一经设置信用卡交易密码,则可使用预借现金功能,即可通过ATM机、网点柜面、客服热线语音系统、网上银行(限主卡人使用)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取现金或转账。以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由甲方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预借现金的起息日为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诺预借现金所得资金不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不从事非法活动。
招行信用卡申请进度5、乙方信用卡内的资金不计付利息。若乙方欲领回卡内溢缴款,须致电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以汇款方式将溢缴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本人账户,乙方应承担汇款手续费,与领回溢缴本金币种一致,从溢缴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信用卡在ATM机、网点柜面、客服热线语音系统、网上银行(限主卡人使用)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领现金或转账视为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并按本合约规定标准收取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乙方账户有美金溢缴款,且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归还人民币透支款等款项的,乙方同意结汇还款。
6、乙方超过账户信用额度用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超过额度用款部分自甲方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收的利息。
7、如乙方接受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业务或服务,甲方有权代第三方机构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8、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含)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甲方。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如未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除应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9、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信用卡账户所有一般交易的百分之十,加上账户内所有未结清的分期交易单期金额的百分之百,加上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加上超过账户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款项,加上所有的费用和利息。第四条、其他信用卡使用约定
1、乙方与特约商户或办理预借现金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债务。
2、乙方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法违规、欺诈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持卡人卡片之使用。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扣划其在本行的其他账户的存款、理财产品以及处分其他抵质押物用于清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如需扣划乙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乙方同意放弃其未到期存款或理财产品产生的全部孳息,扣收后的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余额一并转入其活期账户。甲方同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3、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赠送的各项保险及其他服务。
4、为防范风险,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调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如乙方遗忘密码或需要更换密码,可通过甲方客户、信用卡网站免费办理重置密码手续。对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将信用卡用于非消费性透支。
第五条、关于联名信用卡的特别约定
1、本条约定仅在乙方领用甲方与联名卡合作方合作发行的招商银行联名信用卡(以下简称“联名信用卡”)的情况下适用。
2、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相关信息披露给联名卡合作方。
3、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同意在申请联名信用卡时一并申请成为联名方会员;亦完全知悉并了解联名方会员俱乐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其相关服务条款。
第六条本合约及作为本合约组成部分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修改、《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中
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信用卡有关利率调整、卡片名称变化等一经公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告知、告知、短信通知、报刊公告、语音电话通知等方式)即为有效,修改后的内容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为境内居民,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约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乙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籍人士,双方协商不成的,应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以中文进行。乙方在信用卡申请表中填写的住宅地址为相关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第八条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乙方确认甲方对本合约中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增加乙方责任或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均已向乙方进行了提示和说明。
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自动还款备注》
1、信用卡自动还款业务包括人民币和美元,且美元自动还款账户默认为活期现钞账户。您选择自动还款功能并填写自动还款资料,即表示同意授权本行代为从您的一卡通(或i理财)人民币活期账户、一卡通美元活期现钞账户中扣缴资金归还信用卡账款。您可以在成功核发信用卡后登录我行网上银行更改您的自动还款资料。
2、如您此前已申请过自动还款功能,在本次填写自动还款资料后,系统将会以您最新的申请资料更新您的自动还款设置;如未填写,则继续保留您此前的设置。
3、我行每月于到期还款日扣款一次,请勿另行还款,以免重复。请于当天保持扣款的一卡通(i理财)账户有足够余额。如余额不足时,则会将账户余额扣至“0”元,其余部分不再另行补扣,请您自行通过其他方式还款至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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