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业的会计账务处理
(1)收到抵押物,发放当金时: 借:抵押贷款
贷: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2)每月计算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
预收账款
贷:利息收入
(3)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4)当抵押物被赎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抵押贷款
(5)抵押物到期,无法被赎回时: 借:绝当物
贷:抵押贷款
(6)将抵押物拍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绝当物品
房产证抵押贷款典当业务程序
1.提供典当物品及典当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供当物来源等证明.如购、房产证等.
2.由典当行评估人员对当物进行鉴定、估价,并确定典当金额,签发当票,付给当金,当金一般为物品二次流通价的50%至80%.
3.质押当物经双方当面清点,签封后由典当行保管.质押当物在典当期或续当期内,发生损坏或遗失由典当行按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4.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大都以月为单位,分为1个月、2个月不等.最短为5天,最长为6个月;典当期内及届满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原来当期的50%,并结清前期与当期的利息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