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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场现代化》2014年第18期
摘 要: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 国内外金融业竞争形势日趋激烈,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商业银行如何立足于自身的特点实现科学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成为重中之重。
关键词: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一、商业银行的形成与发展
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
我国银行的雏形可追溯到明末的钱庄和票号,1897年中国人自己开办的第一家中国通商
银行开始营业。“户部银行”是1905年清政府创办的最早的国家银行,后称“大清银行”。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成立,并开始发行人民币。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个银行都成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内部一个组成部分。使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办理存款、贷款 和汇兑业务的商业银行,又是担负国家宏观调控的中央银行。
1979年初,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相继恢复了主管中国农村金融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主管外贸信贷和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财政部分设出主管长期投资和贷款业务的建设银行。1981年底又成立了负责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资金转贷给国内企业的中国投资银行。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发文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决定成立工商银行,接办人民银行原有的信贷与储蓄等商业银行业务。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专业银行业务可以适当交叉即“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也可以选择银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四家专业银行开展适度竞争,打破了原有的“统收统支”的“供给制”。1994年相继成立了专门办理政策性信贷业务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转变创造了有利条件。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四大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
了商业银行的性质、地位及与其他金融主体间的关系,为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提高资产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目前,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市场来说,国有四大银行规模庞大,市场占据份额相对稳定,处于市场竞争垄断地位,国有化程度高,从客观条件上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性质比较单一。与国外金融机构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业务品种相对单一,业务范围较窄,无法满足高端各户快捷、多样、高效的金融服务要求。
近些年,虽然不少商业银行引进国外先进经验,进行业务创新,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开发、建立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和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等,但受技术和人才资源匮乏制约,金融产品深层次的挖掘短期内那见成效。同时,我国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受不良资产影响巨大。虽然国家在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并由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对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多次大规模剥离,商业银行也通过自身提取拨备准备等措施对诸多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处置。但是受宏观经济的波动、内部经营不善、监管不力、信用缺失以及制度转轨等不利因素影响,使商业银行加大自身运营成本,新的不良资产形成加剧。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随着外部经济周期
的变化,商业银行会因此积聚更多的风险。因缺乏对利率、汇率和宏观政策变化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的主动预警和自身调节机制,所以防范风险能力有限。无论从体制建设还是技术能力,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都是极大的挑战。
三、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不仅在盈利结构上,即使盈利水平也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差距。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历年发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资料显示,2005年入选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197家美国银行平均资本收益率为26.3%。2006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平均资本收益率为22.7%。其中的20家英国银行平均为26.8%。44家拉美银行平均为33.2%。相比之下,2011年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收益率平均为20.40%。可见,从全球范围看,我国银行业目前的资本收益率还没有达到同业最好水平。促进我国银行业合规经营并保持良好经营效益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才能融入世界银行业发展的大潮之中。
首先,要强化银行核心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固有的业务模式和产品并未切合市场需求,而是让市场和客户适应银行原有的业务分工及开展方式,这在银行垄断经营和缺乏竞争时期是可行的,在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竞争已不能适应。因此,
我国商业银行应通过对当前市场导向的判断和客户的分析,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银行自身发展、定位的核心业务流程,强化核心业务,使分工更趋于专业化,提高相关领域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其次,加强风险监控机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就目前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风险控制建设方面较为落后,没有形成完备的风险预警体系,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差,严重影响到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由于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的主体。其后果就是导致了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风险管理缺乏紧迫感和积极性,因而造成很多商业银行出现一些漏洞进而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多数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仅仅是应付监管部门的监管,这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随着自身问题的增多,要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必须完善风险预警、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其自身的管理与监督,为此其必须通过采取市场并购等手段实现跨区发展、学习外国经验,建立“风险问责制度”、“风险垂直管理”、“风险与业务平行操作”风险管理体制和建立完善“信用评级机制”等措施保证其自身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 健.《金融学》.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7.
[2]成思危.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 2008-3
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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