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3.22
【字 号】
【施行日期】2010.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驻陇南各单位:
  现将《陇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陇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履行职责,提高效能,依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常务副市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秘书长工作。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各驻外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各自工作。
  (三)在业务工作上接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
  二、职责
  (一)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实行分工负责制度。秘书长在市长、常务副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有关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秘书长外出期间,协助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三)其他副秘书长和办公室副主任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对应协调副市长分管范围的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有关工作。
  (四)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政府服务的要求,加强决策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和日常运转等工作,提高参谋服务水平。
  (五)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应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各工作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为市政府决策和决策实施服务。
  (六)实行逐级负责制。副秘书长、副主任领导和指导所分管的办公室内部科室工作,抓好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各科室科长、主任在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并就各自的工作向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负责。
  三、文件的审核、签发和有关事项的审批制度
  (一)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审核、签发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核、签发公文或审批事项,应有明确的意见。
  (二)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分工呈报拟办意见后,送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分管副市长提出意见,报市长审批;需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按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的公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工作分工呈批。涉及重大问题或分工交叉的,应报市长审批或有关副市长会签后,报常务副市长并呈市长审批。
  (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事任免提议,由分管副秘书长提出意见,呈分管副市长审核,报市长审签。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办公室主任核稿(需要时可先送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核稿),常务副市长审核,报市长审签。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报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审签。
  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按各自工作分工核稿,呈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审签。
  (四)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属日常工作的,按工作分工经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核稿,由市长或按工作分工由副市长签发;涉及几位副市长分管工作范围的,经办公室各有关主任、秘书长核稿,由相关副市长审核后,呈常务副市长并报市长签发;涉及重大问题,如向上级请示、报告、申请项目立项、资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重要的国民经济指标调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等,或涉及机构、人事、资金、资产及规划、政策、管理权限等调整利益和职权关系的,按工作分工经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提出意见,由有关副市长审核后,送市长签发。
  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系市长、副市长批示办理的,经分管秘书长、主任审核、审签,呈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阅后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发文,属日常工作的,按工作分工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签;涉及工作分工交叉的,经办公室各有关秘书长、主任审核或会签,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签。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求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由办公室分管秘书长、主任严格把关审核,秘书长或主任审签,呈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阅后发。
  发文处理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市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材料,按文电内容由相关科室或相关部门起草、核稿、打印、校对、分发,由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审核。坚持谁分管谁协调、谁联系谁审核、谁送签谁跟踪“一条龙”办文责任制。文电第一审核秘书长或主任对行文内容、政策、格式、文字负第一责任,签发的市政府领导或秘书长及主任对文电的相关内容、密级、时效性、规范性负责。
  (五)市人民政府报送省政府的公文,按工作分工经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提出意见,呈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审签。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等几家办公室联合办理的文电,一般按工作分人民的名义谁是内鬼
工核稿后,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会签。以上凡涉及重大问题的,应在签发前报告市长或分管副市长,经同意后,再签发。
  (六)涉及办公室几位主任、秘书长分管工作的公文,牵头主任、秘书长要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统筹协调。
  (七)除市长、副市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对各部门、各单位和下一级政府呈送的公文和公务活动的请柬、邀请函,原则上不直接受理,应转办公室文电科、秘书科分别按公文处理规定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按业务分工由对应的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定,并通过陇南日报、陇南电视台、陇南公众信息网、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