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申报办税流程
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可采取直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等方式:
1、直接(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直接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随着计算机征收管理网络的建立和完善,纳税人可就近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把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入纳税申报特快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邮寄纳税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日戳日期为准。
3、电子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线路、磁介质等形式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由于电子申报尚无法律保护依据,纳税人进行电子申报的同时,还必须将于电子申报数据相同的纳税申报的纸文书在法定申报期限内送达(或邮寄)税务机关。如果税务机关收到的纳税人电子申报数据与纸文书数据有差异时,税务机关以纳税人的纸文书数据为准。纳税人的申报时间以税务机关接收到电子申报数据
1、直接(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直接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随着计算机征收管理网络的建立和完善,纳税人可就近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把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入纳税申报特快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邮寄纳税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日戳日期为准。
3、电子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线路、磁介质等形式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由于电子申报尚无法律保护依据,纳税人进行电子申报的同时,还必须将于电子申报数据相同的纳税申报的纸文书在法定申报期限内送达(或邮寄)税务机关。如果税务机关收到的纳税人电子申报数据与纸文书数据有差异时,税务机关以纳税人的纸文书数据为准。纳税人的申报时间以税务机关接收到电子申报数据
的时间为准。
4、代理申报:纳税人委托经税务机关审批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5、汇总申报:对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在同一行政或经济区域内的,经市国税局和市财政局批准,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汇总申报的总机构在纳税申报报送的资料中,除报送汇总的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外,还必须一同报送其所属的分支机构的相关报表和资料。
4、代理申报:纳税人委托经税务机关审批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5、汇总申报:对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在同一行政或经济区域内的,经市国税局和市财政局批准,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汇总申报的总机构在纳税申报报送的资料中,除报送汇总的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外,还必须一同报送其所属的分支机构的相关报表和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
1、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2、纳税期限:
增值税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申报期限,每月10日前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2、纳税期限:
增值税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申报期限,每月10日前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3、纳税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A、必报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申报认证的抵扣明细表
纳税人本期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数据软盘及税控IC卡
纳税人“经营及财务状况月报表”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B、备查资料: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A、必报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申报认证的抵扣明细表
纳税人本期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数据软盘及税控IC卡
纳税人“经营及财务状况月报表”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B、备查资料: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表」和「退税机关免抵退审批通知单
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进料加工申请表和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
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本期申报抵扣的运费发票复印件
本期准予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批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必报资料须在当月的法定申报期限之内报送。其中,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抵扣联经税务机关认证后退还企业,企业转作备查资料按规定进行保管;销项数据软盘及税控IC卡经税务部门抄税后退还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月报表”则上报一式两份,经税务部门验收后一份留存,一份退还企业。
备查资料属于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其余的按开票时间或取得单证时间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按实践份数装订,装订时统一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月份征
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表」和「退税机关免抵退审批通知单
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进料加工申请表和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
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本期申报抵扣的运费发票复印件
本期准予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批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必报资料须在当月的法定申报期限之内报送。其中,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抵扣联经税务机关认证后退还企业,企业转作备查资料按规定进行保管;销项数据软盘及税控IC卡经税务部门抄税后退还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月报表”则上报一式两份,经税务部门验收后一份留存,一份退还企业。
备查资料属于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其余的按开票时间或取得单证时间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按实践份数装订,装订时统一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月份征
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并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
备查资料由企业自行按规定保管、毋须上报。
2」小规模纳税人
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企业财务报表》。
备查资料由企业自行按规定保管、毋须上报。
2」小规模纳税人
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企业财务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期限
消费税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申报期限,每月10日前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消费税纳税地点
①生产销售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
消费税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申报期限,每月10日前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消费税纳税地点
①生产销售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
地缴纳消费税。
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工业企业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受托方所在地,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代收的税款。
个体工商业户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委托方所在地,由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④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⑤退关或国外退货的应税消费品的补税地点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3、纳税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财务报表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金银首饰购销存月报表
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工业企业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受托方所在地,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代收的税款。
个体工商业户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委托方所在地,由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④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⑤退关或国外退货的应税消费品的补税地点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3、纳税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财务报表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金银首饰购销存月报表
其他相关资料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购买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到国税部门办理申报纳税。
汽车统一在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由国税部门留存,其他原件经国税部门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车主身份证明
1.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汽车统一在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由国税部门留存,其他原件经国税部门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车主身份证明
1.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法与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办法。按苏国税发[2004]21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除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外,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入库所得税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从下一年度起实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一般不作调整。其他企业一般为按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预缴所得税。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或者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对于纳税的投资所得,可以在年终汇算时清缴。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是赢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进行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申报。查帐征收企业必须在年终后四个月内进行所得税的年终汇算清缴。汇总纳税辖市级成员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2个月(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企业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申报;就地纳
2、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法与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办法。按苏国税发[2004]21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除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外,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入库所得税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从下一年度起实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一般不作调整。其他企业一般为按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预缴所得税。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或者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对于纳税的投资所得,可以在年终汇算时清缴。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是赢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进行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申报。查帐征收企业必须在年终后四个月内进行所得税的年终汇算清缴。汇总纳税辖市级成员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2个月(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企业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申报;就地纳
税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申报。核定征收企业以四季度申报代替汇缴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手续。
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在其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注册登记地与实际经营地管理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管理地为申报所在地。跨地区经营的地方独资企业,按属地原则就地入库。
汇总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在其经营期内,仍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
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应对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依法缴纳所得税。
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4、纳税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1)季月度申报时,查帐征收企业应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核定征收企业应报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
企业所得税的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手续。
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在其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注册登记地与实际经营地管理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管理地为申报所在地。跨地区经营的地方独资企业,按属地原则就地入库。
汇总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在其经营期内,仍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
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应对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依法缴纳所得税。
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4、纳税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1)季月度申报时,查帐征收企业应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核定征收企业应报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
份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查帐征收企业汇缴申报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②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2)查帐征收企业汇缴申报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②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的处理
下述规定是您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必须注意的:
1、处罚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收代缴报告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2、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如未按规定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便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核定征收:对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手续的,经税务机关催报后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1、处罚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收代缴报告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2、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如未按规定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便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核定征收:对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手续的,经税务机关催报后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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