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因醉驾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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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2012年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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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众利益的行为界定为犯罪,并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著名音乐人、曾创作《同桌的你》等一批脍炙人口的校园民谣、曾多次担任“中国达人秀”等节目的评委高晓松成为撞上口的第一位名人。
        5月9日晚上,高晓松和朋友共喝了1瓶白葡萄酒、1瓶威士忌。散场时,本来通过酒店叫了代驾,但高晓松等了20分钟后,不愿再等待就驾车离去,随即发生追尾事故,造成4车连撞,4人受伤。当时,高晓松因涉嫌酒后驾车被警方带走。10日上午,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依法被刑拘。1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醉驾案。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人民币。这是自酒驾入刑以来第一宗“满额”拘役判决。高晓松现场发表了感言:“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阡悔。我以前一
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自己驾车,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对他人的生命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我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愿意做任何的义工工作,酒令智昏,我愿意接受所有惩罚。希望我的事能警示所有喝酒的朋友。”在自我陈述后,高晓松再次亮出“永不酒驾”的悔过书。
        多维解读
高晓松事件是怎么回事        一、敲响反面警示钟。高晓松醉驾触刑,为公众人物敲响了警钟。公众人物是享有更多资源优势和话语权强势的体,应当在遵纪守法方面为社会公众作出良好的表率,而不要指望获得法律的特殊关照与“开恩”。“醉驾入刑”刚开始实施,高晓松就撞上口,成为鲜活的反面教材。显然具有更典型的警示意义和更突出的普法价值: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知错认错显真诚。高晓松醉驾案的进展每一步都令万千网友“围观”热议。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高晓松诚恳道歉、虚心认错、甘愿受罚、勇于担当的积极态度,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动辄寻求特权、霸权、痞权的逃避责任的某些公众人物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酒驾入刑以来,名人高晓松是全国首例被判最高刑的。不少网友收集的资料表明,许多比高晓松情况严重得多的都比他判得轻。但高晓松坦言,自己不是冤案,甚至犯的罪都是“低智商、低技术”的笨罪,不值得媒体和粉丝理由为自己开脱。
        三、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高晓松评论药家鑫案件时,有句名言曾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赞同:“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但待他锒铛入狱,才发现自己原来也是漠视生命的“马路杀手”。事到如今,不知漠视生命的高晓松会如何评价自己的那句名言?要认识一个人,千万不要被他表面所迷惑,听其言之后,更重要的还要观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