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保送研究生综合评分标准
1.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其中,学业成绩为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学业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学院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为各项奖励分之和。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报名之日止所获得的荣誉或者完成的成果。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
保送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工作小组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排名方式:按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地理信息科学三类专业分别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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