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为了选拔、推荐我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推荐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并拥护党的领导,品德高尚,成绩优异。
2. 专业主干课成绩总评居同专业前列。
3. 综合测评成绩位居同专业前列。
4. 英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5. 为我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①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
②在校期间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④曾有补考科目者
二、推荐按程序
  1. 向全体本科毕业生公布我院当年的应推名额。
  2. 学生自愿报名,学院组成“推荐免试研究生审查小组”,根据推荐条件对所有报名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严格按照专业主干课总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和附件分之和排出名次确定候选人。
  4. 各专业确定的候选人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5. 将综合总分按90%的比例,面试成绩按1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排出名次。
  6. 在学院公告栏内张榜公布被推荐学生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7. 总成绩排名在学校给予的保送名额以内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资格和本校联系接受,如果在规定的时间放弃保送资格,名额顺延。
    8. 专业型免试研究生接收单位须为河南师范大学。
三、推荐办法
推免程序共分两轮:
第一轮:在各专业内部推选出进入第二轮的候选人
1. 总分(满分100分)
    参选人综合总分=学业成绩分+综合测评分+附加分
2. 学业成绩分(满分65分,占总分的65%
<1> 学业成绩以院系所选核心课程成绩为标准(参照培养方案),附加所有未列入核心课程的数学成绩,即学业成绩=专业核心课程总成绩+数学类成绩总分
<2> 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最高原始分)×65
3. 综合测评分(满分30分,占总分的30%
<1> 综合测评以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标准。
<2> 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最高原始分)×30
4. 附加分:(满分5分,占总分的5%
<1> 同一比赛、不同级别参赛,参赛次数不累加,只加最高分。
<2> 参加国家级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挑战杯)获一、二、三、优秀奖的项目主持人
分别加16151413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13121110分;
<3> 参加省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挑战杯)获一、二、三、优秀奖的项目主持人分别加1211109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9876分;
<4> 参加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挑战杯)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分别加876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654分;
<5>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获国家级立项的主持人加15分,项目组成员加12分;省级立项的主持人加11分,项目组成员加8分;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的主持人加7分,项目组成员加4分;校级一般项目立项的主持人加4分,项目组成员加2分,院级项目立项的主持人加2分,项目组成员加1分;
<6> 参加老师主持的专业类项目的,国家级或教育部项目加10分;省级项目加8分;市级项目加6分;校级项目加4分;
<7> 专业论文被CSSCI数据库收录(以发表当年的CSSCI收录目录为准,不包含CSSCI扩展版),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151311分,在北大核心期刊(以发表当年的北大核心收
录目录为准)上发表专业论文者,第一、二、三作者依次加13119分;在CN上发表独著专业论文者加3分(CN论文除独著外均不加分,且封顶为5篇);
<8> 在学院《经管文丛》发表专业论文的每篇加2分。
<9> 为学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主要指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团、辅导员助理、年级长、年级团支书)加10分。
<10> 获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者加10分。
<11> 在高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者加10分。
<12> 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最高原始分)×5
第二轮:在各专业候选人之中进行评比
1. 总分(100分)
参选人总分=基本分×90%+面试成绩
基本分=学业成绩分+综合测评分+附加分
2. 学业成绩分(满分65分,占总分的65%
<1> 学业成绩中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占90%,未包含入核心课程的数学类成绩占10%,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学业成绩分=核心课程分数×90%+数学成绩分数×10%
核心课程分数=专业基础课程绩点/本专业最高专业基础课程绩点
数学成绩分数=为包含入核心课程的数学类成绩/本专业该项最高成绩
<2> 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所有参选人最高原始分)×65
3. 综合测评分(满分30分,占总分的30%
<1> 综合测评以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标准。
<2> 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所有参选人最高原始分)×30
4. 附加分:(满分5分,占总分的5%
<1> 同一比赛、不同级别参赛,参赛次数不累加,只加最高分。
<2> 参加国家级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挑战杯)获一、二、三、优秀奖的项目主持人分别加16151413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13121110分;
<3> 参加省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挑战杯)获一、二、三、优秀奖的项目主持人分别加1211109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9876分;
<4> 参加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挑战杯)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分别加876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65保送研究生4分;
<5>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获国家级立项的主持人加15分,项目组成员加12分;省级立项的主持人加11分,项目组成员加8分;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的主持人加7分,项目组成员加4分;校级一般项目立项的主持人加4分,项目组成员加2分,院级项目立项的主持人加2分,项目组成员加1分;
<6> 参加老师主持的专业类项目的,国家级或教育部项目加10分;省级项目加8分;市级项目加6分;校级项目加4分;
<7> 专业论文被CSSCI数据库收录(不包含CSSCI扩展版),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151311分,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者,第一、二、三作者依次加13119分;在CN上发表独著专业论文者加3分(CN论文除独著外均不加分,且封顶为5篇);
<8> 在学院《经管文丛》发表专业论文的每篇加2分。
<9> 为学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主要指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团、辅导员助理、年级长、年级团支书)加10分。
<10> 获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者加10分。
<11> 在高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者加10分。
<12> 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最高原始分)×5
以上所列奖项中,如果是同一项目,计最高级别的分值。
                                   
                                        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