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依法成⽴的⼀个农村⾃治组织,⽽对农村⼟地进⾏征收时,村委会起到政府部门的作⽤,那么村委会有没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村委会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直接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的,要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提留。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不得挪作他⽤。需要安置的⼈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员个⼈或者征得被安置⼈员同意后⽤于⽀付被安置⼈员的保险费⽤。
市、县和乡(镇)⼈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情况的监督。
《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办理:
(⼀)本村享受误⼯补贴的⼈员及补贴标准;
(⼆)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
农村搬迁补偿(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案及建设承包⽅案;
(四)⼟地承包经营⽅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的⽴项、承包⽅案;
(六)宅基地的使⽤⽅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分配⽅案;
(⼋)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地纠纷的权属分配有哪些要求
1、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被征地农民与政府间的⽭盾;此类问题由⾏政职权⼲预,发⽣纠纷时通常由政府协调,并可以申请政府裁决。
2、村集体内部部分⼩组的承包地被征⽤,或者各⼩组被征⽤⼟地的⽐例不⼀。⼟地补偿款的分配由全体集体成员共同表决时,侵害了少数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3、村委会未经合法程序,擅⾃对⼟地补偿款作出分配;
4、虽经合法程序制定分配⽅案,但是由于决议的制定遵循了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村集体内少数⼈的权益受到多数⼈的侵害,从⽽产⽣纠纷。
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地原⽤途、⼟地资源条件、⼟地产值、⼟地区位、⼟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平等因素,并⾄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次。
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相应的养⽼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主要⽤于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办法,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直接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的,要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提留。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