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
一、学科简介
其他单位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拥有一支老中青结合、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1人,副高级职称人员7人,硕士生导师4人。近5年来承担北京市教委、学校科研(及教研)项目十余项,出版电视教材和专题片多部,出版专著及教材2部,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并获得北京市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已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为了大力推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高等教育研究所制订了专门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实习基地,夯实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和论文环节基础,确保培养质量。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技术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术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学科教育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培养目标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应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四、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教育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3 年,最后半年回原单位实习,并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不允许提前毕业。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按一年半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34 学分。
1.必修课程
      (1)公共必修课程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硕士公共英语 》
      (2)学位核心课程
      《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教育学原理》
      《高等教育学》
      《中国高等教育史》
《课程与教学论》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2.选修课程
      (1)公共选修课
      《第二外国语》
      《外语口语与听力》
      《外语阅读与写作》
      (2)专业选修课
      《外国高等教育史》
      《高等教育管理》
      《高等教育改革研究》
      《高等教育名著选读》
      《教育心理学》
      《网络与多媒体技术》
六、培养方式
以导师指导下的研究型学习与讨论为主,完善课程设置,兼顾本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学科前沿知识理论,在夯实专业基础的同时,培养学生跨学科的探究兴趣;以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具备实践能力为目标,以硕士生自学和思考为基础,以师生共同讨论为主要教学形式,以学术汇报和学术论文为学习成果;指导学生参加导师的有关科研课题,学习与研究结合,注重在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国内外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培养学生具有宽广胸怀、国际视野、品德高尚、一专多能的全面素质。
、论文撰写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以北京工业大学为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一般为3-5万字。
全日制研究生
对学位论文的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中期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结
合一线教育教学实际。开题报告应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主要介绍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进展、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和计划安排。
在正式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必须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经由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报教育研究院分学位委员会批准,学生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2.中期考核
学院负责从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多方面对研究生进行中期检查。
八、实践教学
1.在学期间,教育管理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不少于六个月的实践教学,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2.在导师指导下,教育管理硕士研究生要制定并提交实习(实践)计划,撰写实习(实践)总结报告。教育管理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未通过专业实践考核的,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3. 教育管理硕士研究生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和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