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实务
FA ZHI ZHENG FU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形态日渐复杂,生态平衡、社会事件的发生率也日渐增长。为了维护人民的公共利益,国家授予检察机关代表人民众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程序。该政策对于维护人民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重大的维护民事公益的举措。
当前社会,由于经济、科技发展,导致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人民检察院在维护社会公益、促进生态平衡与发展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认可。但伴随着社会形态的日渐复杂,人们发现,检察机关在实施民事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问题,使其不能充分地达到诉讼目的。如何实现真正有效地维护公益的目的,实现真正有效地诉讼过程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反复思考和不断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因
1.国有资源流失严重。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和水平。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的矛盾产生也是巨大的。山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导致经济的发展方向、企业管理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这些改变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国有资源的流失。作为一个超级人口大国,我国对于资源的需求量是巨大的。这些资源的流逝对于整个国家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受到个人能力和个人利益的限制,对流失资源的巡回工作的落实,必须是有实力有立场、有魄力的组织,且能够代表国家立场和对方进行对话。检察机关作为重要的国家司法组织,是一个以人民利益为先的公正的组织,能够肩负起实施民事公益诉讼、维护国有资源的重任。
2.保持自然生态资源。
公益,顾名思义即是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可以说这种利益的涉及是广泛而具有社会性的。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
断发展,社会自然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
的破坏,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空气污染
等无时不刻的在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
活。想要改变自然环境被破坏的现状,
仅靠个人是很难做到的。这时,检察机
构的作用就会被充分发挥出来。检察机
构通过相关的诉讼程序和调查手段,可
以更好地对事项提出诉讼,从而充分保
证人民的利益。
3.保护社会弱势体。
老、弱、病、残、幼是目前社会公认
的弱势体。他们由于生理、心理的发
展都与正常的社会体有所差异,因此
受到社会的广泛关爱和关注。这一些人
大都文化水平较低、生活状态拮据,
当他们的利益遭到损害时,大都由于生
活状态的限制而无法做到用法律的武
器保护自身利益。这时检察机关可以充
分发挥效用,依靠法律手段,实施民事
公益诉讼可以切实的帮助弱势体充
分维护自身利益。闪
二、检察机关实施民事诉讼的程
序手段
1.提起诉讼。
根据司法诉讼的要求可知,正常的
诉讼过程需要原被告双方,检察机构作
为专门的实施公益诉讼的机构,其身份
会随着公益诉讼案件原告主体而发生
变化,即检察机关可以直接作为原告进
行诉讼,以及和需要提起诉讼的组织以
及个人共同组成原告方。
2.支持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大多扮演
的角是原告方,大都以维护公共利益
的发展为目的。在参与起诉的过程中如
果是站在是维护生态环境的角度上进
行的诉讼,则是向与破坏环境有直接关
系的单位和个人提起直接诉讼。另一方
面,在国有资产流失案的诉讼过程中,
由于存在流失的是国家资源,是与国家
利益密切相关的,即使流失单位并没有
就该事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检察单位
作为维护民事公益的重要单位,依然有
权利和义务越过流失单位作为原告向
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三、检察机关实施民事诉讼过程
中的问题思考
1.可否对检察机关进行反诉。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在近年来
是新的社会热点问题。⑶在具体的诉讼
过程中,很多人提出,如果检察机关作
为原告,那么被告可不可以就诉讼进行
反诉。就这个问题,社会、学者都提出了
相关的看法和意见。很多人认为,检察
机关虽然是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而存
在的,但作为原告时,所享有的社会地
位与被告应该是相同的。如果在判决过
程中,被告对于判决存在不服等其它情
况,被告应该有提起反诉的权利。在正
常的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没有相应的
反诉的权利,那么司法所保证的公平将
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检察机构虽然是
代表民事公益进行起诉的,但不能因为
其代表的是国家和人民就享有特殊地
位。诉讼的目的是保证事件的公平、公
正,如果剥夺被告的反诉权利,就在无
形中将检察机构的地位提升到与被告
不对等的状态,这样是有违我国依法治
国的政策和方针的。
2.检察机构可否接受庭下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除了当庭宣判之
外,庭下调解也是重要的解决事项发生
的手段。检察机构作为特殊的诉讼组
织,其代表公共利益的发生,在整个诉
讼过程中也面临着庭下调解的方式。从
司法过程来讲,庭下调解也是重要的司
法手段之一,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充分
解决问题,检察机构虽然是国家机构,
但是其本质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而生
的,在庭下调解过程中,如果被告愿意
承担责任,提出相应的补偿措施,检察
机构可以接受庭下调解。诉讼是一种保
障利益的手段,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
告一方愿意承担责任,诉讼的终极目的
就得到了实现,这时诉讼过程的存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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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动态
JIAN FA DONG TAI
检察公益助力追回国有资产
不必要的。
3.检察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应该承担的
费用。
众所周知,提起诉讼的过程是需要向法院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的。费用内容包括案件受理费、上诉费、鉴定费、申请强制执行费等相关费用。⑷在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大都是不承担相应的费用的,这是由于检察机关的诉讼行为是为了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展开的,是作为国家公益诉讼的执行单位而展开的,属于国家行为。但也有部分学者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诉讼双方站在法庭上,就应该是相互平等的地位。如果检察机构在上诉过程中没有缴纳相应的上诉费用,那么就会造成双方地位不均等的情况。基于此,笔者赞同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过程中应该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结语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发展历史较短,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加之中国本体社会发展形态较复杂等因素,导致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实施民事公益诉讼存在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单位,较好地解决本文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可以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众的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秩序良性发展,对于维护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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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伦乔,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检察院,检察员;研究方向:民商法)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
民检察院办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
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协同与其他
相关部门追回国有资产10余万元。
2020年5月,该院在办理陈某
某非法采矿案时发现,该案存在非
法采石致使大面积植被被毁、山体
裸露的情况,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
事公益诉讼的条件,遂对其进行公
益诉讼审查起诉监督。
为进一步确认修复情况,5月
12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前往涉
案现场,利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拍
摄固定证据,确认现场已进行了生
态环境修复,但存在无人看管、牛羊
啃食植被等问题。
办案组随即前往乡镇人民政府
及林业管理站进行调査核实。经査
发现,除陈某某案件涉及的非法采
石点外,还有四个非法采石点存在
同样的问题。上述五个采石点曾于
2019年初被作为环境督察项目挂
牌督办。当年9月,由乡镇人民政府
及林业管理站组织相关责任人对非
法采石点进行了植被恢复。其中,上
述人员负责浮石清运、砌挡土墙等,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了苗木采
购、人工栽种等工作,并垫付所涉资
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
助力检察监督
近日,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检察院
对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上发
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査后,发出了该
县第一份针对噪声污染防治类的公
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巡回检察组演员表
保康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智能
辅助办案平台上发现有市民反映,保
康县城关镇老中医院附近多家店面
使用音箱和麦克风播放商业广告,长
期噪音扰民,附近商家、居民不堪其
扰。
7月21日,检察官经实地査看,
确认平台线索反映情况属实。该院立
金109780元。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公益诉讼办
案组立即组织研判,发现上述非法采
石系列案件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
可能。次日,该院检察长冯毅带领公
益诉讼办案组一行再次前往现场进
行查看,确认乡镇政府垫资的情况
后,当即召集乡镇相关人员到达现
场,并指出虽然情况特殊、时间紧急,
但也不能用国有资产为违法行为买
单,对于垫付的资金应全额追回。
7月,该院再次组织乡镇政府、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召开磋商会议。会
上通报了该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
益诉讼追回国有资产10475元的情
况,同时建议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
规划局积极履职,加快收回剩余国有
资产,并确保植被管护到位,生态环
境得到有效修复。
8月20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回复,已要求涉案人员交纳了生态环
境修复费共计99305元。日前,夷陵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回复,已与乡镇政
府协商了后期管护工作,确定由治理
区所在村护林员加强后期管护工作。
至此,国有资产已全部收回,被毁山
林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也得到了保
障。(谢传真)
案后开展了后续调査,对监管部门城
管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积极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开展清理整顿专
项行动,规范商家经营活动,维护市
民生活环境。
据保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忠
良介绍,该平台系湖北省检察院开
发,集案源一体化采集、线索智能研
判,智能辅助的公益诉讼办案平台,
襄阳是第一批试运行地区c保康县检
察院经过前期培训,网络安装,今年7
月9日试用以来获得案件线索3个,
办理案件1件。(马天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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