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QHSE安全巡回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的QHSE安全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 定义
1.QHSE安全巡回检查:指对企业各部门的安全环境和生产过程进行巡回检查,以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改进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工作。
2.巡回检查组:由专业的QHSE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QHSE安全巡回检查的工作。
第四条 巡回检查原则
1.定期性:巡回检查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确保覆盖到各个部门和环节。
2.全面性:巡回检查应覆盖到企业各个环节,包括生产、仓储、办公等。
3.客观性:巡回检查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带有个人偏见和利益冲突。
4.问题导向:巡回检查应关注问题发现和隐患排除,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一条 巡回检查计划编制
1.企业应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巡回检查计划。
2.巡回检查计划应涵盖各个部门的巡回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
3.巡回检查计划应在每年年初编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巡回检查组成和职责
1.巡回检查由QHSE部门负责组织,并由专业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组。
2.巡回检查组负责制定巡回检查的工作方案和检查要点;组织巡回检查的实施;撰写巡回检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条 巡回检查的实施
1.巡回检查应按照计划进行,巡回检查组应提前通知被巡查部门。
2.巡回检查组应按照事先编制的工作方案和检查要点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巡回检查组应与被巡查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配合开展工作。
第四条 巡回检查报告的编写
1.巡回检查组应及时编写巡回检查报告,详细记录巡回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巡回检查报告要求客观、真实,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准确描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 改进措施的落实
1.被巡查部门应根据巡回检查报告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2.QHSE部门应对整改方案进行审核,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 巡回检查内容
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
1.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包括设备的完好性、运行状态、防护装置的齐全性等。
2.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检查:包括危险源、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等。
3.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检查:包括穿戴防护用具、遵守操作规程、具备安全意识等。
第二条 环境保护检查
1.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检查:包括排放标准、排放口的设置及运行情况等。
2.环境噪声及震动检查:包括噪声源、噪声控制措施、震动源等。
3.环保设施设备检查: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烟气处理设备、噪声控制设备等。
第三条 管理制度检查
1.QHSE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包括QHSE文件的发布、培训、监督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包括岗位责任、安全培训、事故报告等。
3.安全应急管理的培训和演练情况检查:包括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一条 自查与互查
1.各部门应按照规程要求,进行自查,对巡回检查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
2.不同部门之间应开展互查,相互学习和借鉴经验,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 监督与评估
1.QHSE部门应对巡回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巡回检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企业应定期对巡回检查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
第三条 奖惩措施
1.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重的,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后果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
2.对巡回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优秀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企业QHSE部门所有,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二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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