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责一:兴宁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为加强窗口管理,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按照“一岗一责”的要求,特制订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提前还贷手续一、窗口工作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窗口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
2、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培训。
3、负责协调各职能股室,合理设置窗口岗位,规范办事流程,审查受理材料,检查督促办理事项。
4、定期向局领导汇报窗口工作和业务办理情况。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咨询导引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众,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2、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
3、引领服务对象到相关窗口、部门办理业务。
三、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受理窗口业务。
2、负责申请材料收件把关。
3、负责受理申请材料的收件登记、打印回执。
4、负责通知申请人补交材料和缴交税费等手续。
四、交易审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材料审查。
3、负责转让审批表填写打印。
4、负责法院查封、解封土地使用证登记。
五、发证审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发证材料审查。
3、负责填写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审批表、登记卡等材料。
六、材料交接跟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批办理。
3、负责办理情况跟踪和督促。
七、收费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依规收费。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八、发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开具登记发证收费通知单。
3、负责证本交接、保管和发放。
4、负责办结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归档。
职责二: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事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相应专业知识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
2、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审批和办理各类服务事项,不徇
私情。
3、及时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每天下班前搞好当天业务统计,每月初将上月窗口工作动态、存在问题及典型经验以信息形式报送中心。
4、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积极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实行“AB角工作制”,窗口工作人员需分为A角和B角。当A角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应及时通知B角责任人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情况。A角责任人离开岗位未通知B角造成工作缺位的,由A角承担责任;B角责任人在代行A角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B角承担责任。
职责三: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接听便民电话,对居民求助中信息与咨询、政务公开与办事指南类的服务及时给予解答。
2、对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或服务机构。
3、对已结案的个案进行回访。
4、做好所有便民电话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5、做好社区服务网信息库的信息录入工作。
6、做好晚间值班台的有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四:住房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指所属单位设立的对外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等业务的窗口,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需要,对外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分别设立缴存与提取、提取复核、贷款受理、贷款复核等主要工作岗位。现将工作岗位职责确定如下:
一、缴存与提取岗位:主要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变更、提取等各项业务。此岗位又分对单位业务(俗称“对公业务”)和对个人业务(俗称“对私业务”)。
1、对单位业务负责受理缴存单位(以下统称“客户”)前来办理与缴存单位相关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其主要受理业务与岗位职责:
(1)主要受理业务:缴存单位按月汇缴记帐、新缴存单位开户、销户、年度及平时缴存基数调整、个人新增、单位或个人补缴、同城(异地)转移、职工转委托管理账户、个人账户封存、启封等业务;
(2)岗位职责:熟练掌握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客户提供政策咨询,并根据公积金缴存政策和规章制度受理各项业务,对按规定提供的材料证明进行审核并对其审核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2、个人业务主要负责受理缴存职工个人(以下统称“客户”)前来办理的与个人账户变动有关的公积金业务。其主要业务与岗位职责:
(1)主要受理业务:负责受理缴存职工来办理的因离退休、购建房等原因要求提取个人账户存储额业务。
(2)岗位职责:熟练掌握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客户提供政策咨询,并根据公积金
提取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受理各类提取业务,对按规定提供的材料证明进行审核并对其审核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二、提取复核岗位:主要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复核,确定提取业务处理的准确性。
1、提取复核岗位主要业务:根据对个人业务岗位收存的规定材料与证明的复印件(个人业务岗已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结合业务系统管理要求,对当天受理的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提取条件、可提取金额等进行逐笔复核。
2、岗位职责:熟练掌握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客户
提供政策咨询,根据公积金提取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已处理的各类提取业务进行逐笔复核,对提取业务处理的准确性负责。
三、贷款受理岗位:主要负责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其主要业务与岗位职责:
1、 主要受理业务: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以下约统称“客户”)的贷款申请,辅导借款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表,通过审查客户提供的资料和与客户面谈等方式,审查 客户的贷款资格和还贷
能力,初步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辅导借款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表、签订与贷款相关的各类合同,对受理的每笔贷款实行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负责受理借款人提前还贷(包括使用自有资金或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还贷)的业务处理。
2、岗位职责:熟练掌握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客户提供政策咨询,并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规章制度受理贷款业务,对按规定提供的材料证明进行审核并对其审核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四、贷款复核:主要负责对已受理的贷款资料进行复核。
1、 主要业务: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书面资料及其在中心留存的缴存、提取等系统记录,对贷款资格、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等方 面进行逐笔复核,当贷款资金紧张时,根据贷款指标、借款人申请时间等因素确定划款时间,负责登记并及时移交贷款抵押权证等工作。
2、岗位职责:熟练掌握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客户提供政策咨询,并根据公积贷款政策和规章制度受理贷款业务,逐笔复核已受理的贷款,对贷款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贷款金额、期限及贷款利率计算的准确性负责,并对其审核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职责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备案的受理。
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的受理。
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开办、换发证、年检、变更的受理。
四、GSP认证申请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受理。
五、药品生产企业(含医用氧、空心胶囊、医用辅料)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办、换发证、年检、变更的受理。
六、GMP、GAP认证申请的受理。
七、药品委托生产申请和药品研究机构审核、登记、备案的受理。
八、药品销售证明书申请和非处方药审核、登记的受理。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受理。
十、接受药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中药品种保护、医疗机构制剂调剂、药包材注册证的受理。
十一、接受药品补充申请的受理。
十二、接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办、许可证换发、年度验证、变更的受理。
十三、接受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标准复核的受理。
十四、接受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和临床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审核的受理。
十五、接受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登记的受理。
十六、接受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和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规范》审查的受理。
十七、接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可(初审)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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