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06
【字 号】镇政办发[2010]155号
【施行日期】2010.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1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六日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背景与目的
  苏南运河镇江段全长42.74公里,扼苏南运河北上之咽喉,是沟通长江南北两段苏南运河最便捷、最安全的国家水运主通道,也是沟通太湖水系与长江直达水运的大动脉,其地理位置优越,水运发达,有着良好的港口发展条件。
  随着1997年苏南运河镇江段整治工程及2001年谏壁二线船闸工程的相继竣工,大大提高了苏南运河通过能力,有力推动了运河腹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促进了沿河经济带的形成和崛起,也为南运河镇江段沿线港口码头的建设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苏南运河镇江段已建有
码头38座,码头岸线长度3167米。
  由于长期以来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建设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管理,导致沿线建设的港口码头数量较多、占用岸线较长,但码头规模小、泊位吨级低,且装卸工艺、货场、道路不相配套,港口通过能力低下,岸线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随着运河腹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以及我省沿江开发战略的实施,苏南运河镇江段沿线港口码头的建设需求日益旺盛,有许多码头正在兴建或将要兴建。因此,加强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岸线规划管理,提高港口现代化水平,使港口建设纳入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轨道是十分紧迫的。
  《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交通部批准实施,规划2010年前,基本建成以苏南运河和苏南干线航道网为主体的高等级航道体系。苏南运河“四改三”项目已经全面启动,2008年苏南运河镇江段率先完成了5.5公里整治工程,未来几年将加快运河整治的步伐。加强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岸线规划管理,使其与长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规划相协调,充分发挥水运资源综合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依法加强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管理
和港口岸线规划控制势在必行。鉴于苏南运河镇江段“四改三”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已经确定,因此,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港口法》,确保苏南运河镇江段沿线港口码头建设规范有序,启动京杭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强对大运河两岸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大运河两岸岸线资源,镇江市发改委和交通局联合组织编制了《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作为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岸线规划控制的依据。
  二、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等级航道网规划(要点)》;
  3.《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
  4.《镇江市内河航道网规划》;
  5.《镇江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
  6.《苏南运河镇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7.有关行政法规及技术规范。
  三、规划原则
  岸线资源是宝贵而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为使有限的岸线得到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使港口布局规划与城市发展、产业布局规划、航道网规划和物流规划等相统一,应在对内河航道岸线作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港口功能和未来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统筹规划。
  岸线利用规划的主要原则如下:统筹规划、远近结合,逐步开发,留有余地;综合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满足各部门、各行业对岸线资源的需要;科学利用、集约开发岸线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节约利用,注重环保。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范围包括苏南运河镇江段全部自然岸线,岸线总长85.48公里。
  规划期限:以2008年为基期,近期为2009年-2015年,远期为2015年-2020年。
第二章 岸线利用现状
  一、岸线利用现状
  苏南运河镇江段两岸岸线合计85.48千米,其中专业港口、工企业、生活旅游等可利用(含已利用)岸线76.0千米,桥梁、船闸、河流交汇口等不可利用岸线9.48千米。
  目前已使用的港口岸线主要属于工业岸线和旅游岸线,已利用岸线总长3167米,其中:右岸1426米,左岸1741米;工业岸线占用2977米,为已利用岸线总长度的94%,旅游岸线占用190米,为已利用岸线总长度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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