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明确职工正常福利范围 法定节假日可发少量慰问品
  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总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对于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发放福利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明确。
  集体福利发放 基层工会遇阻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有些企业正常的职工福利被取消的话题备受社会关注,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向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可由工会经费支出为职工发放的集体福利项目。其中,涉及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昨天,全总表示《通知》自7月印发后,陆续接到基层工会组织的来信和来电咨询《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为此全总综合研究了基层工会反映的共性问题,于日前下发了具有操作性的补充通知。
  不能买购物卡 不能滥发奖金
  全总表示,工会经费不能用于服务职工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之外,有八个不能用。具体包括: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 “小金库”。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活动,或为活动提供经济担保。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内存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其收入范围主要来自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等7个部分。
  生日可送蛋糕 春秋游当日归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补充通知此次明确,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针对《通知》规定的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补充通知此次明确,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此前《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补充通知明确,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全国总工会解释员工福利发放:会费组织看电影等合理
  全国总工会今天就员工福利发放的相关规定做出明确解释:会费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
  去年7月,全总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制止奢侈浪费。但各地基层工会对于逢年过节如何发放员工福利,存在一些疑问。全总对于相关的《补充通知》做了详细解释。
  《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观看电影、开展集体活动,但活动应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可以利用会费向过生日的员工赠送蛋糕等慰问品;“逢年过节”可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指的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以及生活必需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各地实际确定。
  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王晓峰:不要把落实八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等重大部署,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送温暖对立起来,这两个是不矛盾的。让广大职工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这也是中央的要求,这也是各级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
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解读职工正常福利有哪些
网友:年终岁尾,如何发放福利是职工关心、单位却纠结的事。职工应得的正常福利究竟有哪些?
记者: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基层操作。本报记者采访了全总财务部部长朱思泽,进行详细解读。
去年7月,全总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通知》印发后,全总陆续接到基层工会组织来信来电咨询此《通知》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通知》已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这次《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经费来源: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同时也对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作了限定,即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员工福利有哪些《补充通知》还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句话作了详细解释: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不完全一样,全总不宜确定一个统一的发放标准,在这次《补充通知》中,全总把“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的“少量”标准的确定权,交由省级工会。
关于基层工会怎么给工会会员生日慰问,这次也作了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通知》里规定可以对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这次也明确: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具体执行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
正在举行的工会送温暖活动,一项内容是推动落实职工正常福利,出于什么考虑?全总认为,在反腐的同时,应该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正常福利,改善职工住宿、就餐、医疗等集体福利,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