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时间:2011-07-05 阅读次数:130
198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1980年至2002年间建成的公共服务设施均将纳入改造范围。前期摸底调查显示,全市共有约4000万平方米城镇房屋建筑面临改造。经过改造后,这些老旧房屋建筑将可抗烈度为8度的地震。这项工程浩大的改造预计将耗时10年。
评估阶段政府每年投30亿
根据实施意见,整个综合改造包括以下程序:首先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之后提出综合改造申请,编制综合改造计划,确定改造方案,最后实施综合改造工程。在前期鉴定和评估阶段,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将投入30亿元。
综合改造前,相关部门将对老旧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但有加固价值的,由区县政府组织责任主体进行综合改造工作;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
准,且不具有加固价值的,经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同意后,由区县政府组织相关责任主体拆除,并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由区县政府建立档案、汇总信息。
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城镇房屋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价值评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驻京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外省、区、市单位,机构产权的城镇房屋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价值评估费用,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综合改造费用则均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房屋建筑产权性质不同,将有不同的实施责任主体。
部分房屋可加盖两层筹款
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设备处处长李自强表示,城镇房屋建筑在原结构基础条件满足、符合规划条件并经批准的前提下,可探索通过增加楼层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部分房屋最多可加盖两层,“是否增加楼层,须经2/3以上业主同意,通过增加楼层筹集到的资金,使用时必须公开透明。”李自强举例说,原来6层的楼房,增加楼层后是否需要加设电梯,也需要大多数业主商量决定。
李自强表示,增加楼层的相关政策,市住建委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此外,已售公有住宅附属设施改造所需资金,可按照改造性质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和个人公积金。
据张农科介绍,抗震节能综合改造试点工作已于6月初启动,试点范围包括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6个区,已有12栋楼在试点准备工作,今后市住建委将组织市民前往参观试点的房屋建筑,让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北京1980年前房屋将加固抗震
www.sina 2011年07月05日02:25 京华时报
1980年至2002年间公共设施一并改造部分房屋可增加楼层筹集改造资金
本报记者孙雪梅
今年8月,本市将启动老旧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对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房屋建筑进行加固或拆除,相关费用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
198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1980年至2002年间建成的公共服务设施均将纳入改造范
围。前期摸底调查显示,全市共有约4000万平方米城镇房屋建筑面临改造。经过改造后,这些老旧房屋建筑将可抗烈度为8度的地震。这项工程浩大的改造预计将耗时10年。
三类老旧房屋纳入改造范围
根据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今年8月起,本市老旧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昨天表示,此次综合改造是本市开展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目的是提升房屋建筑安全和节能水平,使抗震能力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要求,使房屋建筑使用寿命延长至少10年,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老百姓的使用面积。
根据实施意见,以下三类建筑将纳入排查鉴定范围:一是198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二是纳入北京市规划保留村庄的农村住宅;三是1980年至2002年期间建成的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
张农科说,根据目前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全市共有4000万平方米城镇房屋建筑将面临改造,农村的情况还在调研中。
改造后房屋可抗8度烈度地震
张农科表示,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本市老旧房屋建筑经过综合改造后,抗震能力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本市将按8度烈度进行设防。“要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 据张农科介绍,除抗震设防标准不够,本市老旧房屋建筑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节能措施,房屋建筑既无外保温做法,亦无内保温做法,冬季室内温度很难达标,且耗能严重;二是附属设施老化,上下水、燃气、供暖主管道、电线以及屋面防水等附属设施超期服役,造成一定安全隐患。进行抗震改造的同时进行节能综合改造,将有效降低分批改造的成本。
张农科表示,综合改造将使这些老旧房屋建筑的节能能力大幅提高,在降低采暖季标准煤耗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室内温度能够达到本市冬季室温标准,附属设施如管线等得到更新,房屋建筑的使用更加舒适,房屋建筑使用寿命至少延长10年。
楼房外立面加装一个“紧箍咒” 据介绍,抗震鉴定阶段,工作人员除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验算,还需要进入房屋建筑现场对砖、砂浆、混凝土的实际强度进行检测,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剔凿。工程实施过程中,抗震加固需要对房屋建筑外墙进行剔凿,入户做钢拉杆;供热计量温控系统改造需要一定的入户改管;附属设施的改造也需要入户施工。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抗震鉴定和综合改造会产生施工噪音,同时还难免要进行短期的入户施工,对业主、使用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干扰和影响,需要业主和使用人配合。
此次综合改造主要采用工业化施工方式,相当于在楼房外立面安装一个“紧箍咒”。为减少对内部装修的破坏,减少住宅入户施工和公共建筑施工工程量,市住建委去年开展了抗震加固专项试验研究,创新出预制混凝土外套加固体系,结构构件均为工厂预制,现场进行装配组装,施工操作面极小,施工期间基本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为保证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质量,本市实行合格承包人名录制度,参与综合改造的检测、房屋安全鉴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行合格承包人名录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实施责任主体应当在合格承包人名册中依法选定工程参与单位。
实施意见规定,实施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此次城镇房屋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工作已于今年6月启动,预计2012年底前完成;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今年8月启动,2015年底前完成。
农村住宅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工作将于2012年启动,2012年底前完成;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将于2013年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
评估阶段政府每年投30亿 根据实施意见,整个综合改造包括以下程序:首先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之后提出综合改造申请,编制综合改造计划,确定改造方案,最后实施综合改造工程。在前期鉴定和评估阶段,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将投入30亿元。
综合改造前,相关部门将对老旧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但有加固价值的,由区县政府组织责任主体进行综合改造工作;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且不具有加固价值的,经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同意后,由区县政府组织相关责任主体拆除,并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由区县政府建立档案、汇总信息。 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城镇房屋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价值评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驻京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外省、区、市单位,机构产权的城镇房屋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价值评估费用,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综合改造费用则均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房屋建筑产权性质不同,将有不同的实施责任主体。
部分房屋可加盖两层筹款
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设备处处长李自强表示,城镇房屋建筑在原结构基础条件满足、符合规划条件并经批准的前提下,可探索通过增加楼层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部分房屋最多可加盖两层,“是否增加楼层,须经2/3以上业主同意,通过增加楼层筹集到的资金,使用时必须公开透明。房屋结构改造加固”李自强举例说,原来6层的楼房,增加楼层后是否需要加设电梯,也需要大多数业主商量决定。
李自强表示,增加楼层的相关政策,市住建委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此外,已售公有住宅附属设施改造所需资金,可按照改造性质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和个人公积金。
据张农科介绍,抗震节能综合改造试点工作已于6月初启动,试点范围包括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6个区,已有12栋楼在试点准备工作,今后市住建委将组织市民前往参观试点的房屋建筑,让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房屋抗震设防始于1978年
本市此次对老旧房屋建筑启动大规模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为什么将时间节点选在1980年?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对此表示,近几年,世界范围内发生了很多大的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房屋建筑抗震能力不足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
张农科介绍说,我国从1978年开始才明确规定在房屋设计时必须考虑抗震设防措施,房屋建设工期一般为两年,所以,198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建筑,很多不符合北京地区抗震设防标准,即抗8度烈度地震的标准。
2002年,国家又将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提高到抗9度烈度地震,因此,1980年至2002年间建成的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虽然已经进行过抗震设防,但设防标准不够,有些还需要适当加固、提高。
北京“80前”房屋将改造 城六区12个项目先试点 |
2011年07月05日 15:11:33 来源: 北京晚报 【字号 大小】【收藏】【打印】【关闭】 分享到新华微博 |
图片来源:北京晚报 侧面改造前 图片来源:北京晚报 改造后整体效果图 下月起,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且有加固价值的本市老旧房屋,将会迎来全面的综合改造,居民只需掏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便可让“老屋换新颜”,每套房屋还能增加约10%的建筑面积。昨日,本市出台《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展开老旧房屋减震抗震节能改造工程。 范围 1980年前房屋纳入改造 此次列入改造范围的建筑包括:198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包括旧城的平房);规划保留村庄的农村住宅;1980年至2002年期间建成的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 调查显示,目前北京在1980年之前建成的老旧房屋大约4000万平方米。由于国家自1978年以后才明确规定在房屋设计时必须考虑抗震设防,所以198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很多不能满足现行抗震设防标准。 “房屋建筑是否纳入综合改造,主要取决于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的结果。经鉴定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且经评估具有加固价值的,由区县政府组织实施责任主体进行综合改造工作。”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造,老旧房屋的使用寿命可以延长至少10年,节能性和舒适度也将充分提高。 投入 市民承担增加面积成本 综合改造资金包括两部分。本市城镇房屋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价值评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驻京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外省、区、市单位,机构产权的城镇房屋建筑抗震鉴定、加固价值评估费用,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 综合改造费用则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实施责任主体经认定属于本市低收入家庭的,由区县财政予以全额或差额补助;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已售公有住宅的抗震加固费用,由市财政予以定额补助,区县财政予以相应补贴。 政府陆续投入的资金为150亿元,分5年投入,每年30个亿。这部分资金将通过市区两级财政以1比1的比例配制实现。即市级财政每年投入15亿元,区县投入15亿元。市民需要负担增加面积的建筑安装成本,大约每平方米3000多元。据介绍,不同的项目具体造价也不同,费用标准将通过试点工程测算另行制定。 效果1 住宅可增加5到8平方米 按照改造方案,此次改造采用工业化施工方式,利用新型的预制混凝土外套加固体系,将预制好的结构构件,在现场进行装配。“如果老旧楼房的规划允许,楼间距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使用预制的加固体系后,楼体外加结构构件之间的‘空当’,便具备了增加建筑面积的条件,相当于让楼房‘长胖’了。” 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住宅而言,每套房屋可以增加10%、约5到8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而所有权人只需要支付增加面积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这对居民而言是一项实惠。至于增加面积的权属和将来的交易问题,目前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并根据试点情况出台具体办法。 效果2 房屋寿命延长10年以上 老旧房屋经过改造后,市民可以体会到四大好处:一是安全了,建筑全都能达到八度抗震设防的国家规范要求。二是节能了,采暖季所需标准煤数量仅为过去的三分之一,室内温度能够达到冬季室温标准。三是管线、上下水、防水等附属设施也会同步更新,居住更舒适。四是房屋建筑的使用寿命将延长10年以上。此外,还将对房屋建筑的外立面进行美化改造,小区环境比如绿化也将同步改造。 |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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