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法律有哪些相关规定
房产证有何法律意义?有哪些相关规定?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书⾯证明⽂件,由有关部门在所有权转移后通过登记发证⼿续颁发给产权⼈的权利证书。我国⽬前实⾏的是全国统⼀的房屋权属证书制度。有关房屋权属证书是由建设部统⼀制作并签制的。房屋权属证书的相关规定如下:
(l)房产证的效⼒:国家对房屋权属证书按统⼀规定制作,各地必须使⽤由建设部统⼀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单位制作的证书⽆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实⾏该规定前由各市、县⼈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仍然有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2)房屋权属证书的种类:房屋权属证书除最常见、最基本的《房屋所有权证》外,还有《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共三种,《房屋共有权证》⼀般是房屋所有权⼈为⼆⼈或⼆⼈以上的情况下颁发领取的,《房屋他项权证》⼀般是房屋抵押权⼈、典权⼈持有;
(3)房屋权属证书的颁发机关:房屋权属证书⼀般由直辖市、市、县⼈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作;
(4)领取有关房屋产权证书的⼏种情形:
①新建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权属转移(买卖、交换、继承、赠与等);
③房产权利更改法定名称或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
④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权等);
⑤房屋或者⼟地灭失,⼟地使⽤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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