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的姓名/名称)
地址:(出让方的地址)
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出让方的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
乙方:(转让方的姓名/名称)
地址:(乙方的地址)
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乙方的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
鉴于甲方是现有该产权房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进行房屋转让,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房屋信息
1.1 产权房基本信息:
房源地址:(产权房的具体地址)
建筑面积:(产权房的建筑面积)
楼层:(产权房所在楼层)
产权证号:(产权证号)
1.2 转让房屋设施及配套设备:
(列举产权房内的设施及配套设备,如卫生间、厨房、阳台等)
第二条 转让条件
2.1 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具体价格),双方同意进行房屋的转让。
2.2 转让方式:
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应在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将转让价格支付给甲方。
2.3 甲方担保:
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产权房的所有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已全部缴纳清除,并保证房屋没有任何纠纷。
第三条 转让手续
3.1 房屋交付:
乙方应在转让款项到位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完成房屋的交付手续。
3.2 过户手续: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并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房产证明文件。
产权证3.3 保证事项:
甲方保证在过户手续完成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文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转让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乙方支付转让款项及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后自动终止。
5.2 终止协议的其他条件:
(双方可在此列举其他可能导致协议终止的条件,如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解决。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均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4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具体时间),期满后如有需要转让的房屋仍未完成转让手续的,双方可协商延长有效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产权房转让协议(二)
产权房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拟将其所有权及有关利益转让给乙方的产权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转让房屋基本情况
1.1 甲方是房屋的合法产权人,该房屋位于(具体地址)、建筑面积约为(具体面积)㎡。
1.2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等相关手续齐全,不存在限制性条件及抵押、查封、质押等权益瑕疵。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以下简称“RMB”)支付转让房屋的交易总价款为(具体金额)元。
2.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定金(不低于总价款的百分之二)RMB(具体金额)元,作为对房屋转让行为的确认和保证。
2.3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的余款(即总价款减去转让定金的部分)RMB(具体金额)元。
第三条 房屋权益转让及交付条件
3.1 甲方在房屋交付完成后,将办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将该房屋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成为该房屋的新产权人。
3.2 甲方应负责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接文件、办理产权证
书过户等手续,确保乙方可以合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