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1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主席在开幕会致词中宣告:“我们团结起来,以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让那些内外反动派在我们面前发抖吧,让他们去说我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吧,中国人民的不屈不挠的努力必将稳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庆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9月22日的《人民日报》头版的宣传口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新闻报道题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盛典”。在接下来几天各方代表大会发言中,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等口号结束。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期间的10月9日,时任政务院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委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不应再沿用“双十”。马叙伦因病不能出席当天的会议,他写了个很简约的提案,托鲁迅夫人许广平委员带到会上。马叙伦建议,将10月1日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日。这个建议经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并由大会秘书处送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天,也就是10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报道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消息的题目中有“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纪念日”。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四次会议通过这一决议,指出: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这就是10月1日确定为国庆日或国庆纪念日的来历。
但请注意,马叙伦的建议和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国庆日的决议”还是把10月1日当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中央人民政府决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按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这可能就是长期以来造成在这个问题上表达不准确或产生歧义的原因。
严格意义上讲,10月1日不是“开国大典”而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庆典”,当天的《人民日报》也是这样报道的。当然,由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那天没有举行隆重的仪式或活动,考虑到多年形成的认知或习惯,也作为需要,约定俗成,把1949年10月1日说成是“开国大典”应该也是可以的。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纪念日。在许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数十万军民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其实,人们脑海中的这一印象并不准确。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早在当年10月1日之前一个星期就
已经宣布过了。当时也不叫“开国大典”,而是称作“开国盛典”。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在政协第一
届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中就已经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
那么10月1日的国庆又是怎么回事呢?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上,许广平发言说:“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
说:“我们应作一提议,向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1949年10月2日,中
央人民政府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规定每年10月1日为国庆日,
并以这一天作为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日子。从此,每年的10月1日就成为全国各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多少周年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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