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其中不乏形式各异的熟语。典故一类向来颇受人们关注,但是纵观近些年的典故研究,我们还是可以出许多嫌隙。本文将以白居易的《长恨歌》中出现的“比翼鸟”和“连理枝”这两个词语为基础,浅谈其在唐朝的使用状况,并简要论述其对后世的影响。
关键词:比翼鸟;连理枝;特点;流变
典故是人们在对世界的认知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语言形式,在历代的使用中,典故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多种典形。在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成为千古传诵的佳话。“比翼鸟”起初常单独使用,后与“连理枝”合用为“比翼连理”,借比翼鸟的双宿双飞和连理枝的交错盘绕,形容男女情投意合,恩爱不离。本文初探“比翼鸟”和“连理枝”在唐代的使用情况及合典现象。
一、“比翼鸟”的使用情况
(一)“比翼鸟”溯源
“比翼鸟”其字面意义是传说中的一种鸟,文字记载最早出现在先秦时代。《尔雅·释地》:“东方有比目鱼焉。不比不行。其名谓之鲽。南方有比翼鸟焉。不比不飞。其名谓之鹣鹣。”《史记·封禅书》:“西海致七翼之鳥。” 司马贞索隐:“《山海经》云:‘ 崇吾之山有鸟,狀如鳧,一翼一目,相得乃飞,名曰蠻。’”“比翼鸟”是指雌鸟雄鸟总是在一起飞翔,古代诗文中常以其比喻恩爱夫妻。
(二)“比翼鸟”特点
1.形式特点
从形式上看,“比翼鸟”形式较稳固。通过搜集资料,“比翼鸟”在唐代的使用数量不多,以白居易的《长恨歌》最为著名。
《长恨传》: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全唐诗·第八六七卷 新林驿女吟示欧阳训生飞虫》:月明阶悄悄,影只腰身小。谁是鶱翔人,愿为比翼鸟。
2.内容特点
“比翼鸟”借用雄鸟雌鸟齐飞来比喻夫妻间的深情厚意,亦可以用来形容男女间休戚与共,相伴相依。
南北朝《文选卷第二十》:山川阻且远,别促会日长。愿为比翼鸟,施翮起高翔。
明代《关汉卿戏曲集·钱大尹智宠谢天香》:你则道凤台空锁镜。我将那鸾胶续断弦。我怎肯分开比翼鸟。
清代《国天香·第二卷 刘生觅莲记(下)》: 昨宵好合情多少,洞房自有蓬莱岛。交颈鸳鸯比翼鸟,乐事应浓愁应扫。
通过查汉藉全文检索系统第三版,发现“比翼鸟”一词在唐以前使用较少,唐之后在各种文体中可以看见“比翼鸟”,但多半是形容双宿双飞。
(三)“比翼鸟”流变
“比翼鸟”最先出现在先秦诗文中,到南北朝时“比翼双飞”首次出现。
《玉台新咏·卷三 陆机拟古七首 拟西北有高楼》:不怨伫立久,但愿歌者欢。思驾归鸿羽,比翼双飞翰。
从“比翼鸟”到成语“比翼双飞”主要是词语侧重点发生了变化,“比翼鸟”是指传说中的一种鸟,“比翼”形容鸟的翅膀,而“比翼双飞”具有形象彩,描写出“比翼鸟”飞翔的动态美。“比翼双飞”自产生以来一直为世人所爱,清朝使用最多,沿用至今。
《列朝诗集·闰集第四》:比翼双飞宿上林,流苏掩映合欢衾。香奁赋就怜苏蕙,织出回文寄锦心。
二、“连理枝”使用情况
(一)“连理枝”溯源
典故“连理枝”有两则传说,主人公都是韩凭和妻子。相传战国时宋廉王夺了韩凭的妻子,
韩凭自杀,其妻跳台而死。两人坟墓各生梓树一棵,根和枝都交错在一起,一对鸳鸯在树上交颈悲鸣,人称之为连理树。
另一说作韩朋,妻被夺后,被派筑青陵台,即死于其地,其妻来视,跳入墓不复见。由此而生了化蝶之说。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一、《敦煌变文集·韩朋赋》、《古诗源·鸟鹊歌》都有相关记载。《警世通言·乐小舍拚生觅偶》:“儿呵!你生前不得吹箫侣,谁知你死后方成连理枝。”
(二)“连理枝”典形分析
“连理枝”从产生以来出现了二十余种典形,隋唐五代典形数量最多,如“连理枝”“连理树”“连理木”“连理”“连枝树”“韩蝶”“韩凭双扇”“韩凭舞羽”“青陵台”“青陵粉蝶”。可以将它们分为事物、人物、时地三大类。
其一,事物类。在“连理枝”中,首要事物是“连理树”,扩散为它的枝、叶等。“连理”二字是一个语素,有很强的粘着能力,众多典形由此派生出来。
郑畋《全唐诗·第五五七卷·麦穗两岐》:史册书堪重,丹青画更宜。愿依连理树,俱作
万年枝。
和凝《全唐诗·第七三五卷·宫词百首》:嘉瑞忽逢连理木,一时跪拜贺文明。
鲍溶《全唐诗·第二三卷·琴曲歌辞·蔡氏五弄·秋思二首》:燕歌易水怨,剑舞蛟龙腥。风折连枝树,水翻无蒂萍。
其二,人物类。韩凭或作韩朋及其妻是此典故的主要人物,因而衍生出多个与此人物相关的典形,如“韩蝶”“韩凭双扇”“韩凭舞羽”。
李商隐《全唐诗·第五三九卷》:韩蝶翻罗幕,曹蝇拂绮窗。斗鸡回玉勒,融麝暖金釭。
温庭筠《全唐诗·第五七六卷·会昌丙寅丰岁歌》:新姑车右及门柱,粉项韩凭双扇中。
王初《全唐诗·第四九一卷·青帝》:韩凭舞羽身犹在,素女商弦调未残。
其三,时地类。“连理枝”典故另一说中记载故事的发生地即为青陵台,“青陵台”“青陵粉蝶”等典形油然而生。
《李义山诗集·卷一》:
青陵台畔日光斜,万古贞魂倚暮霞。
青陵粉蝶休离恨,长定相逢二月中。
(三)“连理枝”典义分析
1.典义形成背景
“连理枝”的典故有兩个传说,一则是生了相思之树,一则是化了相思之蝶。在古代,由于社会环境的束缚,有情人难以终成眷属,所以人们常用连理枝、蝴蝶等意象喻指无缘结合的男女,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古代神话传说中有许多化蝶的故事。如“庄周化蝶”,《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梁祝化蝶”,讲述的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
2.典义初探
“连理枝”典故主要是人们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希望爱情像连理树一样缠绵、深厚。连理枝的交错盘绕,生生不息,是典故最基本的意义。
《全唐词·和凝》:迎得郎来入绣闱,语相思,连理枝。
王维有诗曰:“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可见,红豆、罗帕、玉佩等都是古代定情信物。而盟誓在男女爱情中意义深刻,辛弃疾《南乡子?赠枝》:“别泪没些些,海誓山盟总是赊。”在隋唐五代时,“连理枝”既是男女盟誓场所,也是男女爱情的见证。
《全唐诗·第八○二卷·韩襄客》:
连理枝前同设誓,丁香树下共论心。
“连理枝”和其它的典故连用时,表现的是脆弱、柔软的特点。
鲍溶《全唐诗·第二三卷 琴曲歌辞·蔡氏五弄·秋思二首》:
燕歌易水怨,剑舞蛟龙腥。风折连枝树,水翻无蒂萍。
三、“比翼连理”的使用情况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一句将“比翼鸟”和“连理枝”两种富含相思意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此后常被文人骚客连用来描写男女之间的深情厚意。此种现象可以归纳为合典,而“比翼鸟”和“连理枝”属于相异事物的典故合用。在“比翼鸟”和“连理枝”产生之初及其后来若干年,人们只是将它们作为一种情感寄托单独使用。
孟郊《孟东野集·卷三·感兴上》:
昔为连理枝,今为断弦声。连理时所重,断弦今所轻。
隋唐五代时,随着白居易一曲《长恨歌》,“比翼鸟”和“连理枝”从此常在同一首诗中出现。元代,更生了“比翼鸟连理枝”这样的典形。
在天愿作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 《全元散曲·兰楚芳》:我索痛惜轻怜,常则是比翼鸟连理枝双飞燕,蜜和酥分外相偏。
明清以来,讲究书写方便、韵律和谐,将其合并为“比翼连理”。
明代《石匮书后集卷第三十二》:则与彼情深伉俪而愿为之比翼连理者,不更难之难哉!
清代《北游录记咏上 艳歌何尝行》:有时而冻。比翼连理。我心敢控。渭不泾浊。石不羽轻。精诚贯彻。
本文初步探讨了“比翼鸟”和“连理枝”两个词语在隋唐五代的使用情况,简要论述了它们产生的源头及特点。从源头、典形、典義三方面对“比翼鸟”“连理枝”进行分析并探讨“比翼连理”在后代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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