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公平、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详细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筑,房产归乙方全部。
2.建房手续由甲方协作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担当。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协作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北京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篇2)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姓名/名称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买方):姓名/名称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举行本次宅基地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就北京市的宅基地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宅基地基本信息
1. 宅基地坐落:(填写详细地址)
2. 宅基地面积:(填写具体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3. 宅基地使用权性质:(填写是集体所有还是个人所有等)
4. 宅基地权属证书号码:(填写具体号码)
5. 宅基地规划用途:(填写居住、农业或者其他用途)
6. 宅基地的其他特殊情况(如限制性条件等):(如有,填写具体情况)
第二条 买卖价格
1. 买卖价格:人民币(大写)(小写:¥)(填写具体金额)
2. 付款方式:(填写全款或分期付款)
a. 若为全款,请填写全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b. 若为分期付款,请填写各期付款时间及方式。
第三条 过户和登记过户税
1. 过户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2. 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过户费用(若有)。
3. 宅基地权属变更及登记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甲方应提供宅基地权属变更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
4. 过户及登记完成时限: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买款后(如有分期付款则在收到最后一期付款后)不迟于(填写具体天数)天完成宅基地的过户和登记手续。
5. 宅基地权属证书交付:过户和登记完成后,甲方应将宅基地权属证书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交付
1. 交付时间:甲方应在宅基地过户和登记完成后的(填写具体天数)天内将宅基地交付给乙方。
2. 交付状态:交付时宅基地的土地面积、形状、边界等情况应与合同约定相符。如乙方对宅基地有任何异议,应在交付后(填写具体天数)天内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为乙方已确认宅基地交付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 税费
1. 宅基地的过户税费及其他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2. 宅基地的后续税费依法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宅基地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交付宅基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买卖价格的(填写具体比例)%。
2. 乙方违约责任: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买卖价格的(填写具体比例)%。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北京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篇3)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摘要
本合同是由甲方【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与乙方【卖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就北京市内的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意,并共同遵守。
合同正文
第一条 宅基地基本信息
1.1 买卖宅基地名称及地点:北京市【地点】。
1.2 买方:【买方名称】。
1.3 卖方:【卖方名称】。
第二条 宅基地权属保证
2.1 卖方保证其对宅基地享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并已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转让。
2.2 卖方应提供宅基地相关证照及手续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土地划拨通知书、宅基地使用权证等。
第三条 宅基地交付及接收
3.1 卖方应保证宅基地在交付日前完全腾空,并向买方提供可接纳的房屋、道路及水电设施等配套条件。
3.2 买方应在验收时对宅基地进行检查,并签署接收证明。
第四条 交付及价格
4.1 宅基地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签订后【具体期限】日内。
4.2 交付宅基地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宅基地总价格的【具体比例】作为首付款。
4.3 买方应在【具体期限】前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卖方。
第五条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关法律费用等。
5.2 本合同解除时,除非另有约定,各方应退还对方已支付的合理费用和资金。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