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证明 篇1
卖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电 话: ____。
买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电 话: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证明。
一、车辆情况
1、品牌型号:_ ____ ;车 身 颜 :__ ;车牌号码:_ _;发动机号:_____; 车架号码: __。
2、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退款。
3、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 )。
2、买方于本证明签订之日先付购车款叁千伍百元整(3500),剩余的购车款买方向卖方签定欠条,欠条证明另见附件。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约定,卖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车辆交付买方使用。
2、车辆在本证明签订日之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买方无涉,并由卖方承担;签订日之后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卖方无涉,并由买方承担。
过户税 3、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
①买卖双方在签订证明 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②办理过户的费用买方承担40%,卖方承担60%。
③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卖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买方负责,与卖方无关。
四、其他约定
1、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的购车款后,需积极、及时将车辆交由买方使用。买方应谨遵双方的约定,在车辆未办理过户期间谨慎小心、诚实信用,及时处理车辆所发生的各事项。
2、车辆必须过户,买卖双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积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3、买卖双方不得以私人原因拒绝或拖延办理过户,如遇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卖方有权收回车辆并退还购车款,车辆退回卖方时买方须保证车辆原貌原况,如有损失的,该损失由买方承担。
五、当该车从卖方过户到买方名下(含车辆登记过户、车船税过户、年票过户),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合同即执行完毕。
六、本证明壹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卖方:
x年x月x日
交易证明 篇2
证明号:xx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xx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证明: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xx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证明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xx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证明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xx%,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
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xx‰,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xx规定办理。
九、证明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账目后,立即中止证明。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xx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证明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xx
代表人(签字):xx
代表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
签订地点:xx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