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经济评价指标及计算公式
房地产企业经济评价指标及其计算公式
一、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向社会出售、出租房地产商品或自营时的货币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和自营收入。
销售收入=销售房屋面积×房屋销售单价
出租收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租金单价
自营收入=营业额—营业成本—自营中的商业经营风险回报
二、利润
经营利润=经营收入-经营成本-期间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其中:经营收入=销售收入+出租收入+自营收入
销售收入=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
出租收入=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土地出租租金收入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利润总额=经营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
税后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可供分配利润=税后利润-(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
第三部分:房地产企业经济评价指标及其计算公式
一、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二、房地产企业盈利指标计算方法
(一)动态指标
(1)财务净现值(NPV)
财务净现值(NPV),是指项目按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目标收益率ic,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算到开发活动起始点的现值之和
式中:NPV=项目在起始时间点的财务净现值
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i
=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目标收益率
房地产利润c
如果NPV大于等于0,说明该项目的获利能力达到或超过了基准收益率的要求,因而在财务上是可以接受的。如果NPV小于0,则项目不可接受。
(2)财务内部收益率(IRR)
财务内部收益率(IRR),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是评估项目盈利性的基本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CI-CO)
项目在t年的净现金流量
t
n——计算期,即项目的开发或经营周期(年、半年、季度或月)。
(3)动态投资回收期
)
,是指当考虑现金流折现时,项目以净收益抵偿全部动态投资回收期(P
b
投资所需的时间,是反映开发项目投资回收能力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为动态投资回收期。
在式中的P
b
动态投资回收期以年表示,其详细计算公式为:
P
=[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开始出现正值期数-1]+[上期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
b
的绝对值/当期净现金流量现值]
(二)静态指标
(1)成本利润率(非年利率)
成本利润率(RPC),指开发利润占总开发成本的比率,是初步判断房地产开发项目财务可行性的一个经济评价指标。成本利润率的计算公式为:
RPC=(GDV-TDC)/TDC×100%=DP/TDC×100%
式中:RPC为成本利润率
GDV为项目总开发价值
TDC为项目总开发成本
DP为开发商利润
成本利润率一般与目标利润率进行比较,超过目标利润率,则该项目在经
济上是可接受的。
(2)投资利润率 (年利润)
投资利润率是指项目经营期内一个正常年份的年利润总额或项目经营期内
年平均利润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它是考察项目单位投资盈利能力的静态
指标。
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总额/项目总投资X100%
式中:利润总额=经营收入(含销售、出租、自营)-经营成本-运营费用-销售税金 (=经营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
销售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项目总投资=开发建设投资+经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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