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税收风险识别模型
------徐州地税四分局
税收风险模型的设立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和税收执法与管理风险的探索。税收风险识别模型建立的意义在于,依托优化征管资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通过风险分析、识别、归类,采取相适应的管理策略,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破解新形势下税收征管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2009,江苏地税省级大集中系统成功上线,包含了从户籍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到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环节的工作流。20116月,随着省局“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推广使用,我局风险管理也改变了以往以手工加工、人工推送、电话督导为主的被动局面,有效解决了风险管理流程无法闭环管理,切实将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转变成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的业务流、工作流、任务流。为更好的运用这些数据信息来帮助解决现实的征管难题,风险识别模型的建立即迫在眉睫。
目前,房地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在我国GDP中占比过重,而且产业链最长,直接带动19个产业,间接带动40多个产业,存在“房地产业兴,则各业兴;房地产业冷,GDP增速难以保持”的的情况。联系我分局的征管实际,现阶段房地产业也是分局重点税源行业中的重点,其土地增值税清算增量收入“极其可观”。因而也就成为分局税源监控与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了防范和控制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风险,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分局建立健全了土地增值税行业税收风险模型,根据不同风险等级, 采取频率和深度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如纳税辅导、风险提醒、引导纳税人自我修正;纳税评估、移送稽查等方式,完善差别化的风险应对机制,对全面提高分局税收征管水平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介绍
1、适用行业说明:
本风险识别模型适应与房地产开发行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而房地产开发也并非仅限于房屋建设或者商品房屋的开发,而是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在内的开发经营活动。
2、适用企业类型说明:
本风险识别模型适用各种类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所有取得国有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3、管理难点:
1)主观方面
“开发商追逐暴利”成为涉税风险产生的直接动因。住房制度改革后,新住房供给机制无法满足长期压抑的社会住房需求,造成房地产行业利润大大超出社会平均利润水平。房地产企业为获取暴利,采取各种手段在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编造虚假会计资料,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2)客观方面房地产利润
房地产开发的周期时间跨度长,开发环节多,税务机关无法在房地产开发整个过程中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控,客观上给房地产业纳税人偷逃税款的机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漏征漏管。税务机关管理好房地产企业税收,不仅要熟悉企业会计核算,还要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从立项、施工、预售、竣工,到最后交付),目前涉税信息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申报,税务机关无法完全掌握纳税人所有的真实信息。税务稽查面对现状也只能查重点。由于行业管理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作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中形成税收风险存在较大的可能。
3)目前税务与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及工商等部门虽然在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认识上一致,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护税协税涉及的部门较多,各部门又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和利益关系,更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或规章来约束相关部门的协税护税行为, 造成部门间涉税信息不能共享,协作配合不尽如人意。正由于部门联动的效率远低于房地产企业个体筹划效率,客观上为房地产企业涉足税收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
第二部分  主要税收风险领域
一、 税收风险领域列举:
结合分局近年来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来看,土地增值税税收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类型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建筑面积基础资料采集数据失真。
1、产权部门在对房地产企业房产测绘过程中,对部分层高未达标准房产面积未予测绘,对超规划部分面积,产权部门不予测绘。造成实际建筑面积与测绘面积不符;
2房地产企业部分房产改变规划用途,如:物业用房、幼儿园规划应为公共配套,实际房产权属归开发企业所有。
类型二:应税营业额(收入总额)核算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1、直接坐支售楼收入,以收抵支(抵偿工程款),或将预售款直接打入私人银行卡不入账;
  2、收取价外费用不计收入。开发商在售房后,把收取的水、电、燃气安装费及外装修等代办费,在往来账款科目中按代收代付款处理,不将其并入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对于为客户提供的额外服务,如安装防盗门、封闭阳台等相关收入,则委托物管部门结算且长期挂帐,房地产企业只就合同房款计算营业收入,形成帐外循环;
  3、销售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销售价格不合理,存在转移利润的可能。
  类型三:人为操作,虚增开发成本、费用。
  1 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属于整体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未按项目合理分期分摊;
2、虚增开发成本。
  1)通过虚增土地开发成本偷逃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土地评估、将评估增值的土地成本直接记入开发成本,虚增土地成本,减少土地增值税税基。还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关联企业购进土地。让关联企业多开土地补偿费发票,虚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取得成本。
  2)通过多开建筑安装发票加大建安成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把建安营业税及附加作为“避税”的重要渠道,以支付3.34%的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代价,可以少缴适用40%以上税率的土地增值税。
第三部分 风险识别模型
一、收入、面积风险识别模型
1、数据来源:
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清算项目的财务账套数据,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网上房源备案数据;规划局出具的规划定点图;发改委签发的项目批文以及建设局等颁发的施工、规划、用地许可证等,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数据。
2、风险点识别:
1)原理
收入总额的确认是清算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纳税人申报数据的风险识别,排除纳税人存在虚报销售数量、面积、单价等价格组成要素导致少记收入的税收风险。根据纳税人提供的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贷方发生额、销控表,、购房款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测绘所提供的面积实测报告、房管局网上备案情况等资料相互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