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德代议制比较表 | ||||
对比 | 英国 | 美国(1787) | 法国(1875) | 德国(1871) |
代议制的特点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总统制共和制 | 议会制共和制 |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
政体的 主要特征 | 1、特征:君主虚位,议会至上。 2、表现:(1)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数是礼仪性的。(2)议会(上院、下院)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3)政府(责任内阁)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 1、特征:分权与制衡 2、表现: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平衡。①立法权归于国会(参议院、众议院)②行政权归于总统。③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 | 1、特征:总统和参议院权力大。 2、表现:(1)总统是国家元首,被赋予极大的权力。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2)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但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上院)的权力大于普选产生的众议院(下院)。(3)政府(内阁)对参议院负责。 | 1、特征:民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 2、表现:(1)君主是国家元首,享有绝对实权(2)议会由联邦议会(上院)和帝国议会(下院)组成,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的联邦议会掌握实权,由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作用很小。(3)内阁中宰相只对皇帝负责。 |
政府产生办法 | 由议会产生,关键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 | 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关键在总统选举中获胜 | 参议院众议院 由议会产生,关键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 | 皇帝任命 |
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 政府(内阁)由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党产生,对议会负责。 | 1、政府由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对总统负责。2、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3、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 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 政府官员由皇帝任命,首相和内阁对皇帝负责 |
国家元首地位和职权 | 国王,虚位,没有实权 | 总统,有实权,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军队 | 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利。 | 皇帝,掌握最高权力。 |
政府 首脑 | 首相 | 总统 | 总理 | 帝国宰相 |
权力 中心 | 议会 | 总统 | 议会 | 皇帝 |
确立 标志 | 1698年《权利法案》 | 《1787年宪法》 | 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
确立 方式 | 立法 | |||
代议制的核心 | 议会 | |||
最主要的作用 | 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掌握国家的主要权力立法权,以限制君主或总统对行政权的滥用,并通过立法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 |||
立法 | 下议院(议会) | 国会 | 议会 | 议会 |
司法 | 上议院(议会) | 最高法院和各级联邦法院 | ||
行政 | 首相和内阁 | 总统和内阁 | 总统 | 首相 |
军事 | 议会授权,首相执行 | 总统 | 总统 | 皇帝 |
英美法德代议制比较表
本文发布于:2024-11-10 01:29: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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