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购置税征收对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
2、上述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各类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所附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执行。车辆购置税征收
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
应税车辆 | 具本范围 | 车辆购置税计算注 释 |
汽 车 | 各类汽车 | |
摩托车 | 轻便摩托车 | 最高设计时速不于50l\km/h,发动机汽缸总排置不大于50cm3的两个或者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二轮摩托车 |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置大于50cm3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 |
三轮摩托车 |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置大于50cm3,空车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
电车 | 无轨电车 | 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
有轨电车 | 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 |
挂车 | 全挂车 | 无动力设备, 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
半挂车 | 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辆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 |
农用运输车 | 三轮农用运输车 | 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kw,较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年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四轮农用运输车 | 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
(注:表中50cm3×50立方厘米) | ||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及计算
1、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2、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2、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
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3、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的通知》【(财税2009)154号】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四、车辆购置税的申报
(一)申报地点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所在地征收车购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提供资料:
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的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的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征免税证明》。
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流程:
1、纳税人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实地验车;
2、将填写好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和所需提供的纳税资料一并报审核岗审核受理,计算应纳税额;
3、按照核定的应纳税额,凭《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的第一联到银行交现金、支票或到收款岗POS机刷卡。
4、凭缴款凭证到收款岗领取《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法律责任:
1、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应在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在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逾期将按日加收纳税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第64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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