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E&ECONOMY金融经济
公车改革相关节支率测算浅析
陈冰
摘要:人民银行系统尚未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依照相关政策要求,实行公车改革后各相关费用预计支出需较改革前呈现一定幅度的减少是公车改革的前提,即公车改革的关键指标节支率需达到7%。为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进程,结合基层央行履职实际,本文就公车改革相关节支率各构成部分餉测算方式进行分析探讨,以有效促进公车改革各相关工作开展。
关键词:基层央行;公务用车;节支率
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
车辆购置税计算多年来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对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传统公务用车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岀部署,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及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降低公务交通成本、保障公务活动开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普通公务出行方式,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推进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建立,其关键在于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较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呈现一定幅度下降,节约效果明显,否则无改革必要。
公车改革有利于合理配置公车资源,节约党政机关三公经费,从源头上杜绝公务人员公车私用、超规格配备公车等不正之风,有利于遏制腐败和行政资源的浪费。公务人员利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等更加低碳的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大城市的交通压力,减少尾气排放,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密切与人民众的血肉联系。公车改革也不能搞“一刀切”,需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用车,不能因为公车改革降低行政机关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不能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杜绝拍卖或政府采购过程中滋生的不良行为。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承担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基本职能的同时肩负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特殊职能,其分支机构车辆构成中除一般公务用车外,普遍存在运钞车、护卫车等专项业务用车,一系列因素使得人民银行系统分支机构公务用车改革尚未完成,但已取得重大进展,节支率作为公车改革的关键指标,其测算结果宜接影响基层央行的公车改革进程,此时,对节支率各构成部分的测算方式进行分析探讨尤其必要。
二、节支率构成
节支率=(1-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100%
按中央及地方政策要求,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进程的关键指标是节支率最低需达到7%。
即: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W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 0.93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构成
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岀+已实行车改部门交通补贴等其他相关支岀
(1)涉改公务用车更新和新增购置费:包括涉改车辆购置款、购置税和其他费用。
(2)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费用。
(3)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包括所有涉改司勤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和其他支出等。
结合中央及地方车改政策,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总支出取改革前三年的平均数,车改前更新和新增车辆购置费按照实有车辆原值的10%计算。
改革前支出
涉改
公车
(辆)
涉改
司勤
人员
(人)
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万元)
改革前
三个年
合计数
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
和新增购賈费
涉改公
务用车
运行费
涉改司
勤人员
支出
其他相
关支出
实有车辆
原值
实有车辆原
值的10%年
三年平
均数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构成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涉改车辆支出+保留涉改司勤人员支出+租车费用+其他相关支出
(1)改革后交通补贴支出:符合领取补贴政策的各层级参改人员数量*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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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垂管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确定,以湖南为例,依《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5〕46号)规定,各层级补贴标准上限分别是: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2)保留涉改车辆运行费
一般测算方法:单位改革前公车运行费总数/单位改革前实有公车数量*改革后保留公车总数
(3)保留涉改车辆更新购置费
一般测算方法:保留涉改车辆更新年均购置费=改革后保留车辆数*18万元/辆十10年
(4)保留司勤人员支出
一般测算方法:保留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单位改革前司勤人员总支出*单位改革前司勤人员数量*改革后保留司勤人员数
(5)租车费用
一般测算方法:改革后支出成本(包括改革后交通补贴支出、保留涉改车辆运行费、保留渉改车辆更新购置费、保留司勤人员支出,即上述(1)、(2)、(3)、(4)之和)的5%(6)其他相关支出
其他相关支出指集体公务出行等与公务交通相关的其他直接支出。
改革后支出
保留公车数(辆)保留司
勤人员
数(人)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万元)
总支出
公务交
通补贴
保留车辆支出
(含运行、更新费)
保留司勤
人员支出
租车
费用
其他相
关支出
需说明的是,节支率测算相关数据需附来源证明,以保障数据的真实完整,如:涉改车辆必须是各单位实有车辆;改革前实际发生的各费用支岀需有相应财务证明;参改领取补贴人员必须在单位编制内,人员情况需与人事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一致,涉改司勤人员若为非在编人员需有劳动合同等雇佣关系证明等。
三、节支率测算方式分析探讨
结合基层央行履职实际,综合分析上述节支率各构成,为有效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进程,对节支率相关改革前后各项支出的测算方式进行分析探讨:
(一)改革前支出方面
1.正确理解改革前司勤人员内涵,司勤人员数量对应改革前司勤人员支出,进而影响改革后领取补贴人员数量。
2.全面完整统计司勤人员支出,与人员支出相关的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补贴等相关内容均可计入,不局限于工资实发金额。
3.实现车辆运行支出全覆盖,与车辆运行相关的燃料、车险、维修、清洁(洗车费)、过路过桥费(含ETC)、停车费等相关支出均可纳入。
(二)改革后支出方面
1.合理预计改革后车辆运行成本,改革后工作人员领取补贴,普通公务出行可自行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公务用车使用率将降低,车辆运行费随之下降。
2.适当估算改革后司勤人员数量及支出,改革后公务车辆使用率下降,驾驶员工作量减少,驾驶员数量和收入亦将随之变化.甚至可尝试改变原有驾驶员聘用模式,如按需派遣、按时或按工作量支付酬金。
3.均衡分析改革后租车费用,改革后工作人员领取补贴,公务出行大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党团活动、工会活动等事项的租车费用将包含在对应专项费用中。
4.从严控制拟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按相关政策要求从严控制拟保留的公务用车数量。
5.有效运用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地方车改政策明确的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均为上限标准,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效运用。需说明的是,因地方车改政策不同,各地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不一致,尤其是相关文件规定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会出现个别地级市高于省会城市,同一市内的
不同县亦有所不同的情况。
(三)其他待探讨方面
1.针对单位级别较低的分支机构,工作人员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后,日常公务出行除使用大众交通工具外可否全部采用社会化市场租赁方式,应急时私车公用,报销规定范围内的相应支出,以减少基层单位车辆维修、保险等运行维护费用。
2.基层央行人员构成有特殊性,除在编在岗的职工外,还存在统一招考,直接聘用的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人员,以湖南为例,该类人员已超过200人,且人数逐年增加,虽工资体系有所不同,但其同为基层央行工会会员,享有相关福利,是否纳入参与车改人员范围,若纳入,按何层级、对应何标准领取改革后补贴是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长沙410005)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7月16日印
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4〕41号).
[2]《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省直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⑸46号).
(责任编辑:魏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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