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新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流程
一、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去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
二、登录政务服务网
2、可选择账号密码登录,也可直接输入手机验证码登录,如之前没有登录过,记得先注册。
三、选择“营业执照变更(备案)登记,输入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原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1、认真阅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法律责任提示
2、变更事项首页中,勾选“经营者”及“联络员”变更事项,进入下一步,依次填写新经营者及新联络员信息,填写委托代理人信息;
3、信息填写完成后,选择“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全程电子化),进入下一步;
4、附件列表中,上传新经营者,新联络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照片;上传清税证明,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照片。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提交材料指导;
四、签名阶段
1、材料提交指导后,原经营者及新经营者都要扫码下载全程电子化签名软件,各自实名认证注册登录,设置好手写签章,准备签名;
2、预审通过后,可以看到材料已转至材料签名环节,点继续办理,核对签名信息无误后,生成签名文档;
3、所有人员手机上签名成功后,可刷新此界面,当显示所有人员“已签名”时,便可提交至终审环节;
4、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当材料显示“已办结”时,委托代理人便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正副本,清税证明至所属街道办事处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温馨提醒: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结清依法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过,个体工商户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并不是强制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直接变更还是先注销再设立 。经营者变更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改变,继任经营
者应当详细了解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况和负债情况,审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