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每年要清零吗?
医保卡里的钱是不会清零的,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累计计算,可以用来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医疗保险是按照个人工资的8%收取的,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医保卡上的钱有以下两部分组成。
1、如果是年龄为45岁以下的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的2%需要划入个人账户,另外从单位负担部分的8%里划分出1.2%,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总计占每月工资总数的3.2%打入医保账户内。
2、至于45岁以上的职工则需要个人缴纳部分的2%划入个人账户,另外需要从单位负担部分的8%里划分出1.4%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总计占每月工资总数的3.4%打入医保账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已经处于退休年龄的职工则不需要缴纳,其税额每月打入则占工资总额的3.9%
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异地使用吗?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也是可以异地使用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要实现异地使用的前提条件就是要事先在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只有备案了才可以在异地使用医保卡的账户余额。若是没有备案的情况下,用户是无法在异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来进行购药的。
当然现在有不少地区也互相开通了医保卡余额异地使用的功能,即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来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或者是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的。
另外除了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需要备案之外,异地医保就医报销也是要事先进行备案的,没有备案的话就会影响医保的报销,导致无法在医院结算的时候直接进行医保结算。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一)划入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划入,参保人员年龄不满45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划入;年满45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划入;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二)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同时根据《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郑人社医疗〔〕13号文)规定,个人账户还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用于支付本人及指定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门诊规定病种、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统筹)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
2.用于支付本人住院就医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本人应缴纳的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
4.用于支付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疫苗的费用。
5.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健康体检,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以及牙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6.用于支付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
类用品、家用医疗(保健)器械及医用耗材的费用。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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