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查询甲方(售房单位):
乙方(购房人):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市中心城区已售部分产权公有住房向全部产权过渡政策,乙方购买甲方位于砖混结构住房一
套,建筑面积为。年月乙方已付甲方购房款五,个人产权比例%,房屋产权证编
号:。乙方在不动产登记处查询该住房实际建筑面积为m2o经甲方组织房地产评估公司对该住房评估,评估市场价为元/nV,估价对象原房权证建筑面积为—武,现房屋登记簿登记建筑面积为 直,面积差额为—
直,原房权证建筑面积 直,公有产权比例为%,金额元。差额面积近,公有产权比例为%o金额I元,经核算,乙方实付全部产权过渡购房款两项合
计元,产权比例为:个人占100%。
一、经甲方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的已售部分
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公有住房,乙方按甲方组织评估的市场价补交购房款至房改财政专户,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该住房进行改建、扩建,不得随意拆除住房内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乙方不得侵占住房的毗连、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证走廊、楼梯、楼道的畅通,对住房的承重结构、上下水管线、供电、暖气、燃气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住房共用部位设施和设备,凡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甲、乙双方均有维护社会治安和住宅区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不得利用该住房从事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活动。
六、甲、乙双方因住房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房地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中未尽事项,按市中心城区已售部分产权公有住房向全部产权过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分存:售房单位、购房人、住房城
乡建设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甲方(售房单位)
乙方(购房人)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