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眼中的世界
作者:(美)加思·斯坦
来源:《文苑·经典美文》2009年第02
       
       
        丹尼从一堆小狗当中挑中了我。我们是一堆毛茸茸的小爪子、小耳朵和小尾巴窝在一起的小狗,住在东华盛顿区一个叫史班哥的小镇上,一座臭牧场的谷仓后面。我不记得我打哪儿来的,但是记得我妈——世界上智商最高的狗她是一只重量级母猎犬,乳房下垂,晃啊晃啊的。我和兄弟妹老在院子里追着她的乳头跑。不过说真的,我妈好像不太喜欢我们,她才不在乎我们是吃饱还是饿死。每当我们其中一只被送走,她看起来就像解脱了一般,因为追着她尖叫要奶吃的小狗又少了一只。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谁。农场的人告诉丹尼,我爸是一只牧羊犬和狮子狗的混种狗,但我才不信哩,因为我从没在农场看过这样的狗。尽管农场女主人为人和善,但老板可是浑蛋一个,
他会看着你睁眼说瞎话,在说实话对他更有利时也是这样。他最爱费口舌瞎掰狗的品种与智商的关系——他坚信牧羊犬与狮子狗的混种是聪明的品种,所以他们的后代会有人想买,价钱会更好,尤其是经过猎犬训练之后。他的话全是狗屁!大家都知道牧羊犬与狮子狗并非特别聪明,他们只是善于作出反应,但是不会独立思考。尤其是来自澳大利亚的蓝眼牧羊犬,人们看到他们接个飞盘就大惊小怪。没错,他们看起来既聪明又敏捷,但其实没什么见识,只会死守规矩。
        我认定我爸是一只梗犬,因为梗犬是问题解决者——他们会照你的话做,不过那也得他们刚好想做才行。牧场上有这么一只梗犬,一只又大又凶、一身棕黑毛的万能梗,没人敢惹他。他不和我们一起待在屋后的栅栏区,而是独自待在山下溪边的谷仓——农人们修理牵引机的地方。不过有时他会上山,大家一看到他就自动让开。有传言说他是一只斗犬,牧场老板把他隔开,是因为他会对挡路的狗格杀勿论,一旦看不顺眼,便会咬下对方颈背上的毛。一有母狗发情,他就毫不迟疑地扑上去办事,完全不管谁在看或是谁在乎。我经常想,他会不会是我的生父?我像他一样有棕黑毛,长得很结实。人们常说我一定有猎犬血统,我倒是挺乐,只当自己继承了优良基因。
        丹尼来的那天特别热。我和同窝的兄弟妹像往常一样扭打,这时有只手伸进来抓住我的颈背。我突然被拎到半空。
        “这一只。有个人说。
        这时我第一眼瞥见我的新主人。丹尼身材颀长,肌肉精瘦,个子不是很高,但算是相当壮。他的蓝眼睛热切而清澈,头发短而散乱,不整齐的胡子又黑又粗。他看起来像一只爱尔兰红梗犬。
        “这是这一窝的首选。农场女主人说。她人很好,我喜欢她把我们搂在她柔软的腿上。这是最贴心、最棒的一只。
        “我们本来想自己留着养。农场老板原本在修补围篱,现在突然踩着满靴子的泥巴凑过来说。他爱说这句老词。老天啊,我是一只才几周大的小狗,就听过这句话不知道多少遍。他总是用这一招来哄抬狗价。
        “你愿意把他让出来给我吗?”
        “就看价钱。老板说这句话时眯着眼睛看天,太阳把蓝天照得发白。就看价钱。
       
       
       
        “你的脚要踩得非常轻,好比刹车踏板上放了一颗鸡蛋,而你不想把蛋弄破。在雨中驾车就是这么回事。丹尼总是这样说。
        每当我们一起看录像带——从我第一天认识丹尼开始,我们就一起看录像带——他就对我解释驾车的事(是对我解释哦)。他说着要有平衡感、先发制人、有耐心等重要环节,以及如何环顾四周,看到你从未注意过的事物,还有肌肉在运动的感觉,那种凭直觉驾车的感觉。不过我最爱听的还是他提到的赛车手没有记忆那部分——他不记得自己前一秒钟做过的事情。不论是好是坏,因为记忆就是把时间向后折起来,要记得什么,就得在当下分神去想。要想在赛车这行出头,赛车手绝对不能有记性。
        这也是为何赛车手被迫录下他们的一举一动、每一场赛事。他们利用驾驶座内的摄影机、行车记录、输出数据等留下记录,否则车手无法亲眼见到自己有多伟大。这是丹尼告诉
我的,他说赛车就是去做,就是活在当下,只能注意当下的那一刻,回想是留给后来用的。伟大的冠军车手朱利安·沙贝拉罗沙曾说:当我赛车时,我的身心运作速度极快,两者的配合天衣无缝,所以我绝对不能去思考,不然一定会出乱子。
       
       
       
        猴子可以算是地球上最笨的物种了,其愚蠢程度仅次于鸭嘴兽。鸭嘴兽明明呼吸空气,却还在水底筑巢,可见它笨得可以,不过只比猴子笨一点点。然而猴子有拇指,它们的拇指应该拿来给狗用才对。我好想学艾尔帕西诺在电影《疤面煞星》里的模样,说着:把拇指还给我,你们这些死猴子!”我很喜欢艾尔帕西诺主演的由旧片重拍的电影《疤面煞星》,虽然此片比不上经典的《教父》系列。
        我看了太多的电视。丹尼每天早上出门都帮我打开电视,久而久之这变成一种习惯。他警告我别看一整天,但我还是照看不误。幸好他知道我喜欢车,所以常让我看赛车频道,其
中以经典赛事最好看。我特别喜欢F1世界一级方程式赛车,也喜欢NASCAR超级房车赛,但是我更喜欢看他们的道路赛。尽管我最爱看赛车,不过丹尼告诉我人生应该有变化,所以常常帮我转到其他频道,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如果我看的刚好是历史频道、探索频道或是公共频道,甚至是某个儿童频道——当卓伊还小的时候,我整天听儿歌,听得快要发疯——我会从中学到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尔后,便开始思索我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意义,以及这个世界上一切有意义与无意义的事物。
        电视上常常讲到达尔文,每个带教育性质的频道多少都有关于进化论的节目,内容通常构思缜密,经过彻底研究。不过,我不懂人们为何爱把进化与创造的概念强加在彼此身上,他们为何看不出来,唯心论和科学其实是同一件事?身体进化,心灵也会进化,而宇宙是一个流动的空间,让身心结合成一个完美的组合,我们称该组合为人类。这种想法有什么不好?
        科学家老爱说什么猴子是人类在进化史上最近的亲戚,但那只是揣测,有何根据呢?难道是因为有人挖出的远古时期的头骨,与现代人类的头骨很类似?那又能汪明什么?难道是因为某些灵长类动物用两只脚走路?有两只脚算什么优势,你看看人的脚,上面净是弯曲的脚
趾,积了一堆死皮,还有指甲内弯造成的化脓,指甲的硬度甚至还不足以挖地。不过,我还是十分向往,有一天我的灵魂可以栖息在这些设计不良的两足动物身上,届时我也可以像人一样注意身体健康。话说回来,如果人真的是从猴子进化而来,那又如何?人是从猴子还是鱼进化而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躯体有了足够的人味后,人类的灵魂就会进人它里面。
        我来提供给你们一个理论:与人类血缘最近的亲戚,不是像电视上说的那样,不是黑猩猩,正确答案应该是——狗。请听听我的逻辑。
        论点一:无机能趾。
        我认为所谓的无机能趾,即长在一些小狗前脚上的、通常在其幼时就会被摘除的悬空脚趾,实际上是拇指退化的证据。而且,我相信人类是通过选择性培育这种大费心机的过程,有系统地让某些品种的狗没了拇指,目的是预防狗儿进化成灵巧的、进而具有威胁性的哺乳类动物。
        我还相信人类一直驯养(若你真要用这种愚蠢的婉转说法)狗儿,其背后的动机是恐惧:
深怕放任狗儿自行进化,他们会生出拇指和稍小的舌头,进而在物种进化上胜过人类——至于人类,他们动作慢而笨重,两只脚还站得直挺挺的。这便是为何狗儿要活在人类不断的监视之下,他们一旦被发现可以自力更生,就会被立即处死。
        丹尼对我讲过政府内部运作的情况,所以我相信这种下流的计划正是出自白宫的黑手,有人——可能是总统手下某个邪恶顾问,其人格和智商都大有问题——向高层提出了似是而非的评估:所有的狗在社会事务方面都有积极的倾向。不幸的是,这项评估出自一种偏执狂的恐惧,而非心灵中的远见。
        论点二:有用四只脚走路的狼人。
        满月时分,浓雾聚集在云杉最低的树枝附近,这时有人从森林最黑暗的深处走出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猴子”?
        拜托!电影才不是这样演的呢!经典点击:
        当一只狗拥有了人类的灵魂,世界在他心中会是什么样子?
        “我叫恩佐。我老以为自己是人,也一直觉得我和其他狗不一样。我只是被塞进狗的身体,里面的灵魂才是真实的我……”这就是幽默、犀利的恩佐,一只拥有了人类灵魂的狗。
        在他另类的心思、另类的眼光、另类的视线下出现了很多生而为人的道理及真谛。
        世界是多元的,请放开你的孤独和疏离,快乐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