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剧场扩声系统:
扩声设计包括建声设计和电声设计,建声设计就是建筑声学设计,不在本次设计的范畴。
本次设计是电声系统,电声系统的音质设计包括:足够的声压级、语言清晰度、足够大的动态响应等。随着电声技术的迅速发展,通过一套优良的扩声系统将声源信号尽可能不失真地还原,并改进特定听音区的主观听觉感受都已成为现实。
改进语言清晰度和音乐明晰度;扩展动态范围(声源功率不足时);改进一场演出中不同位置(对白、歌声和器乐声)之间的声平衡(正确地操作扩声系统);具有良好的声还原特性;为丰富表演艺术效果而重放各种特定的“效果声”;根据艺术创作要求对人声和乐器进行修饰或产生特定的效果;在无乐队伴奏时重放歌舞剧的伴奏音乐;可将部分节目信号存储和预设程序以简化技术操作;
为满足不同演出类型对电声系统要求,整个扩声系统采用隐藏式和明装吊挂式固定安装。整体系统构架需简单、灵活、易操作,并与国际接轨,采用先进且实用的数字音频传输控制网络,系统需预留充足的扩展空间,具备安全、可靠的冗余备份系统。整个扩声系统包括如下子系统:
扬声器系统
功率放大器;
话筒;
1)主扩声扬声器系统:
设计采用LCR三声道主扩声形式,中央声道安装在声桥上形成分布式集中扩声,。观众厅主扩声设左(L)、中(C)、右(R)三个声道、每个声道独立覆盖全场。根据剧场演出节目的形式,使得整个扩声系统能够实现单声道扩声、双声道立体声、多声道立体声等模式。台口两侧(八字墙)固定安装拉声像扬声器,用于前排观众席声像高度矫正。设适当数量的超低频扬声器,用于扩展系统重放低频下限。
在扬声器的选择上,根据场地需要:
1左中右主扩声扬声器系统3组。
LCR扬声器组,每只最大声压级:≥132dB;每组各项指标及参数满足或者优于GB/T28049-
2011《厅堂、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中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的一级标准。
水平覆盖角度控制在100-120°,垂直覆盖角度控制在70-80°。
2拉声像扬声器2只。
为保证和主扩声系统的一致性,拉声像扬声器同样采用二分频结构;每只音箱最大声压级不低于13无线话筒品牌2dB;频率响应范围不窄于:65Hz-17KHz;水平覆盖角度控制在50°-90°,垂直覆盖角度控制在50°-90°。
3超低音扬声器4只。
扬声器声压级不低于139dB;低频下限不高于32Hz。
2)眺台下补声扬声器9只
考虑到二层眺台的深度,为保证覆盖一致性,在眺台的边缘增加9只补声扬声器。扬声器声压级不低于113dB;频率响应范围不窄于:95Hz-18kHz;水平和垂直覆盖角度不小于100°。
4)乐池/台唇补声扬声器 12只
在台唇底部,以暗藏或嵌入式安装方式,均匀安装6只小型扬声器作为前区的直达声补声。
在乐池均匀安装6只小型扬声器作为乐池监听。
每只扬声器声压级不低于113dB;频率响应范围不窄于:95Hz-18kHz;水平和垂直覆盖角度不小于100°。
5)固定返送扬声器 4只:
在主舞台两侧(灯光吊笼)设置4数只全频段扬声器,分别对主舞台表演区域进行声场覆盖,以满足基本的舞台返听需求。
两分頻音箱,可旋转号角;每只音箱最大声压级不低于132dB;频率响应范围不窄于:65Hz-17KHz;水平覆盖角度控制在50°-90°,垂直覆盖角度控制在50°-90°;
6.14.2 扬声器驱动系统简述
功率放大器为扬声器系统的驱动设备,其设计关系到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故设计时要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设计,如节能环保、稳定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功放的选择上跟进音箱选择来匹配,但需遵循以下原则:
采用数字功放,数量按音箱配置考虑;
功率配置要求:功放配置要求低频不低于所配音箱功率的2倍,中高频不低于所配音箱功率的1.5倍,两分頻音箱功放功率不低于所配音箱功率的1.5倍
支持可远程控制开关机和监控工作状态;
内置DSP处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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