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 则
1.1  说 明
A. 承包人须根据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及图纸对本项目A区设置独立系统的要求(需预留其它区域后期系统扩容接口),设计、供应无线对讲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包括安装接线、测试及试运转。系统须依照制造厂商的规范要求进行布线及安装以达至最佳的运转情况,本项目内覆盖率98%以上。
B. 本系统需与消防报警联动:当本系统与消防报警系统进行信息联动时,如大楼某处发生火灾,本系统可将消防报警系统发送过来的报警信号转换成文本短消息,并快速准确地将某楼层某个区域发生火灾的信息发送到设定的安保人员、工程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对讲机上,为相关人员掌握最新情况,人员调动、人员疏散赢得宝贵时间,提高抢险救灾的效率。
C. 本系统需与视频监控报警联动:当本系统与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进行信息联动时,如某个重要场所有入侵者闯入,报警设备发出报警信号,启动视频监控系统开始录像,本系统可将报警
设备发送过来的报警信号转换成文本短消息,快速准确地将某楼层某个重要场所有入侵者闯入的信息发送到设定的安保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对讲机上,为相关人员掌握现场情况,及时调度人员,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了更加准确直接的渠道。
D. 本项目须分别提供不少于50套手持无线对讲设备及充电设备的独立无线对讲系统。
E. 按建设单位委托本承包人须负责向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请400MHz频率的使用,本承包人须按获批核无线通信频率进行设计和提供。
F. 无线话筒品牌按建设单位委托本承包人并须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申办本系统设计、供应、安装接线、测试及试运转的相关所有协调工作和费用,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方案论证费、中转台设台费、频占费、安装完成后现场测试等相关费用。
G. 除平面图所示线槽和另有说明外,所有接线工作,包括提供电线槽/线管系统和终接盒须由承包人提供和安装。
H. 凡未列入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或图中,但又是本系统运转所必须的任何设备、材料,也须包括在合约工程内,不可追加额外费用,予以提供。
I. 系统设备须包括为实现所要求功能而必须的所有设备、电缆、供电电缆、供电组件、终接、人工及一切附件和所有的服务。系统设备均须为最新型号。其中需更换的零配件必须保证在保养期终了之后的五年期内仍可以得到供应。
J. 本系统设备之布置需能与所提供之机房建筑布局相符。承包人须负责按照最新要求进行设计和安装,并适应现场的条件限制。
1.2  对质量保证的特殊要求
A. 系统须证明能担负指定的职能,须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系列,并须经过一个有权威的测试机构进行同类型产品测试合格。相应的技术资料,同类型产品的测试证书,图纸及测试报告,必须用中文写成,提供审查。
B. 整个系统须按下列标准的最新修订本进行设计与制造。如当地的法令或规范更是严谨,则须优先遵守有关的法令或规范。
信息产业部 信部[1998]178号《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无委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GB9175-88《环境电磁卫生标准》
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美国国家电气规范与国家电气安全规范
BS800EN55014-无线电干扰极限
BS7430-接地
BS7671-房屋电气装置的接线法规
ITU-T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委员会(CCITT)
美国UL实验室批准的表列
1.3  资料呈审
承包人须呈送下列资料作审批,但不局限于这些资料:
A. 设备与部件的详细清单,制造厂的数据与样品。
B. 接线系统图和详细的接线图。
C. 经当地无线电委员会批准的应用频道。
D. 对建筑的要求。
E. 竣工图。
F. 完整的试验与试运行报告。
G. 制造厂的印刷资料,包括安装、运行与维修指示,详述安装与运行的步骤、接线细节、线路详图、判断性波形的细节、零件清单、建议的备件清单、提供的备件清单、所有设备的完整维修步骤以及建议的维修范围与维修频率。
第二节    系统要求
A. 本项目需设计一套二信道(四个时隙)数字无线对讲系统,整个项目A区范围内覆盖率98%以上;
B. 本项目范围内均须获得无线对讲系统的服务,以分别加强项目中物业管理部保安工作人员巡逻,工程部工作人员的检查、维修期间方便、快捷地保持通讯联系和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消防、紧急通信的需求。
C. 在服务项目公共区域范围基础下,项目的所有机电房设备房、供配电机房、弱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同时保安部所涉及的所有保安区域范围均获信号覆盖以确保无盲点。
D. 项目建筑占地面积较大,建议本项目采用400MHz中继无线对讲系统以符合长距离通信要求。
E. 天线的数量及分布情况须按具体地形结构进行系统设计,以确保信号在建筑内的公共部位和项目的所有机电房设备房、供配电机房、弱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同时保安部所涉及的所有保安区域范围均获有效地覆盖,覆盖均匀和覆盖率须达到98%以上,信号清晰,稳定可靠,以满足本建筑内部管理以及物业使用和维护,以及保安、消防、紧急通信之要求等,使其内部管理维护以及保安、消防人员之间方便快捷地保持通讯。
F. 无线中继设备须装设于通风良好或空调的弱电机房,设备须设于独立金属柜体和保持适当分隔以确保最佳的工作状态;
G. 整体系统须符合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招标图纸所示无线对讲系统分布仅供参考,承包人须根据现场实测的电场分布情况提供足够的天线、有关之设备及配件以确保本系统可覆盖所需的范围。承包人须顾及到大楼的结构有可能会妨碍信号的传送。
天线的位置、数量和输出功率须合理设计,以确保使用较多的天线,较小的输出功率,达到良好的覆盖效果,室内天线的输出功率须小于15dB,以避免污染环境,以符合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充分利用;
综合考虑天线的数量、位置和输出功率,以及所需覆盖的范围,确保信号的均匀分布;
在覆盖室内基础上并包括建筑周围100米范围内移动台呼出和接听正常;
H.  本对讲通信系统,如遇停电等意外情况发生,须保证通讯畅通,在中转台中须装设交直流浮充接口,外接后备电源,停电时无触点自动切换至后备电源供电,来电时自动恢复充电。
I.  防干扰:本系统须对环境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避免对周边其它设备产生不良影响。
J.  深化设计中需考虑到无线对讲系统不可对本项目弱电系统、其它通信和网络系统产生任何影响。
第三节    系统设备
3.1  系统说明
本系统用多台无线中继台,通过功分器和电缆将信号均匀分布在大楼内各个部位。考虑到无线干扰的因素,需根据现场情况设置中继台小功率多天线。室内布线系统均为无源网络,性能可靠、故障率低、无须人员维护、可长期可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