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最合理合法的工资算法
马上要算十月份的工资了,由于涉及到一个7天长假,全勤还好,工资满额发。可如果涉及加班或者缺勤可怎么算呢?怎么算才是合理合法的呢?前些年做人事,还做专员的时候,做过一段时间工资表,也着实研究了一番,早想分享下所得,奈何一直没有静下来心写。恰逢国庆,有朋友问及工资计算,于是抽个时间写写。欢迎拍砖、探讨。
说到这里想起今年过年同事把2月份工资表发给老大审批,老大直接打回了。2月份,我们公司放假比较多,2月15号上班。应出勤天数10天,我请了5天假,算工资的同事直接把我的工资除以2,给发了一半。老大说这样算不对,难道孟老师不享受节假日吗?
我问同事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呢?同事说她是按如下方法计算的:
员工月应发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加班工资-社保个人部分。我说你这个计算公式没有问题,但是应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你是怎么算的呢?她说出了自己的统计方法,我知道了其中的问题所在。这里面她混淆了两个概念:“计薪天数”和“出勤天数”。
在展开说明之前,我们要明白一个概念“计薪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年的计薪日=365(天)-52(一年52周)×2天(每周休息2天)=261天。请注意这个概念,就是说除了周末,其他时间(法定节假日也是计薪日,是带薪的,不出勤也要算工资)。
那么全年计薪日具体到每月有大小月之分,平均到每个月就是261÷12= 21.75天,平均每个计薪日的日工资=员工的月基本工资÷21.75。这里没疑问吧?
所以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平均每个计薪日的基本工资×实际计薪天数=员工的月基本工资÷21.75×实际计薪天数。这里也没疑问吧?
关于法定节假日这个概念大家也要先明确下,国庆虽然连休7天,但实际法定节假日只有3天,分别是10月1号、2号和3号。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那么问题来了,实际计薪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是一个概念吗?数字相同吗?显然不是!
休息日是计薪的,法定节假日计薪,以我们公司为例,2月份的计薪日是黄框框里的19天,
如果计薪日放假(没有调休),算工资时,等同员工出勤。2月4日是工作日,为什么不算计薪日呢?这涉及到跨月调休,这一天可以理解为是同1月30日(周日)的互换。1月30日出勤了,已经算计薪日,所以2月4日再算就重复了(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一个周日)。
算一个人的日均工资应该用该员工的基本工资除以计薪天数,而不是应出勤天数,这点毋庸置疑吧?
所以员工月应发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是不对的。举个极端例子,如果2月份的10天应出勤,我都没有上班,那么我2月份就没有工资了?
正确算法如下:
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平均每个计薪日的基本工资×员工实际出勤计薪天数=员工月基本工资÷21.75(每个月平均计薪日,也可以按每月具体情况,本例中2月计薪日19天,也可以除以19)×员工实际出勤计薪天数
假设我基本工资5000元/月,公司2月15日上班,应出勤10天,我实际出勤5天。按照我同事的算法,我只能拿到2500元。这就默认了我没有享受假期。
那么我的工资的正确算法是:
①5000÷21.75×14(计薪日5+9,其中5天是节后上班实际出勤,3天是春节假期,等同出勤。另有6天是计薪日公司全体休假,等同员工全体出勤)=3218.39元
或者②5000÷19×14=3684.21元
①和②才是算了员工享受假期的。但是看起来按照①员工比较吃亏,其实平均到全年是一样的。因为这里2月份计薪日19天,小于月平均计薪日21.75天,所以①比②大,但有的月份计薪日会大于21.75天,这样算①又会比②小。
如果一个员工是年后入职,不享受年假和公司的额外假期,工资该怎么算呢?
还以我为例,只不过我是节后入职的,不享受带薪假日。按照我同事的算法员工月应发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5000÷10×5=2500(看,这样我节前节后入职一样,都是2500元,新老员工一样,老板能同意?老员工同意?)
那么我的基本工资=5000÷21.75×5(因为我节后入职,实际出勤5天,节前的3天年假和6天计薪日全公司休假与我无关)=1149.42元
或者5000÷19×5=1315.78元
需要说明的是月计薪日到底是用21.75还是每个月的实际计薪日,这个确定了就要一直用一个。21.75是全年的平均数,不以年度为单位就失去均衡与公允了。
下面我们以10月份为例分别说明员工满勤、缺勤、加班的工资该怎么算。
清明节有三倍工资吗
我们先看下图:
这是十月份的日历。应出勤天数是多少天呢?反应不过来那你就数一数,18天。计薪日是多少天呢?18+3(3天法定,前面已经说了为什么法定节假日是计薪的)=21天。那么一个员工的平均日薪应该是月基本工资÷月平均计薪日(21.75)或者月实际计薪日,而不是月实际应出勤天数,这个上文已说明原因。
假设一个员工月基本工资10000元。
①员工满勤。这种情况最好处理,不用算,月基本工资就是10000元。
你要是要理出个所以然来,硬套公式: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平均每个计薪日的基本工资×实际计薪天数=员工的月基本工资÷21.75×实际计薪天数=10000÷21.75×21=9655.17 ,比实际少了345块。为什么呢?因为21.75>21。21.75是取的月计薪平均数,有的月份没有假期,计薪日是22天,或者23天,那这样算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又会>10000块。所以平均到全年,这个是均衡的。而且你真的有必要算吗?满勤,你为什么要给自己麻烦?
当然,如果你一定要具体到每个月,那也可以啊!抓住事物本质,动动你的脑子,不采取21.75天这个每月平均计薪天数,具体到每一个月应该怎么算呢?
原理不变(公式不变)如下: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月实际计薪天数×员工实际出勤计薪天数=10000÷21×21=10000元。
②员工缺勤。
这个时候,文中开头我同事说的那种计算方式的问题就显现出来了。我们举个极端的例子,假设该员工本月请了18天假,10月份的应出勤天数为18天,也就是说该员工10月份没上一天班,按照我同事的算法员工月应发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10000÷18×0=0元。该员工10月份工资为0?显然不对,这个时候员工被默认不享受法定节假日了。
正确的算法是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平均每个计薪日的基本工资×实际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3天)=员工的月基本工资÷21.75×3=10000÷21.75×3=1379.31元。
采取这种算法合理合法,可能有人要说我按你这种算法,不用加法用减法行吗?不行!
员工应发月基本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21.75×缺勤计薪天数)。这个咱同样举极端的例子就能看出问题了。假如一个月的实际计薪日为20天,该员工缺勤20天,按
照减法,该员工的月应发基本工资为员工月基本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21.75×缺勤计薪天数)=10000-(10000÷21.75×20)=804.60元,员工一天班没上,还要给发工资,这显然不合理。不合理不说,老板也要揍死你!
所以你乖乖的按照加法来算就好了。如果该员工10月份请假请了6天,别看请假几天,看实际出勤天数,然后加上法定计薪天数,得出实际计薪天数。10月份应出勤天数是18天,该员工请假6天,实际出勤12天,那么实际计薪日就是12+3(法定)=15天。所以该员工该月的应发基本工资=平均每个计薪日的基本工资×实际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3天)=10000÷21.75×15=6896.55元。
这种算法的一个好处是既保证了老员工(包括节前入职的员工)能够享受法定节假日,也可以很好的把节后入职不享受法定借节日的员工区分出来。节后入职的,如果不享受法定,那实际计薪日不加法定的3天就是了。按照文中开头我同事的那种算法按照我同事的算法员工月应发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那就是默认了员工只要不是满勤,就不享受法定家假日。而据我所知,很多公司的HR是这样计算的。那么例中员工10月份的应发月基本工资=10000÷18(月应出勤天数)×12(实际出勤天数)=6666.66元。这样算是违反劳动法的。
当然了,一个更好的算法是加法减法都可以,结果一致,那就是月平均计薪日不取21.75,按实际情况来算。那么10月份的实际计薪日为31天-10(5个周末)=21天(前文已说明只有周末不计薪)。算法例子中员工10月份的月基本工资计算如下:
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平均每个计薪日的基本工资×实际计薪天数=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月实际计薪天数×员工实际计薪天数=10000÷21×15=7142.85元。这是加法的计算,那么减法呢?员工请假6天,也就是是缺勤6天。
该员工的月应发基本工资为员工月基本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21×缺勤计薪天数)=10000-(10000÷21×6)=7142.85 ,实际得数和加法一致。
为方便,又便于理解,直接统一用加法算好了。同理如果员工节后入职不享受法定节假日,那么就只统计实际出勤天数就好了,这个时候的月实际计薪天数就等于员工的月实际出勤天数。
③员工加班
这个具体要看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周末加班,还是工作日加班。
A、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日工资为平时3倍,需要指出的是,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是不允许安排补休的,只要员工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了,就必须发日均工资3倍的工资;周末加班日工资为平时2倍,这个可以事后安排员工工作日补休。工作日加班的,可具体折算到时薪,超8小时的部分可享受平时工资的1.5倍工资。
下面具体举例说明如何核算节假日和周末加班工资。这里还是以10月份为例,月计薪天数这里就不用平均数21.75了,用实际的月计薪天数21天(看个人选择,用每个月的实际计薪天数更容易理解)。
员工应发月基本工资=员工应发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月实际计薪天数×员工实际出勤计薪天数(法定节假日默认出勤)+加班工资
假设张三月基本工资10000元,他10月1日加班1天,那么该月张三的工资为10000÷21(实际计薪天数)×21(张三实际出勤计薪天数)+10000÷21(日均薪资)×2(倍)=10952.38元。
不是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平时的3倍吗?为什么这里是乘2不乘3?你要是真×3,老板反应过来后也得揍你!
前文我们已经说了,法定节假日是计薪的,公式前半段实际出勤计薪天数已经包含了法定节假日那天,也就是说三份工资已经发了一份,后面的加班工资只要再发2份就可以了。这样加起来是3份。简单的说就是法定节假日没有去加班的人得到的工资是1份,去加班的人得到的工资是3份,如果后面加班工资×3,那就变成了4份,4倍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