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基督教的负⾯影响(⽢雅各)
历史上基督教的负⾯影响
  「神的名在外邦⼈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马书⼆章 24 节
  在前⾯⼏章中我们探讨了以基督之名所做的善事,但是教会在历史上也有负⾯的记录,如果我们不提出来则有失公正。对某些⼈⽽⾔,教会的可靠性常是因为这些「教会的罪⾏」⽽永久受损;然⽽这种说法就某⽅⾯来说是不公平的,就像我们不能说,加略⼈犹⼤所犯的罪就代表了全部⼗⼆位门徒⼀样!
  教会从来就不是完美的,甚⾄还差得远呢!然⽽若是做整体的检视,我们会发现好的部份远超过坏的部份。此外,基督教的信仰是基督,不是基督徒。尽管教会做了许多善⼯,⽽且仍继续在做,但是我们反倒是⼀再地被提醒(到了近乎令⼈受不了的地步)有关教会的⼀些丑⾏——如⼗字军东征、异教裁判所(Inquisition)、滥杀巫师等等——仿佛这些恶⾏就是整个基督教的历史!
  最近我曾听到⼀位⼈⼠谈到基督教的福⾳,他说宗教想努⼒改变⼈的⽣命,结果只会导致像「异教裁判所」的事件,或者出现像伊朗柯梅尼那样的⼈物。我认为说这话的这⼈实在很⽆知,有太多⼈根本搞不清楚历史真象。其实是传福⾳的基督徒受到了异教裁判所的迫害,⽽不是他们去迫害别⼈。同时,把基督教的福⾳和柯梅尼(此⼈始终将基督教贬为最低级的宗教信仰)的狂热回教信仰相提并论,就好象是说,「领
袖⼈物和主政者是世上的灾祸,想想看世上有多少可怕的领袖⼈物,他们是『混合式』的咒诅;世上有各种君王,如匈奴王阿提拉、林肯、希特勒、华盛顿和斯⼤林。」凡是提出这样组合的⼈就等于是在泄⾃⼰的底,让⼈知道他根本不懂历史、政府和政治。
  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必须和表⾯上的基督教信仰加以区分;有些⼈⾃称是「基督徒」,但是他们⽣活的准则和来⾃拿撒勒的夫⼦所教导的背道⽽驰。当我们将名义上的信仰和实质上的信仰加以区分时,就会发现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对这个世界绝对是正⾯的祝福。
  最后⼀点的观察事项是:虽然耶稣叫我们爱邻居,甚⾄爱仇敌,但是祂也预⾔基督教的本质具有分裂作⽤。耶稣说:
  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分争。从今以后,⼀家五个⼈将要分争,三个⼈和两个⼈相争,两个⼈和三个⼈相争。⽗亲和⼉⼦相争,⼉⼦和⽗亲相争,母亲和⼥⼉相争,⼥⼉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12章 51-53 节)
  的确,圣经的教导是要我们与和睦,正如罗马书⼗⼆章18节所⾔:「总要尽⼒与众⼈和睦。」不过在我们的⽣活⾥,要把基督摆在第⼀位,即使那样做会得罪我们的家⼈,也应在所不惜。真实的信仰即使是⽤温柔谦虚的灵来⾏动也会引发敌意。基督在这⾥所说的分争是指不信者对神性的⾃然反动,或是指相信者对⾮神性的反动。我们现在就来检视教会史上最明显的⿊暗时刻。
⼗字军
  ⼗字军的形成是为了对抗回教。七世纪时,穆罕默德的信仰被⽤⼑剑⼤⼒地⼴传,成千上万的基督徒被迫改信宗教,或者被杀。事实上,穆罕默德的军队甚⾄想征服欧洲,幸好在732年法国的查理马特尔(Charles Martel,绰号战槌)打了⼀场历史上重要的战役,阻⽌回教军队前进,那就是都尔(Tours)之役。'
  回教军在七世纪攻占耶路撒冷时,起初他们还让基督徒到圣城敬拜,并瞻仰耶稣的坟墓。但是到了⼗⼀世纪,有消息从耶路撒冷传来说,基督教的朝圣者被回教的⼀⽀残暴的塞尔柱突厥部族所欺凌。此外,突厥⼈在尼西亚城有个要塞,就在君⼠坦丁堡的对⾯。属基督教国度的拜占庭王亚历克赛(Alexius)试图驱逐突厥⼈,却末能成功,于是向教皇请求协助。1095年法国的乌尔班⼆世(UrbanⅡ)发表了历史上最动⼈的演说之⼀,成千上万的战⼠、武⼠便动员起来组成了⼤军,前往驱逐圣城的异教徒。
  ⼀些⼗字军历经千⾟万苦终于在四年后抵达了耶路撒冷,许多⼈死于途中;因此,当这些⽇渐被激怒的「⼗字架⼠兵」到达耶路撒冷后,就⼤开杀诫屠杀了当地居民,当时的战争都是如此野蛮。据说他们毫不留情地杀掉所有的回教徒,甚⾄还有许多犹太⼈。主要的⽬的终于达成:圣城回到了「基督徒」的⼿中。在整个⼗字军东征的两百年历史中,这是唯⼀的⼀次胜利——就耶路撒冷归回的⾓度来看。
  五⼗年后,⼗字军所建⽴保卫前哨站之⼀的伊得撒(Edessa)落⼊了回教徒的⼿中;此地的沦陷再度引
发了第⼆次的⼗字军东征。这次的征召是由克勒窝(Clairvaux)的圣伯尔纳(St.Bernard)所发起,他对「基督之军」的描述相当不恭维;这位属神的⼈对⼗字军的评价可以让我们了解⼗字军到底有哪些成员。
  在那⽆数的众⾥,除了少数例外,绝⼤多数是极其邪恶、不敬虔的⼈,还有亵渎神的⼈、杀⼈犯、作伪证者等,他们的离去是双重的喜事。欧洲因失去他们⽽喜悦,巴勒斯坦得到他们也是喜事⼀件;他们有双重的⽤处,在此地缺席⽽在那边出现。
  由此可见,他把⼗字军的成员视为是罪⼤恶极的败坏份⼦,他们的离去令众⼈⾼兴之⾄。这就是⼗字军的⼀般⽔准,他们只在名义上是基督徒。
  后来的⼗字军东征更糟糕。有⼀次威尼斯⼈假借⼗字军的名义去攻击同是基督教国度的主要竞争者君⼠坦丁堡,这次的攻击使君⼠坦丁堡加速没落,终于在1453年落⼊鄂图曼⼟⽿其⼈⼿中。君⼠坦丁堡被⼗字军攻打,使整个帝国跌⼊⾕底,也使⼗字军的声誉渐渐没落。
  这⼀连串的军事远征中最富悲剧性的可能是那孩童⼗字军;有许多孩⼦被误导⽽献⾝,其实「为基督⽽战」这个⼝号本⾝就是⽭盾的,也因此他们步向死亡,或者被掳,甚⾄终⾝被卖为奴!
  好战的回教徒有可兰经的⽀持与认可——可以⽤武⼒传教(可兰经第九章29节),但是基督徒⽤作战传教则与基督信仰不符。在早期教会时代,许多基督徒拒绝拿起武器为罗马扩充版图;他们不肯服役于皇家
军队,他们的领袖也⿎励他们这么。⼤约⼀千年后,却有⼀⾃称基督徒的⼈们拿起武器,甚⾄屠杀⽆辜的⼈(如耶路撒冷的犹太⼈、回教平民,甚⾄
君⼠坦丁堡的基督徒同胞)。基督教的国度在当时是何等的堕落呀!
基督教国度对基督教
  我们应如何探究⼗字军的⾏径——那些不合乎基督教的暴⾏?这些军队的⾏径使我们必须强调基督教国度和基督教的差别。基督教是由真⼼认罪并相信耶稣基督是他们救主的⼈们所组成的。在过去,基督教国度是由那些居住在「基督徒」领⼟内的⼈们所组成;在今天,基督教国度则有真正的基督徒和那些⾃称是基督徒却从未经历基督之救恩的⼈。在基督教国度中的⼈,有许多⼈的⽣活见证全然不配称为基督徒的。
  当⼀个⼈毫⽆悔意——也就是说他的⼼没有被基督所改变时——不管他是⽆神论者还是教会⾥的神职⼈员,他都可能做出各种恶劣不⼈道的事。教会中的领袖若没有悔改,他们的恶⾏将使得历史把箭头指向基督教。
  世界上存在着有形的教会(基督教国度)和⽆形的教会(真正的基督教)。我们敬拜的教堂建筑是基督的有形教会,过路的⼈或任何⼈都可以进⼊参观;⽽凡是承认接受耶稣基督的⼈就是教会的成员。但是圣经
指明,有形的教会并不是真正的基督教会;真正基督教会是⽆形的,它的成员是真正属神的选民——那些曾被圣灵改变的⼈。加略⼈犹⼤虽是基督有形教会的成员之⼀,但他不属于⽆形的教会。
  耶稣曾⽤⼀个⽐喻帮助我们明⽩,在有形的教会中同时存在者相信者和不信者,祂说:
  天国好象⼈撒好种在⽥⾥,及⾄⼈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撒在麦⼦⾥,就⾛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也显出来。⽥主的仆⼈来告诉他说,主阿,你不是撒好种在⽥⾥么,从那⾥来的稗⼦昵。主⼈说,这是仇敌作的。仆⼈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么。主⼈说,不必,恐怕薅稗,连麦⼦也拔出来。容这两样⼀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说,先将稗⼦薅出来,捆成捆,留蓍烧,惟有麦⼦,要收在仓⾥。...‥那撒好种的,就是⼈⼦,⽥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稗⼦就是那恶者之⼦,撒稗⼦的仇敌就是魔⿁,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太13章 24-30节,37-39 节)
  虽然这个⽐喻是指⼀般的世界⽽⾔,但是也可以⽤在教会⾥;我们从教会的历史中可看见这种情形。魔⿁总能设法渗进教会,所以耶稣先前的警告就应验了,教会⾥同样也有相信者和不信者。
  在中古时期欧洲的每⼀个⼈都是基督教国度的⼀份⼦,只有住在贫民窟的犹太⼈和西班⽛的摩尔⼈(Moors,他们是回教徒)例外;因此⼤家都算是所谓的基督徒。但从圣经的⾓度来看,那真是荒谬!唯有信靠耶稣是独⼀的拯救,并相信祂的死可以赎罪的⼈才能得救。
  每个⼈必须个别地信靠耶稣;如果整个领域变成「基督教的」,其中必有⽆数是不认识主的⼈,他们的⾏为不道德,却还⾃认是基督徒。就如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公元378-398年)在正式宣布整个帝国是属「基督教」之后,许多的不信者就在⼀⼣之间变成了「基督徒」。克洛维(死于511年)是第⼀位整合法兰克⼈成为今⽇之法国的⼈,他接受了基督教信仰;亦命令⼠兵⾏军到河中集体受浸。⽽这些作法都是严重的错误;基督教信仰绝不是如此的。每个⼈必须个别地认⾃已的罪,并信靠耶稣作为他的救赎。像克洛维的⼠兵那样的集体受浸只不过是把未得救的⼈带进有形的教会⽽已。简⽽⾔之,基督教经过好⼏个世纪的堕落(整个欧洲都是如此),就整个变成了基督教国度,成为基督教国度之后,的确是有许多必须忏悔的事。
基督教的罪⾏
  但是那些真正相信耶稣的⼈可有罪⾏吗?前⾯我们曾提过克勒窝的圣伯尔纳,他号召了第⼆次的⼗字军东征;他是真正的基督徒,他协助建⽴了许多修道院,致⼒于传福⾳、保存圣经、喂养穷⼈。他怎么会发动⼗字军呢?主要原因在于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我们认为(完全是后知后觉的看法)他那样做是⼤错特错的。不过,后代的⼈⼜会怎样来评断今⽇美国的基督徒呢?我们得承认⾃⼰有许多的盲点和明显的罪,相形之下,我们真该称圣伯尔纳为圣徒了!
  此外,我们或多或少都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产物。例如,订定美国宪法的建国元⽼们,整体⽽⾔,他们
所写的是历史上最伟⼤的政府⽂件,但是奴⾪制度却隐藏在第⼀条的第3款上半段,后来第⼗四条修正案才取⽽代之。那条款上的⽂字是说,所有「⾃由⼈」的数⽬加起来后再决定代表的⼈数,但是只有「所有其它的⼈的五分之三」可以计算在内。换句话说,⿊奴不配拥有全额的代表,⽩⼈奴仆则可以;⿊奴只配五分之三的代表。这种不公平待遇居然出现在美国⽴国的⽂件上,虽然现在已经不⽤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把⽴国元⽼视为种族歧视者?把宪法当作不可救药的废物给丢掉?不!宪法本⾝就含有「种⼦」,将来可以除去第⼀条第3款上半的不公平;宪法正式通过后百年内就修正此款了。如果为了第⼀条第3款上半就废除掉美国宪法,那就太不理性了;同样地,如果因为教会在过去的罪⾏(如⼗字军)⽽全盘否定了基督教也是不合理的。基督教本⾝给了我们审判的标准,藉此我们可以评定⼗字军东征是不对的,是偏离了正道,是「不符台基督教信仰的」。  此外,我们每个⼈都有⾃由意志,可以去做想做的事。⼀位真正的基督徒犯罪的时候,他的选择会对观察他的⼈产⽣负⾯的影响。「神的名在外邦⼈,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章 24节)我们成为基督徒,并不是说我们就失去了⾃由意志;神呼召我们乃是成为祂的⼉⼥,不是成为祂的机械⼈。往往神的旨意在世界得以完成,好象是透过我们,但⼜好象不需要我们。
基督教时代的反犹太⼈现象
  基督教时代最不可思议的⽭盾现象就是仇视犹太⼈;基督徒所敬拜的正是⼀位犹太⼈,这不是很⽭盾
吗!?在中古世纪,犹太⼈受尽苦难:因为⼈⼀有天灾就怪罪他们,于是惹来杀⾝之祸,或被迫在欧洲各地迁徙流离。可是,当我们研究事实真相就会发现,⼀再逼迫犹太⼈的⼤都是基督教国度的⾮基督徒。那些在西班⽛异教裁判所焚烧犹太⼈的「基督徒」,也同样焚烧福⾳派的基督徒。
  历史上掀起最可怕的反犹太⾏动的⼈当然⾮希特勒莫属了。虽然希特勒有天主教的背景,他却拒绝基督教的神,宁可接受他祖先的古⽼异教。他的理念是反基督的;他受尼采——那位⾸先宣告「上帝已死」的⼈——的影响很⼤。希特勒承认,他⼀直在对抗圣经⾥的神。
  到了 1930年代中期,纳粹已绝对掌控德国,他们更是公开表明反犹太的情绪:希特勒在他的最后宣⾔写道「纳粹的领袖如今(1935)宣告,⼗字架的⽇⼦倒数计时开始了,我们必须解放德国,使之摆脱基督教的邪恶影响。」纳粹⼗分清楚基督教是源⾃犹太⼈的。
  的确,若追根究底,基督教是犹太的⼀⽀教派;建教者是犹太⼈,还有初期的追随者也是犹太⼈。此外,新约圣经廿七卷中,除了两卷以外都是出⾃犹太⼈的⼿;只有路加是外邦⼈,他写了四福⾳书的第三本以及使徒⾏传。
  其实我们可以说,反犹太的种⼦在新约时代就已经播下去了;犹太⼈和基督徒的早期冲突往往被⼈忽略。耶稣当代的宗教领袖不认为祂是弥赛亚;反⽽还定祂的罪,将祂钉在⼗字架,甚⾄把接受祂的⼈们赶出会堂(约9章 22节)。扫罗原是积极逼迫基督徒的犹太领袖,他在去⼤马⾊的路上神迹式地信了主,
成为使徒保罗。他先向犹太⼈传福⾳,然后再向希腊⼈(外邦⼈)传福⾳,但是犹太⼈却逼迫他和其它的基督徒,穷追不舍地从⼀个城市跟到另⼀个城市。于是保罗和巴拿巴蹂下脚上的尘⼟,宣布从此转向外邦⼈传福⾳(徒13章 46节),⽽那时候外邦⼈在犹太⼈的眼中⽐狗还不如。因此,早在新约的时代我们就看见犹太⼈和基督徒之间已酝酿着冲突;但是在圣经中并没见到有关「反犹太」的教导和要饶恕他们的事。
  在这整出「戏」的⼀开始是基督徒被犹太⼈所迫害,后来风⽔轮流转,犹太⼈被迫害。事实上,在历史上有许多名义上的基督徒,甚⾄还有⼀些真正的基督徒都有反犹太的⾏为。马丁路德是代表后者的⼀个显著例⼦,他认为⼀旦再出福⾳真理详加解释,犹太⼈必然会成结队地回归主基督;他⼤错特错了,犹太⼈固执地拒绝接受他们⾃⼰的弥赛亚——旧约中有许多的经⽂都指明祂就是——所以马丁路德很⽣⽓。他的反犹太的态度——虽然中古时期欧洲⼤部份的⼈都是如此——然⽽这还是他崇⾼美丽⽣命的⼀⼤污点。
  在教会的早期是犹太⼈迫害基督徒,杀了不少的⼈;在中古时期则是「基督徒」迫害犹太⼈,把他们赶到贫民窟。当权⼒掌握在基督徒⼿中时,⼀些所谓的「基督徒」会常常以不合乎基督教导的⽅式来使⽤权⼒。
  ⾄于「处死神」的事件(就是基督被钉⼗字架的事),从历史的观点来看,的确是犹太⼈把耶稣押送给罗
马⼈处死的;但是真正说来,应该是基督徒要承担基督死亡的责任!因为是神的旨意要祂的独⽣⼉⼦为我们的罪受死,⽽耶稣主动地放弃祂的⽣命,为了使我们这些信靠祂的⼈可以得着永⽣。那么,到底是谁要为耶稣的死感到愧疚呢?就是我,就是你——如果你真的认识祂的话!
  本世纪初克罗吉(Heinrich Coudenhove-Kalergi)伯爵写了⼀本有关这个题材的重要著作,书名是《历代反犹太史》(Anti-Semitism Throughout the Ages)。下⾯⼀段是伯爵对当时代的记录:
  反犹太绝对是不合乎基督之教导的,⽽且完全违反了基督的旨意,因为祂爱祂的⼦民是如此之深。基督教的教导使得格⽃性的竞赛、奴⾪制度、⼀夫多妻制、苦刑以及⼀些国家的死刑、屠杀战俘、决⽃、切腹⾃杀等不再流⾏于世界各地。反犹太的趋势也⽇渐式微,其结束的⽇⼦指⽇可待。
  伯爵的异象仍末全然实现,但是将来⼀定会。有趣的是,1980年代的⼀项盖洛普调查显⽰基本教义派和福⾳派的基督徒并不反对犹太⼈;事实上,在美国他们是犹太⼈以外最⽀持犹太⼈的⼈。
异教裁判所
  「异教裁判所」毫⽆疑间地代表了教会历史中最⿊暗的⼀个阶段;设⽴异教裁判所的⽬的为的是要根除异端邪说,也就是⽤武⼒以确保正统。史学家瑞特(Joseph Reither)写道:
  异教裁判所成⽴于 1233年,其作⽤就是达到法庭的效⽤;⽬的是为判决被控为异端的基督徒是否真的
有罪。如果当事⼈真的有罪,法庭的⽬的就是要说服他放弃其错误的信仰并且悔改。如果他顽固不改,则把他交给世间法庭;⽽将之钉在⽊架上活活烧死,通常是对异端信徒的⼀种刑罚。
  亨利李博⼠(Dr. Henry Charles Lea)在 1888年写了⼀套三册的书,书名是《中古世纪异教裁判史》(A 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the Middle Ages)。他说,要认识异教裁判所就得先知道当时教会的腐败情形;圣职买卖盛⾏,主教、神⽗,有时甚⾄连教皇的职位都是买卖得来的。简⽽⾔之,在那时候,教会的各个阶级有许多「不神圣」的⼈。李博⼠指出:
  财富和权⼒有其魅⼒,甚⾄连主教和神⽗也都躲不过。⼏世纪以来,在教会中财富和权⼒建⽴在信徒的顺服上。若有⼤胆信徒质疑教会⾥神职长辈的教义解经,那是最坏的「叛变」⾏为;如果他成功地吸引了⼀些跟随者,那就形成了叛乱的核⼼,很可能造成⾰命,于是教会就会不计任何代价地,不管⽤何种⼿段(且不谈其动机是好是坏)去压制这样的煽动⾏为。
  这种情形之下,平信徒当中发起了⼀些宗教运动——指称教会并⾮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其中有⼀个是⽡勒度派(Waldenses),也就是现代福⾳派的先驱。但是另⼀个亚尔⽐根派(Albigenses,也就是所谓的清洁派教徒)则拒绝接受传统的基督教信仰。于是⼜兴起⼗字军来消灭这些新兴宗教。虽然有许多⼈被杀,但这些当时所被认为是异端的份⼦并没有完全消失;因此⼗字军做不到的部份,当权者就设⽴异教裁判所来完成。
  我们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在异教裁判所⾥被杀,不过我们⼤概可推算出⼀个合理的数⽬字。巴瑞特(David Barrett)博⼠是当今世上对于与教会有关的统计数字知道得最清楚的权威⼈⼠,他说在西班⽛异教裁判所就烧死了⼀万⼆千⼈。拉克尔(Herbert Lockyer)估算在各国异教裁判所被判死刑的总⼈数有三万⼈。异教裁判所的作为绝对是错误的,不到任何为它辩护的理由,⾄今仍⽆⼈为这段基督教史上最残酷⿊暗的⼀页撰⽂作为辩解。有⼀位谦卑的修⼠指出,在那个时期,如果圣彼得和圣保罗被控为异端⽽站在异教裁判所上,必然「没有公开的审判」。
  有些史学家发现,当时在异教裁判所采⽤的酷刑就是那时期对⼀般罪犯所⽤的逼供⼿法。但⽤暴⼒来确保⼈们遵循正确的教条其实本⾝就违背了圣经的教导。圣伯尔纳针对教会在历史上的地位说得⼗分贴切:「信⼼是信念的结果,不可以施以暴⼒;异端邪说必须⽤辩论来克服,⽽⾮⽤武⼒。」然⽽异教裁判所却全然违反了这项原则。
  西班⽛异教裁判所尤其残酷蛮横;它本质上就有如魔⿁般的穷凶恶极。是基督徒迫害⾮基督徒吗?全然相反。我⼗分肯定,异教裁判所的成员不是基督徒;他们⽣活在⿊暗时代,耶稣基督的福⾳根本被遗忘了,信仰被扭曲到和耶稣所传讲的少有相同之处。异教裁判所中的受害者有许多是传福⾳的基督教徒,他们渐渐明⽩基督所传讲的福⾳,因⽽开始拒绝教皇制度的「异端教导」。⽽这正是这些⼈受尽许多苫刑折磨的原因。
基督教与天主教的区别
  在异教裁判所的时期,权威当局甚⾄将圣经给禁掉;⽽在异教裁判所掌权的、⾏审判的也正是这批⼈⼠,他们禁⽌
百姓读圣经!他们也反对把圣经翻译成百姓的⽅⾔,对那些凡是相信圣经、翻译圣经、教导圣经的⼈就把他钉在⽊架上活活烧死,还轻蔑地将殉道者的圣经也丢到⽕中⼀起烧掉。
  最后,西班⽛异教裁判所还有⼀个政治层⾯被⼈们所遗忘。在⼗五世纪末,腓德南国王(King Ferdinand)和伊莎贝拉皇后(Queen Isabella)正忙着把四分五裂的⼟地(当今的西班⽛)统合起来,根据⼀些史学家的说法,西班⽛异教裁判所之建⽴,有⼀部份「是为了推动国家的统⼀」。
宗教战争
  宗教改⾰(the Reformation)的发展整体⽽⾔是正⾯的,但是不幸地,它却引发⼀些以基督之名⽽进⾏的暴⼒⾏动。宗教改⾰之后,欧洲有些地⽅被宗教战争所摧残。但是战争并不是都与神学教义有关;事实上,⼟地和权⼒才是这些冲突的主因。许多诸侯不再愿意⾪属教皇之下,也不愿再对教会奉献⾦钱。他们要统治⾃⼰的领⼟;有些⼈认为这样做是异端,于是和这些德国诸侯作战,要把他们带回「真正的教会」。许多残暴的⾏为⼜以基督之名出师,⽽耶稣对门徒的教导却是要「爱你的仇敌。」(太5章 44 节)
  但是对许多⼈⽽⾔这是⽣死存亡的问题。例如,法国的胡格诺派(French Huguenots)就因为他们是加尔
⽂主义的信仰者⽽被杀了成千上万。在1572年,有⼀万⼈被梅迪契的凯撒琳军队所杀,⼜称为「圣徒巴多罗买⽇的⼤屠杀」。
  宗教战争中最激烈冲突的是残酷的「卅年战争」(1618-1645),起初是天主教与基督教的争战,最后演变成属世的战争。卅年宗教战争⼗分地复杂,不是单纯的天主教对抗基督教或基督教对抗天主教的争战。例如,有⼀个阶段,法国天王教的枢机主教黎西留(Cardinal Richelieu)就提供主要经援给瑞与古斯塔夫斯⼆世(Gustavus Adolphus)的基督教军队,去对抗西班⽛的天主教军队。因此,卅年战争虽然是以宗教为主因(因它点燃了战争),但是绝不是唯⼀的因素(到了战争末期,更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了)。1648年战争结束之后,订定了⼀份重要的停战和约——威斯特伐利亚和约(the Peace of Westphalia)。从那时候开始,基督教国度内的宗教战争⼤⼤地减少,只有少数者例外。
  今天,宗教战争的五百年后,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关系相当良好,北爱尔兰除外(不过此地的争端本质上政治因素⼤于宗教因素)。今天许多的天主教领袖认为马丁路德是位改⾰家,⽽⾮⼤逆不道的⼈,⽽且他那个时期的教会也的确需要改⾰,同时基督教不再被其视为异端,⽽是⼀位「分离的弟兄」。今天有许多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实际上是联合的,例如针对⼀些相同的使命⽽联合⾏事的作法,如为家庭⽽战、关⼼婴⼉、反堕胎法、反⾊情等等。⽬前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争战多半是形诸笔墨,⽽不是剑拔弩张。
  基督教宗派间的暴⼒相向从圣经和历史的⾓度来看都站不住脚,特别是在宗教改⾰时期,天主教和基
督教都迫害重洗派教徒(Anabaptists),这是件可耻的事。这些罪⾏⼤部份是有形教会中的⼈所犯的,但他们并不属于⽆形的教会。简⾔之,他们并不认识耶稣基督。从另⼀个⾓度来说,我们怎能责怪那些拿起武器以求⾃卫的基督徒呢?
  耶稣曾预⾔祂的跟随者会被那些⾃以为是执⾏神旨意的⼈所杀。祂对祂的门徒说:「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16章 2b节)这项预⾔⾄少在三⽅⾯被证实了。第⼀,犹太⼈,例如扫罗(在他成为保罗之前),他曾全⼒要将基督徒赶尽杀绝。第⼆,回教徒,他们以阿拉之名⾄少处决了五百万的基督徒。时⾄今⽇,回教徒还是会处死凡相信耶稣基督的回族同胞。就在我写这本书的同时,就有基督徒在苏丹被钉⼗字架处死,这是多么令⼈伤痛的事!第三,在基督教国度内,有些⼈⾃认是在执⾏神的旨意⽽杀死异端信徒,其实受害者当中有许多是福⾳派的基督徒。
塞勒姆⼥巫的审判
  中古世纪时期,有许多⼈以基督之名将成千上万的⼥巫冠上罪名处死。1486年施本尔(Jacob Spener)的著作《⼥巫的槌⼦》(The Witches' Hammer),书中马勒夫卡拉姆(Malleus Maleficarum)在这种疯狂的屠杀⾏动中扮演了举⾜轻重的⾓⾊。这种歇斯底⾥的现象甚⾄曾短暂地出现在新英格兰温⽂友善的清教徒圈内。
  作家欧拉斯基(Marvin Olasky)指出,在 1692年塞勒姆(Salem)⼥巫审判以前,新英格兰清教徒法官只
接受两位「毫⽆瑕疵」的证⼈的证词(依据申命记⼗九章15节的教导);但是在 1692年,有些审判塞勒姆的法官接受「幽灵似的证据」,也就是说「提出证词的证⼈并没有真正看见被告,⽽是看见很像被告的⿁魂,在进⾏⼀些活动如烧房⼦、沉船等等。」结果有好⼏百个被告受审,其中有廿⼈被吊死。但是和⼤家的想法有所出⼊的是,在美国并没有⼥巫被烧死的事。
  这种歇斯底⾥的现象最后是在教会的协助下才终⽌的,⽽此事实则鲜为⼈知。马特(Increase Mather)和他的⼉⼦科顿(Cotton)带领时的清教徒牧师们出⾯公然反对。马赛写了⼀本⼩册⼦叫《良⼼的个案》(Cases of Conscience),⽂中极⼒呼求众⼈回归圣经的教导,如此才将这种以扣帽⼦杀⼈的情形⽌住。诚如学者贝理⽶勒(Perry Miller)所作的结论:「马塞——独⾃地——结束了这场谋杀事件。」
社会上的罪恶
  在整个基督教时代⾥,我们会看见有时候基督徒是站在错误的⼀边;然⽽,在那种情况之下上帝仍旧有祂的见证⼈——就如有祂的「耶利⽶」对抗潮流,发出孤独的声⾳呼求公义和悔改。基督教国度是有许多的不公正;然⽽基督教国度中也有许多位带来改变的「耶利⽶」。以下就是⼀些例证:
  基督教国度确实引发了可怕的追捕⼥巫事件。
  但基督教亦有施普雷(Frederich von Spree)这样的⼈⽢愿冒着被捕⼊狱的危险,在欧洲⼤声疾呼反对追捕⼥巫的⾏动,⽽马塞牧师更是在美国⿇州的塞勒姆终结了这场恶梦。
  基督教国度中的⼈们联合了腐败的北⾮回教徒⾸开先例地将⿊奴卖到新世界。
  但基督教有威伯福斯和塞克特(Clapham Sect)成功地废除了奴⾪买卖;在美国,则是林肯总统废⽌了奴⾪制度。
  在基督教国度中有西班⽛征服者,他们在新⼤陆⼤肆屠杀(虽然被屠杀者中有许多是坏⼈,例如⾷⼈族和祭⼈族)。
  但基督教有耶稣会的神⽗巴多罗买,不断⼤⼒地为印第安⼈的权利奔⾛呼吁。
  基督教国度进⾏第三世界的殖民化,常常欺压和剥削当地的百姓。
  但基督教有克理、耶德逊(Adoniram Judson)和李⽂斯顿,他们努⼒提升当地⼈民的福祉,帮助他们摆脱⿊暗。
  基督教国度中有⼗九世纪英国的贫民窟和虐待童⼯的事件。
  但基督教有沙夫茨伯⾥爵⼠不眠不休地努⼒改善他们的⽣活,并借着⼉童劳⼯法来保护孩童。
  这份名单可以⼀直不断地列下去。虽然在有形的教会领域中仍有许多的坏事继续在产⽣,但是基督依然可以动⼯在少数⼈⾝上,使他们有所作为来平衡这些罪⾏。
堕落的媒体传道⼈
  在这个⼤众传播的信息时代,⼀些在电视媒体上传讲福⾳的⼈竟涉及丑闻,这使得全世界基督教界带来了⽆可⾔喻的伤害!即使是低级的连续剧都还⽐不上1980年代末和 1990年代初所传开的那些丑闻。这的确影响基督徒⽤收⾳机和电视传讲基督福⾳的果效,⼈们会质疑其中的可信度。
  电视上的传道⼈涉及丑闻⼀事显⽰了⼀个事实:即使是「属神的⼈」也会站不住脚;他们的状况说明了神使⽤有瑕疵的⼈来完成祂的⽬标,此外也提醒当今教会极需要加强有关纪律的教导。不幸的是,今天美国教会虽然有少数⼈还忠⼼地持守着纪律,但是⼤部份的纪律却是「迟钝到死⽓沉沉的地步」。我们常听说有⼈(男⼥都有)到军中受训,因不合格⽽被遣返,同样的操练为什么就不能在教会中呢?虽然在历史上有⼀些悲惨的例⼦是因为教会中追求权⼒的领袖们滥⽤此权威的结果,但是今天这历史的钟摆未免摇荡到太远的另⼀端了。
  ⼈们⼀加⼊教会,就是宣告⾃愿遵守教会的规则来⽣活。若他们⼲犯了规则(例如,过着放荡不羁的⽣活),教会就应该⽤爱⼼——但是要坚定地——纠正。如果他们认罪悔改,就可以再接受他们;如果不愿悔改,那就得忍⼼删除他们的会籍,他们必须被摒除在教会之外。这个⽬的是要他们觉醒;当教会的纪律适当地执⾏时,往往可以达到预期的果效——迷失的⽺悔改归来(林前5章 2 节;林后 2 章 6-11节)。总之,执⾏教会的纪律是为了「挽回」,⽽不是为了「惩罚」。
今天的教会有许多要认罪悔改之处
  我们并不需要回到过去数百年的历史中去寻教会的罪⾏;毫不讳⾔地,今天的教会就有许多应该悔改之处。在基督教圈⼦中离婚的⽐率相当⾼,婚前性⾏为也多如过江之鲫。麦道威(Josh McDowell)报导,有许多来⾃基督教家庭的青少年在⼗九岁之前就有了性⾏为。教会的最严重罪⾏之⼀是很少传福⾳,这⼀点常常被忽略了。今天教会⾥有许多⼈受到种族歧视的困扰;在⼀些「基督教」家庭有虐待妻⼦的情形。此外,教会中或宣教界的⼀些领袖所过的⽣活⽅式往往不符合基督的教导;他们完全违反圣经中「爱⼈如⼰」的箴⾔,反⽽为了个⼈的⾦钱和名望⽽践踏其它的⼈。权⼒使得他们腐败——即使是基督教范围内的权⼒。
  还有,反堕胎的义正严词到哪⾥去了?当然教会中有⼀些声⾳始终⽀持要「尊重⽣命」,但是并⾮⼈⼈都是如此。甚⾄在基督教⼤学⾥也有牧师和教授⽀持所谓之「尊重选择权」的。
  当我们现在⾃满地坐在安乐椅上批评教会在过去所犯的罪⾏时,我们是否也应该想⼀想,后代⼦孙会怎样批评我们「今天」的教会呢?在美国虽然有许多⼈承认⾃⼰「重⽣」了,但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却是持续在堕落。
  教会中的罪⾏——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可说是数算不尽。我们可以谈美国南⽅基督徒利⽤圣经证明奴⾪制度是合理的。也可以谈那些⽀持希特勒的基督徒,他们⼀开始均认为他是很好的政治领袖。我
们可以谈南⾮的种族分离政策,当地教会⼀直⽀持那样的措施。我们还可以谈「边缘团体」所犯的诸般恶⾏,从外⼈⾓度来看,那些团体是属基督教的,但事实上它们所传讲的完全与福⾳不符,例如吉姆琼斯(Jim Jones)和⼤卫柯瑞施(David Koresh)。我们可以谈许多牧师或传道⼈和会友发⽣性关系,更糟的甚⾄还和孩童性交!我们可以谈许多教会的分裂,这对会友伤害甚⼤;有时候分裂的原因只不过是为了⼀些琐碎的事,例如教会建筑物要更换什么样式的地毡等。
结论
  教会从来就不曾是完美的,但是在历史的记录上应该把它好的和坏的两⽅⾯都留下。教会所犯的罪⾏不应该从记录中特别被挖出来,加以夸⼤传播,⾮让⼈永远记得不可,仿佛教会的唯⼀活动就是做坏事,然⽽事实并⾮如此。
  此外,教会似乎也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学习成长,然后继续前进。我们不再有任何类似⼗字军那样庞⼤的活动,除了像葛埋翰那样⼤型的布道会!我们不再把可疑的异端份⼦放在拷刑台上折磨,想藉此让他们接受较正统的教条。我们也不再⽕烧或吊死⼀些有嫌疑的⼥巫。
  当今世上最伟⼤的史学家是英国的保罗强森(Paul Johnson),也就是《当代》(Modern Times)、《犹太⼈的历史》(A History of the Jews)和《基督教史》(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的作者。当他在搜集资料撰写教会历史时,尽管他发现在历史上教会犯了诸多的罪⾏,但却使他⾃⼰的基督教信仰更加坚固:
  在这样的历史中,每⼀页都可见到基督教领袖的愚⾏和邪恶,但是在我阅读这些资料的过程中我渐渐地了解到,⼈们不是因为他们信了基督教才去做恶事,⽽是应该说,尽管他们有基督教信仰,可是仍旧在犯罪。基督教不是犯罪的源头,反倒是约束⼈们犯罪的最⾼⼒量(且往往是唯⼀的⼒量)。「有」基督教的约束,⼈类的记录就已经是那么可怕了;更何况若「没有」基督教的约束⼒,那么过去2000年的历史⼀定是更加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