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认识论的角度为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进行辩护 是纽曼对基督宗教护教学做出的最大贡献,他在与现代哲学积极对话的过程中,为基督宗教传统的护教学进行了一次比较成功的现代阐释,重新奠定了自启蒙运动以来饱受质疑的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M 曼(].H .Newman , 1801—1890)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神学家、哲学 .家、作家和教育家。同时,他还是现代基督宗教思想史上最有影响 力的护教士之一。他的《赞同的法则》(Gram m ar  of  Assent )堪称基督宗 教认识论的经典之作。在这部著作中,纽曼从宗教认识论的角度为基督信 仰的知识地位进行了一次新的辩护,丰富和发展了基督宗教哲学和护教学 (apologetics )。一、问题的提出自启蒙运动始,理性与科学的巨大进步对基督宗教形成巨大冲击, 尤其是严格的证据主义成为批判基督信仰的强有力武器,它认为基督信仰 得不到论据的支持或验证,因而是非理性的和不合理的。如洛克认为,信 仰应该是与-•定证据等比例的相信;如果有更进一步的新证据出现,那么 原来的信仰假设就应受到质疑。但问题是,洛克无法保证命题或假设本身 的真理性。作为对洛克的回应,纽曼指出下列事实,即,人们很多时候虽 然难以提供充足的证据,但仍愿意服膺内心中某些最牢不可破的信念。比 如,人们都相信大不列颠是一个岛屿;然而究竟有多少人周游过它,或者 说有多少人见过周游过它的人呢?这样,纽曼就提出了一个一般性哲学问 题:在缺乏证据的情形下,如何保证理性推理的结论是无误的?纽曼写作 《赞同的法则》,正是要从哲学上为“缺乏证据”的基督信仰之合理性进 行辩护,为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寻求一个适切的认识论基础。二、论证理路(一)理解与赞同《赞同的法则》第一部分论述“理解与赞同”。理解和赞同同属人的 心智活动,两者可以同时发生。理解并不必然伴随赞同,因为理解只是表
纽曼
基督教与天主教的区别
知识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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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沖心智活动的结果,但并不包含价值判断,理解的主体既可以倾向赞 同,也可能会选择怀疑。但赞同必然以理解为条件,只有在对命题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之上,才能发生赞同的行为。
纽曼将对命题的理解区分为“真实的理解”与“概念上的理解”两种 方式,前者来自个体的经验,以具体事物为指向;后者则属于是思维抽象 的结果,以概念范畴为指向。例如,人们对“人是动物”这类命题的理解 往往是概念上的理解,而对“菲利普是亚历山大的父亲”这类命题则会有 真实的理解。与命题理解一样,赞同也存在两种方式,分别是“真实的赞 同”与“概念上的赞同”。与概念上的赞同不同,真实的赞同是与真实的 理解相伴随的一种赞同行为,它直接指向具体的实存或存在本身。
纽曼在第一部分的最后论述了理解与赞同在宗教信仰中的运用,主 要涵盖独一真神、三位一体和教理神学三个方面。基督信仰包括一系列教 理,而不同的教理即指不同的命题,它们代表了不同的观念或所指,认信 某一教理也就是对它的“赞同”。信仰者对教理有不同的理解,如果给予 其真实的赞同,那就是信仰;而如果只是给予其概念上赞同,那通常是神 学家们的做法。两者都是对启示真理的赞同,但赞同的方式和路径不同,前者通过“信仰的想象”,后者则是通过神学上的理性探究。
(二)推理与赞同
《赞同的法则》第二部分论述“推理与赞同”。推理只是一种对于命 题的有条件的接受,而赞同却是独立于假设或先在的观点,它通常先于判 断。换言之,对于一个命题,人们先是赞同这一命题,然后才是开始去考 虑、思量这一命题及它与其他命题的关系。纽曼在第八章“推理”一节中 对推理进行了分类,按照他的分类,推理可以分为形式推理、非形式推理 和自然推理三种形式,其中前两种是他论述的重点。形式推理是要借助语 言进行表达的逻辑推理,而非形式推理则不必借助语言,它直接指向人内 心发生的一切推理活动。是故,纽曼将前者称之为是“语言的逻辑”,后 者则为“心灵的逻辑”。
(三)确感(Illative Sense):由理解和推理向赞同的跨越
无论理解抑或推理都只是对一个命题的有条件的接受,它能达到的目 标只能是类似真理或貌似真实;而赞同则是对一个命题的无条件的接受,它的目标是真理。纽曼《赞同的法则》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即在
于,如何 实现对有条件的事实或结论的无条件的赞同,换言之,就是如何跨越推理 与赞同之间的“逻辑鸿沟”?为此,他提出了“确感”的概念,以此作为跨越这一鸿沟的桥梁。
对于“确感”,纽曼如是定 义:“它是一种推理能力,它能 够控制自己的推理,不借助于任何 语言和假设。这种判断和下结论的 能力,当其处于完美状态时,我称 之为确感。”在纽曼看来,确感是 人很自然的一种判断能力,只是与 一般的形式推理相比,更为完美而 已。确感是一沖“实用智慧”,是 个人针对个别情形做出的具体判 断,是一沖解决当前问题的能力。它在生活中表现为“常识”,在建 筑、机械、艺术等领域表现为“技 巧”,等等。运用确感,无论是律 师、法官、商人还是政治家都可以 通过对情势的整个的个性的回应而 达到各自的确信。如一位有经验的 农夫会看云识天气,拿破仑会通过 对敌军的判断确定自己的作战方 略,等等。
确感的运作是一个由理解和推理到确信和赞同的过程。理解 和推理是以或然性证据为基础,大 量或然性证据的不断累积和集中,隐约指向并逼近事实。但在或然性 证据与事实结论之间仍存在界限 (limit)。比如在素描时由正方形 切圆,圆就是正方形边的界限;但 是在与圆融合之前,边要消失。在 这个过程中,边无限趋向圆,但却 永不可能完全实现,事实上永远无 法超越那沖趋势,然而这并没有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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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人们仍然可以成功由正方形切 出一个圆。那么,如何跨越或然 性证据与事实结论的界限呢?这 要靠
人的“预见”(foreseen)和“训练有素的想象”(trained imagination)来实现。其大致的 过程是,“汇总和合并各种证明为 一个证据,”通过想象力的扩张而 跨越“界限”,获得“确信”。当然,预见和想象并不是意味着对事 实的完全“看清”,但其对事实做 出的判断却是确定的、合理的。例 如人运用这种凭经验而形成的确 感,把夜中的人影与树影分辨出 来,尽管因夜无法真切看到真实 存在的人和树,看到的只是人影和 树影,但却能够确信看到的影子是 人或树真实存在的反映,因而能够 将两者准确分辨出来。
(四)确感在宗教信仰领域内 的发动由人的良知实现
纽曼在第十章论述推理和赞同 在自然宗教和启示宗教中的运用。纽曼首先确立两个立论的基本原 则:宗教信仰的个体性和启示真理 的绝对性。他进而又指出人们理解 启示真理的三种途径:心智、自然 和历史。三种方式相比较,心智最 具有权威性。心智是人的全部意识 和思维活动的总和,在所有的心智 活动中,纽曼将良知置于首位,因 为在理解启示真理方面,是最靠近 “我”的一种方式,“良知是个人的向导,我运用良知,只是因为我必须要亲自运用它。”
良知是人类普遍的道德律法,它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共同具有的道 德体验。良知还是信仰的“伟大导师”,引导人们由自然宗教走向启示宗 教,承认良知的存在,必然也承认天主的存在,“我有一个良知,所以 天主是存在”(conscientiamhabeo,ergoDeusest)。良知是宗教信仰 的“第一原则”,是衡量一切启示真理的“最后标准”,经由良知核准才 能得到对信仰的确信和赞同。良知体验的过程就是对天主存在和神圣真理 “确感”的过程,由此而达至对基督信仰的确信和赞同,良知构成了基督 信仰的认识论基础。
确感在宗教信仰领域内的发动由人的良知实现,但良知并非直接 性地、自动地导向认信,良知作用的发挥受到人内在的诸多“先见”(prejudice)的影响,这些先见是由大量“或然性”的经验事实累积而 形成,经过复杂的心智活动,借助“信仰的想象”,突破经验事实的临界 点,预见、垌察、直观到超自然存在的真确性。正如人们煮水的过程,水 温越来越高,一旦达到临界点水就会沸腾,“一种决定性的、质的变化就 发生了”,而且,在达到沸点以后,温度的任何增加对于要达到的那种质 变来说都是多余的了。类似地,在信仰领域内,确感就是指人凭借良知,运用信仰的想象对信仰知识进行“确信”的过程。一旦达到信仰的“沸 点”——“确信”,也就意味着宗教信仰奠基在了坚不可破的磐石之上,这之前有限的或然性证据已足以支撑起信仰的确定性,这样人由良知而获 得关于天主的知识就成为了确信无疑的,是可保证的,至少对认信者个体 而言是这样的。至此,纽曼基本完成了他对基督信仰的知识辩护,即,即使在没有充分证据或论证的情况下,赞同基督信仰仍然是合理的。依此而 论,目不识丁的基督徒并不是启蒙思想家们所认为的“傻子”,圣经中的 神迹、启示也不是宗教家的“骗术”,基督徒的热诚信仰也是合乎理性的 行为,圣经启示同样具有它的知识地位。这就是纽曼为基督启示和信仰从 认识论的角度所进行的辩护逻辑。
三、论证特
在基督宗教哲学史上,协调理性与信仰的关系,论证基督信仰的知识 地位,为基督信仰进行辩护历来就是基督宗教神哲学家和护教士的重要任 务。早期教父哲学主张“光照论”(illuminate),诉诸于情感解决
信仰问 题,将基督信仰的合理性建基于神秘的主观宗教体验之上。中世纪经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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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家则开创了理性证明信仰的路径,形成论证天主存在与信仰合理性的三 种方式:宇宙论证明、目的论证明和本体论证明。经院哲学代表了基督宗教护教思想的古典主义立场。
与理性主义护教路径不太一样,纽曼宗教认识论以信仰主体为研究 对象,具有鲜明的人学彩。经院哲学家通常从基督宗教启示/信仰的命 题入手,通过理性的逻辑推理为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进行辩护。经院哲 学家在论证基督信仰知识地位时往往采取基础主义的做法,即,将“天 主存在”、“信仰天主”等命题视为不证自明的推理“基础”。但对纽 曼而言,基督宗教信仰并非一堆抽象的理论命题,它一定是与信仰的接 受者紧密相关,信仰只有为信仰者真正的赞同才是有意义的。他所关注 的焦点并非信仰之可能问题,而是人接受启示之所以可能、合理的问 题,换言之,即使神圣启示提供的只是或然性的有限证据,人接受它仍 然是合乎理性要求的。在此,纽曼跳出理性主义的窠臼,另辟蹊径,从 人的意识和精神的整体来探讨信仰的心理发生机制,强调理性推论并不 必然导向认信,认为只有个体内在的“确感”才能保证对信仰的绝对无 条件的认信。
纽曼宗教认识论区别于古代教父作家们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他强 调平信徒信仰的合理性,为普罗信众的信仰实践进行辩护。古代教父作家 们一般是着眼于知识精英对于基督信仰的挑战,而潜在地以基督信
仰作为 “超性”知识,并通过熟练运用知识精英们的各种方法和技巧对异教知识 精英作出回应;但他们对于作为最广大的一般信众的意识、思维似乎兴趣 不大。纽曼既肯定神学家工作的不可替代性,同时又充分关注平信徒的信 仰生活,他注意从更广泛的“人性”而非“理性”的角度来理解信仰,这 样就打破了固有的将神学教授与平信徒对立起来,或对后者语焉不详的做 法。在纽曼看来,大多数人,即使他是一个文盲,只要他愿意,也可以一 贯地进行正确的推理和获得真理。与一个学富五车的神学家相比,一个目 不识丁的普通信徒同样可以通过运用“非形式推理”、“确感”而实现对 信仰的确信和赞同。
另外,纽曼宗教认识论具有鲜明的个体性特质,强调信仰的个体意 义。在纽曼看来,只有两个存在才是自明存在:“自我”和天主。因此,信仰首先应是个体的信仰,对信仰的认信必须是个体内在的确信与赞同。但个体的经验却是千差万别,因此这种原则在个体中的表现形式、来源、意义的范围以及应用的领域都会不同,从而体现为一种“个人哲学”。而当这种哲学运用到基督信仰中时,必然会导致对于个人认信的肯定。在此,不难发现早年的福音信仰对 于纽曼的深远影响,也正是在此意 义上,纽曼往往被指责为信仰上的 机会主义者,哲学上的怀疑论者。但是纽曼没有将这种个体化原则推 向极端,而是仍然试图去消解信仰 与理性,个人良知与教会权威之 间,在个体的经验与基督教义之间 的张力,寻求彼此之间的平衡,避 免陷入“主观主义”和“信仰主 义”的泥潭。
四、结语
从信仰认识论的角度为基督信 仰的知识地位进行辩护是纽曼对基 督宗教护教学做出的最大贡献,他 在与现代哲学积极对话的过程中,为基督宗教传统的护教学进行了一 次比较成功的现代阐释,重新奠定 了自启蒙运动以来饱受质疑的基督 信仰的知识地位。20世纪以来的基 督宗教哲学家如拉纳尔、朗尼根等 都不同程度受到纽曼信仰认识论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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