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公积贷款有哪些常见问题
军⼈住房公积⾦贷款的办理与普通职⼯住房公积⾦贷款的办理存在差异,不少⼈在办理过程中会遇见许多疑难的问题,今天我们就⼀起来具体讨论⼀下。
⼀、购房合同已经签了,但贷款还没批下来,怎么办?
如果申请⼈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公积⾦贷款还没有批下来,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这就要求申请⼈在办理军⼈住房公积⾦贷款前,先向所在单位了解清楚贷款条件、贷款流程、单位贷款指标是否充⾜,并与贷款银⾏、房屋开发商等进⾏充分的沟通。
⼆、军⼈退出现役还能享受公积⾦贷款利率吗?
申请⼈如果是在贷款期限内退出现役的,仍可继续享受军⼈住房公积⾦贷款优惠政策,按公积⾦贷款利率偿还贷款。
三、军⼈住房公积⾦贷款批准书有效期能不能延长?
根据规定,军⼈住房公积⾦贷款资格批准书有效期为三个⽉,不能延长,申请⼈需抓紧时间办理。
四、军⼈公积⾦贷款能不能重复申请?
军⼈公积⾦贷款不能重复申请。
五、贷款审批已通过,也拿到了资格批准书,但想更换申请银⾏可以吗?
申请⼈写⼀份⾃愿作废当前贷款批准书的申请,签字后交给单位财务部门,并由财务⼈员在公积⾦贷款管理系统填写作废单据,总队审批后即可重新申请贷款。
六、军⼈住房公积⾦贷款可⽤于部队驻地以外的异地购房吗?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可以,但购房地仅限于军⼈原籍、⼊伍所在地、⽗母或配偶⽗母常住户⼝所在地、配偶常住户⼝所在地、本⼈⼦⼥常住户⼝所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