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是如何开票的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营改增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必须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为帮助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准确理解上述规定和开具发票,现就营改增纳税人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收入补开增值税一般发票问题的政策口径和操作方法明确如下(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补开增值税一般发票问题另行明确):
1.营改增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的,未开具营业税发票但已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可以补开增值税一般发票,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按上述规定补开的增值税一般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必须要缴纳增值税,也不必须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
2.对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营改增纳税人可以按以下方法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
(1)营改增纳税人使用航信公司开票系统(即金税盘)开票的,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数额,税率栏填0,然后在备注栏注明"税率为0的销售额是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
(2)营改增纳税人使用百旺公司开票系统(即税控盘)开票的,可以通过编码的方法解决,基本操作步骤为:
如何开增值税发票 第一步,进入开票系统后首先选择商品编码;
第二步,进入操作界面,到自己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对应的商品编码后点击操作界面上的"增加'按钮,然后自编一个商品代码,将自编的商品代码的税率设为0,然后在免税类型中选择"不征税'。完成新代码编制后点击操作界面上的"储存'按钮,完成不征税代码的编制工作。
第三步,在开票系统中选定企业自编的商品代码,进入增值税一般发票开票界面,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数额,金额栏填写销售不动产已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数额,税率栏选择不征税。
2营改增之前的涉税业务补开发票截止日期有新规
问:之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截止日期延长到什么时候,发票如何开具?
答: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相关规定,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必须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营改增试点假设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十一条文件相关规定,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个人提供服务获得收入如何开票
个人提供劳务收入到税局税点是3%。
个人到税局必须要准备的材料:
一、未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经营业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生超经营范围经营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以及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时可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必须到劳务发生地和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个人技术咨询到税务局如何开票?
私营企业的发票(税票)开具,必须要依据你单位的纳税人资格来决定的,如是一般纳税人,则必须要确定销售价格,含税价必须换为不含税价,然后据以计算增值税额并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
如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必须要向你单位主管国税务局申请由其代开,也必须提供含税总收入,单价,数量等,并加盖公章去申请。
如必须要开具服务业发票,要去主管地税局购买服务业一般发票,然后按价格收入开取。必须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种发票,第一种可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而第二种发票加盖财务专用章。
4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机动车如何开票?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可以自开增值税一般发票。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旧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假设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一般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一般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一般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的政策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1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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