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补开了以前的增值税发票账务如何处理?
2016-12-22 远见财税
提问:
我们公司2015年有一笔收入,漏开了发票,但收入已确认,各种税款已交,刚发现;现在已实行营改增,我补开了增值税发票,账务如何处理,我们是小规模企业。
如何开增值税发票
答复:
在12月31日之前可以对原已缴纳营业税的收入可以开具发票,无需账务处理。只需在填写申报表的时候将本发票对应的收入填写《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需要将本项金额在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对应的行次中,同时在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对应的行次中填写相同金额的负数。具体填写和开具办法还需自行咨询属地国税机关(各地规定不同)。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