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英国人的称呼
李 杰
英国人一般对初认识的人, 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称呼方式。对地位高或年龄较长的男女, 称为Sir(先生)或Madam(夫人), 而不带姓。一般情况下则使用Mr.和Mrs.带上姓。这些称呼都比较正式,如果双方说得来, 或常常接触, 就会自然改为用个人的名字相称, 如 John, Mary等。
关系更近的人, 如父母对子女, 兄弟姊妹之间, 以及非常亲密的朋友之间, 相互称呼时可使用昵称。昵称一般是把正规的名字字尾加以变化, 如 John变成了Johnny,Thomas变成了Tom。有时一个名字有多种变化, 如女子名Elizabeth可以变成Eliza、Elise、 Betsy、 Bess、 Beth、 Liza等多种多样。至于使用哪一个,也是又本人决定。到了时侯她会说“你叫我Liza好吗?”
近年来, 许多英国人也常常用名字称呼别人 (如: Tom, Linda, John等等),而不用某某先生, 某某太太或某某小, 甚至初次见面就直呼名字。不仅年龄相近的人之间这样称呼, 年龄悬殊大的人之间也是如此, 没有不尊敬的意思。
另外,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东西随处可见,因此, 对王室成员和贵族、爵士的称呼是不能忽略的。一般说来,对女王称Your Majesty(陛下), 对亲王、王子、公主等称Your Highness(殿下)。对王子的夫人也称Your Highness(殿下)。
对于贵族的称呼, 也因其等级不同而略有差异。对地位最高的公爵(duke), 一般来说必须得称其为"某某公爵", 如 Duke of Edinburgh, Duke of Windsor 等等。对拥有侯、伯、子三等爵位的人来说, 可以使用他们确切的爵位名称,称他们为“某某侯爵”、“某某伯爵”、“某某子爵”, 如 Marquis of Stafford, Marquis of Salisbury, Earl of Essex等, 也可以把他们都泛称“某某勋爵”。在英语中, "勋爵"用 "lord"表示, 放在姓氏的前面, 如 Lord Mountbatten。对于五等爵位中最低的男爵, 则不能直称其为"某某男爵", 而一定要称"勋爵"(lord)。
在正式场合或写信时, 还要在贵族称号前加上某些修饰词。对公爵夫人要称"最高贵的"(The Most Noble), 对伯、子、男爵则要加称“公正高尚的”(The Right Honourable)。
对于拥有"Sir"头衔的英国爵士, 用英语称呼他们的名子时大有讲究。第一, 不能称其为"某某先生", 一定要用"Sir"这个词; 第二, 一定要用他们的名字。如Sir Issac Newton, 朋友们可以称他为 Sir Issac,但是不能用头衔和姓叫他 Sir Newton, 也不能把他的名字缩写, 将全名写成
Sir I. Newton。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是爵士夫人的头衔。爵士的夫人称"lady", 后面加上他丈夫的姓, 而不用自己的。在英语中, 注意一定要称爵士夫人为"lady", 头衔名称而不能用 "Mrs."。
有时妇女由于其自身的贡献或名气而被封为爵士,这时她前面就要加"Dame"的尊称,而不再使用一般的"Miss", "Mrs." 或"Ms."之类的称呼。如我们较为熟悉的<<尼罗河上的惨案>>的女作家克里斯蒂, 她一生写了66部侦探小说, 100篇短篇小说,17个剧本, 作品被翻译成了103种外国文字, 为她的祖国争了光。1971年她被封为女爵士后, 人们对他的称呼便成了 Dame Agatha Christie。和男爵士一样, 她可以被非正式的称呼为 Dame Agatha, 但不能用其姓。
此外, 对于拥有博士学位的人一般在称呼的时侯可以以博士(doctor, 缩写为 Dr.)相称。例如在人文学科领域获得博士的人, 一律称为"Ph.D."。其中 "Ph."为 "philosophy"的缩写。这个词虽有时也当"哲学"理解, 但它在希腊文中原来的意义是"爱"(philo),智慧(sophy)"。所以 "Ph.D." 只译为"博士"就可以了。对医学博士,也一般以Doctor(缩写为 Dr.)相称。这个词既是"博士"又是"大夫"。但是对于外科大夫和牙科大夫又大多不以Doctor相称,而称为Mister(Mr._____)。
还有, 英语中有少数职业或职务可用于称呼。如市长可称为"Mayor_______",当然,也可只称 Mayor, 而省去其名; Professor, Doctor, 以有权主持法庭审判的 Judge 等词也有类似的用
法。总之,所有这些称呼方式在英国文化中都有一定之规,我们学习外语只需"入乡随俗"就是了。
通讯地址: 广东汕头大学外语系 (邮编 51506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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