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8年中考招⽣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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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8年中考招⽣政策发布
义务教育招⽣
⼀、招⽣计划
全市⼩学⼀年级计划招⽣103000⼈,初中⼀年级计划招⽣85900⼈。
⼆、招⽣⼊学规定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学。
各区市要根据适龄学⽣⼈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学原则,并从当地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区⽚范围。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般实⾏单校划⽚;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统筹考虑过去区⽚划分和⽣
源分布等情况,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促进教育公平。区⽚确定后,应在⼀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家长⼯作。
(⼆)努⼒保障⼊学机会均等。
各区市要积极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学规则。⼩学⼊学⼀般采取登记⼊学,初中⼊学⼀般采取登记或对⼝直升⽅式⼊学,实⾏多校划⽚的地区⼩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式⼊学,保障⼊学机会公平。实⾏⼩升初对⼝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配对初中和⼩学学校。实⾏学区制管理的地⽅,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将热点⼩学、初中分散⾄每个学区,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致均衡。要结合实际,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等⽅式,扩⼤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式招⽣。对于新⼊学的义务教育学⽣,要均衡编班。
(三)严格按规定招收特长⽣和⾜球后备⼈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招⽣⼯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和⾜球后备⼈才招⽣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27号)要求,做好特长⽣和⾜球后备⼈才招⽣⼯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0年取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招⽣。
(四)积极做好外来务⼯⼈员随迁⼦⼥就读保障⼯作。
各区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做好外来务⼯⼈员随迁⼦⼥⼊学安置⼯作。外来务⼯⼈员随迁⼦⼥⼊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为主。
(五)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作。
各区市要对残疾⼉童少年进⾏全⾯摸底排查,充分发挥区市残疾⼈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童少年⼊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作⽤,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并进⾏合理安置。对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定教育接受能⼒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岁重度残疾⼉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并将送教的残疾⼉童少年纳⼊学籍管理。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的残疾适龄⼉童少年随班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向全市招⽣。
三、市内三区初中招⽣
(⼀)局属初中学校。
1。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七中⾯向市内三区招⽣,实⾏⽹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有关事宜详见学校招⽣简章。报名⼈数超过招⽣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式录取。青岛三⼗七中实⾏⼩班化招⽣,每班不超过40⼈。
2。青岛三⼗九中普通班纳⼊市南区招⽣范围,招⽣⽅式与市南中⽚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3.特长⽣和艺术班招⽣。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七中⾯向市内三区招收特长⽣;青岛三⼗九中普通班⾯向市南区招收特长⽣;青岛三⼗九中艺术班⾯向市内三区招⽣。青岛少⼉艺校毕业⽣须达到青岛三⼗九中统⼀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可升⼊青岛三⼗九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根据青岛少⼉艺校所在区的招⽣政策升⼊相应初中,也可申请调拨⾄户籍所在区就读。
(⼆)区属初中学校。
1.公办学校招⽣。以⼩学为单位,由区教育⾏政部门按区⽚通过整体调拨或电脑派位⽅式升⼊初中。
2.民办学校招⽣。报名、录取分两个阶段。第⼀阶段可⾯向市内三区招⽣。第⼀阶段招⽣不⾜的,⾯向学校所在区进⾏第⼆阶段招⽣。
(三)跨区域就读⼩学毕业⽣。
1.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学六年级学⽣,在就读学校参加⼩学期末考试。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政部门制定的初中招⽣⼊学规定,可升⼊当地初中。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家长提出书⾯申请,所在⼩学和区教育⾏政部门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学⽣名单及材料统⼀报学⽣户籍所在区教育⾏政部门,由户籍所在区教育⾏政部门安排到户籍所在地⾮热点初中学校就读。
2.在市内三区以外⼩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初中就读的学⽣,原则上在现就读⼩学毕业后,家长持⼩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8⽉中旬到户籍所在区教育⾏政部门申请初中⼊学。报名参加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七中及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的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区教育⾏政部门进⾏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崂⼭区麦岛⼩学毕业⽣由市南区教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学。
4.青岛第⼆实验初中与青岛六⼗五中作为同⼀个招⽣区⽚,实⾏电脑派位⽅式录取新⽣。招⽣范围为市北区浮⼭新区有关⼩学和崂⼭区埠东⽚(埠东⽚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区界以东)有关⼩学。户籍属于上述招⽣范围但在其他区域上学的应届⼩学毕业⽣,可按照跨区(⽚)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区户籍的学⽣根据本⼈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区初中学校就读。
市北区和崂⼭区教育(体)局要认真研究该区域学⽣⼊学问题,确保适龄⼉童按时⼊学接受义务教育。
(四)报名及录取。
1.⼩学毕业⽣须持《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报名单》(以下简称《报名单》)参加初中学校特长⽣报名和民办学校报名。《报名单》由毕业⼩学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学升初中联⽹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单》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留存,不再退还给学⽣。家长可向毕业⼩学申请打印或复印多份《报名单》,但学⽣在同⼀时段内只能报⼀所初中学校。
2.区教育⾏政部门、⼩学要充分尊重学⽣家长的选择,保障⼩学毕业⽣依法依规升⼊初中学校就读的权益。各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学毕业⽣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报名材料的⼩学毕业⽣。
3.已被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七中、民办学校录取的学⽣以及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和⾜球后备⼈才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学升初中报名及录取⼯作全⾯实⾏⽹上操作。各区教育⾏政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要求,将⼩学升初中志愿填报、跨区(⽚)调拨申请及安排、《报名单》打印、特长⽣报名及录取、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整体调拨录取等全部实⾏⽹上操作。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上录取系统。各区教育⾏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学升初中⽹上录取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各学校普通班、特长⽣等招⽣计划的调控管理。要按照市教育局统⼀安排,按时完成有关⽹上录取⼯作,确保⽹上录取信息准确、完整。
初中学业⽔平考试
⼀、考试科⽬和形式
(⼀)科⽬
2015级学⽣考试科⽬为语⽂、数学、英语(含⼝语和听⼒,下同)、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组织实施;考查科⽬为⾳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的考⽣可以申请重考1次。
2016级学⽣考试科⽬为地理、⽣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组织实施。
青岛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的学⽣、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青岛市参加⾼中阶段招⽣录取的青岛市户籍学⽣,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组织的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物、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青岛市初中毕业⽣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实施⽅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22号)执⾏。
(⼆)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上机操作考试,英语⼝语和听⼒实⾏上机考试,其它科⽬实⾏闭卷考试。考查科⽬
中考时间2018具体时间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东省普通中⼩学考试管理规定(试⾏)》⾃⾏确定。
⼆、各科⽬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全市普通⾼中招⽣
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72400⼈,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区(以下简称“四区”)毕业⽣15600⼈。全市普通⾼中计划招⽣37700⼈,其中四区普通⾼中计划招⽣9710⼈。
⼀、招⽣对象
普通⾼中招⽣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和未被⾼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往届毕业⽣须具有青岛市户籍。
全市普通⾼中实⾏⽹上报名,统⼀使⽤青岛市初中学业⽔平考试(⾼中阶段学校招⽣)管理平台。
⼆、招⽣计划
1.严格按计划招⽣。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中招⽣计划,提⾼⾼中阶段教育⼊学率。班额要严格控制在50⼈以内。市教育局将统⼀下达各区市普通⾼中招⽣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将不予注册学籍。
2.科学确定民办普通⾼中学校招⽣计划。民办普通⾼中学校须向所属教育⾏政部门提出招⽣计划申请。所属教育⾏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为和近⼏年实际招⽣情况等⽅⾯审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中学校招⽣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中学校在⼭东省范围内跨市招⽣的,须逐级上报招⽣计划等材料,经批准纳⼊⽣源地所在市招⽣计划后,⽅可依据相关标准招⽣录取。民办普通⾼中学校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实⾏备案制,新⽣录取名单经所属招⽣部门批准后,招⽣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名单到⽣源地招⽣部门备案。民办学校依据所在地招⽣部门公布的录取线录取新⽣。
没有填报普通⾼中志愿的考⽣,不能参加民办普通⾼中录取。已经被职业学校录取的考⽣,不允许改录民办普通⾼中。
三、招⽣区域
四区普通⾼中招⽣录取⼯作由市教育局统⼀组织,其它区市由各区市教体局分别组织。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中招⽣录取办法。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中学校⾯向四区招⽣,其它区市公办普通⾼中学校⾯向所在⾏政区域招⽣。任何普通⾼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2018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四区以外民办普通⾼中不得招收四区考⽣。
从2018年开始,青岛六中中意班、青岛九中中美班和中加班、青岛⼗六中中澳班、青岛⼗九中中美班、西海岸新区胶南⼀中中美班⾯向七区(包含红岛经济区,下同)招⽣。
四、招⽣录取
普通⾼中学校依据初中学⽣学业⽔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
1.指标⽣政策。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少将2所优质普通⾼中普通班招⽣总数的65%,依据初中毕业⽣⼈数均衡分配到招⽣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为规范、加重学⽣课业负担并因此受到教育⾏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调减其指标⽣分配名额。
2.普通⾼中⾃主招⽣。2018年,⾃主招⽣在初中学业⽔平考试之前进⾏,被录取的学⽣不再参加初中学业⽔平考试。⾃主招⽣要与学校特⾊办学相结合,淡化纸笔考试,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主招⽣实施⽅案须经所属教育⾏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2019年开始,获得⾃主招⽣资格的考⽣⼀律参加初中学业⽔平考试,具体录取办法以当年各普通⾼中学校⾃主招⽣实施⽅案为准。
3.艺体特长⽣和⾜球后备⼈才招⽣。各普通⾼中学校可按照⾃⾝办学传统和特⾊发展的需要,招收⼀定⽐例的艺体特长⽣。经批准具有招收⾜球后备⼈才资格的普通⾼中学校,可以招收⼀定数量的⾜球后备⼈才。特长⽣和⾜球后备⼈才招⽣要严格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招⽣⼯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关于公布201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和⾜球后备⼈才招⽣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27号)。
从2019年开始,全市普通⾼中(含民办普通⾼中)特长⽣招⽣⼈数严格控制在各学校年度招⽣总计划的5%以内。
4.局属五所普通⾼中(青岛六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中、青岛⼗九中、青岛三⼗九中)⾯向驻地招⽣。青岛六中⾯向西海岸新区招收2个班,青岛九中⾯向西海岸新区招收2个班,青岛实验⾼中⾯向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招收4个班,青岛⼗九中⾯向即墨区招收2个班,青岛三⼗九中⾯向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招收2个班。
5.特殊教育学校招⽣。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聋校⾯向全市招⽣。两所学校要及时公布招⽣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学考试,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在参加统⼀的学业⽔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规定的,经本⼈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6.各区市须将中职与本科“3+4”对⼝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列为提前录取批次。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不再参加其它任何批次录取。
市内三区和崂⼭区(简称“四区”)普通⾼中招⽣
⼀、志愿填报
1.四区考⽣可以同时报考普通⾼中和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平考试(⾼中阶段学校招⽣)管理平台(v),完成普通⾼中、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报考普通⾼中的考⽣(含同时报考普通⾼中和职业学校的考⽣)在规定时间内到第⼀志愿普通⾼中学校进⾏现场确认。
2.普通⾼中填报三个志愿,其中第⼀志愿与第⼆志愿为平⾏志愿。报考公办普通⾼中须根据⾃⼰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报“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中录取资格线的考⽣,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调剂到招⽣计划尚有余额的其它公办普通⾼中学校。
崂⼭⼀中、崂⼭⼆中⾯向崂⼭区初中学校毕业⽣单独招收的崂⼭班单独设置志愿(该志愿不适⽤特长⽣、指标⽣招⽣,也不适⽤国家规定的其他考⽣加分优待)。崂⼭区初中学校毕业⽣须在四区统筹招⽣志愿中第⼀或第⼆志愿报考崂⼭⼀中或崂⼭⼆中,才有资格报考崂⼭班。
⼆、录取规定
1.录取原则。普通⾼中实⾏分数制与等级制并⾏录取⽅式。普通⾼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物80分。普通⾼中学校统招⽣按8个科⽬总分从⾼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依次按照语⽂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第⼀、第⼆志愿完成招⽣计划的普通⾼中学校,考⽣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它公办普通⾼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达到合格等级的考⽣。
2.录取程序。四区考⽣录取顺序为:“3+4”本科批次、普通⾼中批次、初中起点⾼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次、五年制⾼职批次、中职技校批次。
普通⾼中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志愿学校录取。第⼆志愿完成招⽣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第⼆志愿未完成招⽣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中择优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中择优录取。
3.民办普通⾼中学校分别在民办普通⾼中学校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班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计划和招⽣范围录取新⽣(其他班级包含各类特⾊班、中外合作办学班、特长⽣、⾜球后备⼈才等)。民办学校招⽣实⾏总量控制,招⽣计划统筹使⽤。每所民办学校招⽣计划包括总计划、⾯向四区计划和四区以外计划。在不突破民办学校⾯向四区招⽣总量的前提下,允许招⽣情况较好的民办学校适度增加四区招⽣计划,最多不超过计划数50⼈。
三、指标⽣
1.指标⽣政策。将青岛⼀中、青岛⼆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中、青岛⼗七中、青岛⼗九中、青岛三⼗九中、青岛五⼗
⼋中、崂⼭⼀中、崂⼭⼆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四区各初中学校。指标⽣
学业⽔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中统招⽣录取,指标⽣加分只对第⼀志愿普通⾼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变化等⽽正常转学的学⽣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名单逐级上报市招考办,并通过合适的⽅式告知学⽣本⼈和家长。
2.指标⽣名额分配。市教育局按10所普通⾼中普通班招⽣总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四区指标⽣总⼈数。四区教育(体)局根据所属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名额。
3.指标⽣⼈选确定。根据考⽣第⼀志愿和学业⽔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第⼀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中学校的考⽣分别按总分由⾼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名额分别确定指标⽣⼈选。总分相同的考⽣,依次按照语⽂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录取进度在青岛教育政务⽹(v)公布指标⽣名单。
四、⾃主招⽣
青岛⼀中、青岛⼆中、青岛三中、青岛六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中、青岛⼗七中、青岛⼗九中、
青岛三⼗九中、青岛五⼗⼋中、崂⼭⼀中、崂⼭⼆中各招收2个班,青岛⼗六中、青岛六⼗六中各招收1个班。⾃主招⽣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主招⽣笔试与⾯试相结合,笔试科⽬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主招⽣中的作⽤。⾃主招⽣实⾏考⽣⾃主报名、学校按照招⽣⽅案⾃主录取。⾃主招⽣⽅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统⼀发布实施。每名考⽣只能报考⼀所⾃主招⽣学校(⾃主招⽣须⽹上报名并现场确认,⽹上志愿填报提交后不能修改)。
五、特长⽣和⾜球后备⼈才招⽣
局属各普通⾼中学校要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和⾜球后备⼈才招⽣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27号)要求,做好特长⽣和⾜球后备⼈才招⽣⼯作。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特长⽣和⾜球后备⼈才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主确定。获得多所普通⾼中学校特长⽣和⾜球后备⼈才资格的考⽣,从中选择⼀所普通⾼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志愿报考。特长⽣和⾜球后备⼈才资格只对第⼀志愿普通⾼中学校普通班有效。
六、艺术班招⽣
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主确定。各学校艺术班招⽣简章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从2019年开始,不再新批四区普通⾼中(含民办普通⾼中)美术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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