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二)经过审查,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置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含补贴购房);
(四)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了解,城市居民公租房优先供应的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当中的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承租城市居民公租房应当以户为单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婚(35周岁以下)子女应当作为家庭成员同时申请。
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符合申请配租城市居民公租房现行条件的,可凭“住房保障核准通知单”到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设在各区住建局)办理申请配租城市居民公租房确实认登记手续。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适时配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依据房源状况和各类申请家庭的数量等,准时制定并公布城市居民公租房批次的配租方案,并对拟配租对象的家庭状况进行社会公示。
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区分
1、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由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精确定价格购置。
2、申请对象及条件不同:廉租房针对对象主要是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而公租房是不受区域的限制。
3、定义区分: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房,由国家供应政策支持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特地面对中低收入的体,由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其他方式筹集房源,公租房全部权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全部。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和实物安排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供应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公租房租赁优势
1. 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购置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据了解,在发达国家,首次购房人的年龄比我国要大许多,年轻人长期租房是一种普遍状态。在日本、德国,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为 42 岁,法国为 37 岁,美国也在 30 岁以上,英国在 2022 2022 年间近 32% 的家庭靠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而在我国现阶段,国民太过关注购房,而租房则处于相对被忽视的境地。鉴于此,国家应在正确引导国民的住房消费理念方面有所作为,即住房应“从租到买、由小及大”。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供应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舞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体购置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削减“被买房”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主动作用。
2. 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首先,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由于廉租住房只面对最低收入体,经济适用房
尽管保障对象是中等收入体,但其价格仍旧偏高,甚至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由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三者之间不能实现对接,形成两个数量浩大的“夹心层”,即收入超过廉租住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置经济适用房的人和收入超过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置商品房的人。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对中等以下收入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其次,经济适用房是产权房,存在套利空间,且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安排,极易诱发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对中等以下收入体出租住房,不存在引发上述弊端的空间或土壤。
3. 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缺乏。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缺乏: 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意需求; 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进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意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到达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体供应数量充分、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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