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2.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低保的2.5倍,即75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先进人物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含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低保的2.5倍,即75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办申请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
1.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市政府向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按规定标准发放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2.实物配租:是根据综合排分向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提供住房,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3.公房租金核减:参照租赁补贴标准,向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范围内的租金进行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享有一种保障方式。
二、经适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全部收入低于2600;
(4X650=2600)
(三)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