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在佛⼭申请廉租房申请条件
在佛⼭打⼯的⼈还是⽐较多的,这些外来务⼯⼈员在佛⼭地区要不就是租房⼦,要不就是申请廉租房之类的,如果要申请廉租房的,要满⾜哪些条件?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店铺⼩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作为参考。
⼀、外来⼯在佛⼭申请廉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地址佛⼭市居民户⼝。
2、家庭⼈均收⼊标准为本市⼈均最低⽣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
(1)同⼀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有住房;
(2)⾃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均住房建筑⾯积在12平⽅⽶(含12平⽅⽶)以下。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5、申请⼈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式转让房产。
⼆、外来⼯在佛⼭申请廉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1、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
2、社区居委会受理后,应当在30⽇内通过查对资料、信函索证、⼊户调查等⽅式完成对申请⼈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的初审,再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并张榜公⽰,公⽰期限不少于10⽇。经公⽰有异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经公⽰⽆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建设局、民政局复审。
3、经审核,申请⼈家庭收⼊、居住状况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局在部门⽹站及《佛⼭⽇报》予以公⽰,公⽰期限为15⽇。
4、经公⽰⽆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的,区建设局予以登记建档,纳⼊廉租住房保障系统轮候,依申请办理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有关⼿续,经公⽰发⽣异议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应进⾏重新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民政局提起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它申请户的审核结果。
5、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由各区政府按实际情况每⽉或每季度公布1次。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东地区要申请廉租房的,⼀般要家庭成员共同提交申请,⽽且应该在当地有⼯作的,必须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关系证明进⾏申请,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