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1)
安居型商品房的主要申请条件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
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
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安居型商品房的主要申请条件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
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公租房的主要申请条件
1.首先要是成年人,其次要是深户,投靠子女而取得的深户是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哦;具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的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哦,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而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学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都可以视为是深户的哦。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2016深圳保障房最新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2)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体。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
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从而实现深圳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并轨运行
2016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六)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经济适用房审核程序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情况进行调查。
向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的,社区工作站应将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材料经初审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应将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由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四)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区购租政策性住房情况,并会同区民政部门对低收入家庭的资格、重点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核查。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五)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市公安、民政、国土房产、劳动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协助下,通过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进行审核。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六)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经审核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并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的社区进行公示。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购房程序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二)阅读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售房资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递交资料并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八)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原来这么多你达标了么?(3)
什么是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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