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3.05.13
∙【字 号】陕人社办发[2013]68号
∙【施行日期】2013.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诚信宣言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人社办发〔2013〕6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并把相关情况报我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切实把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做实做好。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13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
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目的
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的主题是,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恪守诚信准则,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不断提升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创建一批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并向人社部推荐一批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以品牌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活动范围及对象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依法行政许可并在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民办非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一)开展“诚信兴业”教育培训。市、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岗前诚信培训制度,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岗前诚信培训。在培训班结束时,与其签订诚信服务承诺书。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对公司法人、经理人进行诚信教育培训,并与其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省人才交流协会要积极组织省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诚信培训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对本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诚信兴业”教育培训并与其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品牌意识。
(二)建立诚信服务制度。按照人社部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建立并推行四项服务制度:一是服务公示制度。服务机构要在本单位最醒目的位置公示单位证照、服务流程、服务收费标准、监督等信息。二是服务承诺制度。服务机构要制定诚实守信服务承诺书张贴在本单位最醒目的位置,以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开诚信服务承诺。并与其人力资源行政许可部门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三是服务台账制度。服务机构要建立服务台账,准确记录服务过程,依法保守客户秘密。四是服务反馈制度。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及时、客观、公正地对自己的每项服务进行评价。并在事后主动联系服
务对象,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跟踪掌握服务后续情况,及时、妥善、有效处理好投诉纠纷。
(三)开展诚信服务月活动。省人社厅决定,2013年7月份在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月”活动。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做好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确保“诚信服务月”活动正常顺利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诚信服务月”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创建诚信服务品牌”、“争创诚信服务窗口”、“争当诚信服务标兵”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通过深入开展“诚信服务月”活动,把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到经营、管理、服务的全过程,不断强化信用观念,诚信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建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良好品牌。
(四)建立诚信档案。各级人社部门都要为自己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诚信档案。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的市、县,也可由人社部门授权行业协会负责为服务机构建立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遵纪守法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业务经营情况、诚信守诺情况、诚信评估结果等。今后,对于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许可证的同时即建立诚信档案;对已经成立的机构,要抓紧补建,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建档工作。
四、时间安排与具体步骤
创建活动开展时间: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创建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20日-31日)
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各市要制定创建活动具体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于6月5日前将创建活动方案及第一阶段创建情况报送省厅市人力资源市场处;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要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到为本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备案。
第二阶段:教育培训和建立制度阶段(2013年6月1日-30日)
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建立和实施从业人员上岗前诚信教育制度,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从业人员接受诚信教育培训和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达到100%;建立诚信服务制度。推行服务公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服务台账制度、服务反馈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发挥诚信档案在市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阶段:开展“诚信服务月”活动。(2013年7月1日-31日)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诚信服务机构”、“争创诚信服务窗口”、“争当诚信服务标兵”等主题活动,形成遵章守约、诚信经营良好风气;
第四阶段:自我评估阶段(2013年8月1日-15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参考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认真进行自我评价,从上述活动的开展情况、诚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情况、信用状况和服务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评估结束后,服务机构要于2013年8月20前将诚信状况自我评估结果报人社部门或行业协会。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阶段的评比活动。
第五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13年9月1日-10月31日)
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对服务机构诚信状况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以专项检查、实地暗访、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评选确定辖区内的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比例各市应掌握在不超过参评服务机构数量的5%,省级示范单位评选比例在4%以内,省上向人社部推荐示范单位不超过2%。各市务必于2013年
9月底前向省上报送参评单位材料;省上将于10月底以前向人社部报送我省的参评单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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