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书上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晰。
二、需要额外附审批函的十个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与此六个城市单位签约的,除就业协议书外必须附相关城市人事主管部门的审批函,才可视为完整的就业手续,录入为已签约,否则就业类型只能录为有接收函,派遣回生源地。许多同学不了解这种情况,收取协议书时应告知。录入单位主管部门名称一般以审批函上的盖章为准(厦门录入厦门市公务员局),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都以审批函上信息为准,户口迁移方向一般与档案投递地址一致,除非签约毕业生有特别说明户口去向,如果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则填写入学未迁入。
注意:厦门生源毕业生回厦门工作的,不需附厦门公务员局的审批函,即可视为完整的就业手续。录入时就业类型选已签约。不论生源所在地是厦门哪个区,单位主管部门、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都填写厦门市公务员局,户口迁移方向若入学时未迁入则填写填写入学未迁入,如果有迁入则填写厦门市公务员局。
三、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是否需要盖章的几种情况
(一)毕业生与私营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上,除用人单位意见栏需加盖公司公章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还必须加盖用人企业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的印章,才是完备的就业手续,人事代理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登记为已签约。否则,就只能登记为有接收函。 户籍地址是填什么地址
(二)中属、省属国有企业,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不加盖印章,或加盖企业自己的印章都是可以的,即为完整的就业手续。
(三)地市级的交通、邮电、烟草、电力等国有企业,应在主管部门栏加盖相应的省属主管部门的印章。
(四)省属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不加盖印章,或加盖高校自己的印章都是可以的。
(五)市属高校分情况而定,以下为一些常见高校的情况:
1、武夷学院,无论录用的毕业生是硕士还是本科生,都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主管部门为南平市公务员局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
2、龙岩学院,与武夷学院相同,无论是硕士还是本科生,都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主管部门为龙岩市人事局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
3、三明学院,如果录用的毕业生是硕士,无需另外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如果毕业生是本科生,则需加盖主管部门三明市公务员局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5、各类职业院校,都需要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主管部门为当地人事代理机构或人事局(公
务员局)。注意:福建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农业厅。
(六)考录中小学教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必须加盖相应地区人事局(公务员局)的印章。
(七)需额外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部分单位:
1、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林业厅
2、 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主管部门为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福建省外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5、 福建省教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
毕业生的几种就业类型及登记方法:
1、待就业。集中派遣前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无需进行就业登记,集中派遣时将统一派发待就业报到证。
2、有接收函。有接收函,以及就业手续办理不完整的毕业生,登记就业方案时就业类型为"有接收函"。开具的是待就业报到证。"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 、"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这三栏的内容会自动弹出,其他栏目都依据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上的
相关内容逐一填写。
3、升学。升学的毕业生录入依据为调档函复印件,就业类型选"升学",学校名称填升入学校名称,"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系统自动填写无需更改。、通讯地址、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都按照调档函上的相关内容逐一填写。升入省内院校的,户口迁移方向复制粘贴"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系统自动填写的内容。升入省外院校的,户口迁移方向填写升学学校地址及校名。(如果入学户口未迁入的学生则统一登记入学未迁入)单位隶属、单位类别、单位行业都保持原始状态,无需选择。
4、出国出境。不开具报到证,就业方案登记以接收国学校的录取函为依据,如果非留学,则需提供个人护照复印件,以及接收国大使馆同意该生入境材料复印件。就业类型选"出国出境",国家名称即填写所往国家,"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 、"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这三栏的内容会自动弹出,户口如果有迁来学校则将"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内容复制粘贴到 "户口迁移方向"栏,如果未迁来则填写入学未迁入。 "单位隶属"至"单位行业"三个栏目保持原始状态,无需选择。
5、灵活就业。以毕业生填报的灵活就业登记表为登记就业方案的依据。"就业类型"选灵活
就业,"灵活就业"栏填自主创业,单位所在区域代码、单位隶属、单位类别、单位行业都依据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企业相关信息填写。、通讯地址即为毕业生本人相关信息。"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内容系统会自动弹出,将该内容复制粘贴到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户口迁移方向这几栏即可(如果该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则迁移方向一栏一律填写入学未迁入)。
6、国家地方项目。参加选调、大学生村官、服务西部、服务基层、预征兵的毕业生,由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录入(参加三支一扶毕业生就业方案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录入,自行派发报到证,无需我校录入),就业类型为"国家地方项目"。
7、已签约。派遣前已办理完整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登记就业方案时就业类型选"已签约",其他栏目严格依照就业协议书的相关栏目内容填写。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就业手续已办理完整,如果手续不完整"就业类型"栏只能选择有接收函,依照有接收函类型登记就业方案
其他注意事项:
1、档案、户口迁往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录入依据为人才储备中心的红头接收函。就业类型选"已签约",单位名称填"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人才储备)",注意不可遗漏"(人才储备)"。主管部门栏填写"福州市公务员局",单位隶属"地(市)属",单位类别"其他事业单位",单位行业无需选择。通讯地址、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户口迁移方向一律按照接收函上内容填写。
2、办理异地派遣的学生,除与单位签约外,还需与人才市场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另外多领取两份就业协议书。例如: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办理异地派遣(派遣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的毕业生,单位名称栏需填写"福州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必须在末尾加星号"*",以示为异地派遣),其余相关信息填写原单位信息。通常可以办理异地派遣的省属人事代理机构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 篇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常见问题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档案、派遣等常见问题须知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流程
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的基本信息并签名,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后,及时将《就业协议书》的白联、蓝联交给辅导员老师录入。黄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红联由毕业生本人留存。
2、毕业前签约的同学,毕业时户口和档案的处理办法
(1)如果对方单位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请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老师,户口和档案直接转移到毕业生的签约单位。(有些毕业生打算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户口迁回原籍。处理办法:可以先由学校派遣至用人单位,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再以社会人员的身份办理户口迁移。)
(2)如果对方单位不接收档案和户口,比如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以及上海、北京的一些单位没有进沪、进京指标,或本人申请上海、北京户口未获批准等,毕业生可以在单位签章后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中签章;或者申请派遣回原籍,派回原籍者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老师。
(3)如果对方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也不需要《就业报到证》,比如上海、北京的一些单位等,毕业生只能将户口迁回原籍,因为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存放在该中心,不单独代理毕业生户口。如有此情况的毕业生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户口迁回原籍,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老师。
3、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怎么办?
有些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可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录用证明》或《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写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如果户口、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
4、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正式录用,或毕业生已考取公务员但暂未接到正式录用通知怎么办?
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正式录用,或有些毕业生已考取公务员(含选调生),但暂未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为使这部分毕业生能够纳入学校的统一派遣
计划,免去毕业后改派的不便,经请示教育厅,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由其开具《拟录用证明》或《拟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写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以及用人单位联系人、。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
5、录取为研究生后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处理办法
将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交给辅导员老师,学校列入就业方案,统一转移户口、档案。
6、毕业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办法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