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
文学的文化含义是指一切口头和书面语言行为和作品,包括今天的文学以及政治、哲学、史、宗教等一般文化形态。文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属于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积经济基础。因此文学的本质首先是反映生活的一种意识形态。这里的生活主要分为自然生活和社会生活。自然景物作为写作客体,有两种情形,从文学作品的角度而言,自然景观有自然美,作者将自然美转化为艺术美。散文中的自然景观,把自然景观作为写作对象,是作品的主人公;在小说中,自然景观是小说三大要素之一——环境,对自然景观的描写就是对自然环境的描写,其目的主要是烘托小说公形象。从实用角度讲,自然环境是科学家的研究对象,也是科学家的写作对象,其目的是揭示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自然的内在规律,为自然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自然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在文学作品中,作者一般通过纪实或者夸张的手法来描写自然景观,从而反映出客观的自然现实。而在人类摆脱了自然界的约束后,由于共同
的物质条件而相互联系起来的体,就构成了人类社会。这个社会由于人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产生和创造出来的社会环境、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由于人的社会事件带来的改变社会、改变自然、改变自身的活动结果,都可以作为写作对象反映在文学作品中。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因此以社会生活为写作客体的文学作品具有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应用文的内容,直接作用于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务;议论文中的内容,来源于社会现实,作者的写作目的是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新闻报道,是现实生活中刚刚发生的事件,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新的事实和情况;文学作品则是以审美为价值本位,“典型化”是作品创作的基本要求,任何一个艺术典型都不是只有单一的人物个性便可以塑造的,他必须典型的反映社会生活。
文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具有时代性。在社会向前发展的过程中,意识形态也相应的作出了适当改变,在此影响下,文学也随之进行了整改。例如《红楼梦》作者与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形成的是对象性关照,作者从自己的耳闻目睹,亲力亲为中观察思考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本质问题,认识到在一番鼎盛繁荣之后,这个社会因为封建专制制度,因为极度腐败,最终必然走向崩溃和灭亡。这里作者的写作客体明显带有时代性的特点。文学的时代性不仅仅显示在文学的内容上,还体现在形式上。例如唐代兴诗,宋代兴词,元代兴曲等。
而、文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主观性和独特性。
文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受到作者主观彩的影响,因此文学具有主观性和独特性。在文学的创作过程中,作者往往会加入自己的情感体验。由于受到感受主体心境、情绪等的支配,不同的主体对同一课题的感受往往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个感受主体,由于心境、情绪等的不同,对同一客体的感受也可能有极大的差别。例如当作者“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但每个作者体验到的悲喜的内涵和强弱程度都是各不相同的。同样的写作对象,由于每个人的体验不同,引起的创作冲动也是多种多样。相传宋代诗人潘大临,在重阳节时,构思成七绝诗一首,刚写下“满城风雨近重阳”起句,谁料如狼似虎的差役前来敲门逼交租税。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一下子把他的写作思路全部打断,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待差役退走后,再也想不起其他的三句诗句,一首四句七绝竟成了“独句”。后代许多好心的文人企图续出这三句,尽管韵律上合律,但从整体意境方面看总不和谐。这表明,文学是具有作者本身独特性的一种意识,每一有个人都有自己不同他人的想法,而这种想法反映在自身的文学作品中,也就形成了“同题材不同境界”的局面。
三、文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审美属性。
文学的审美含义是指具有审美属性的语言行为及其作品,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作为从广义的文学含义中所抽离出来的部分,这里的文学仅指其中具有审美属性的一部分,因此文学与其他文化形态就区别了开来。
文学作品无功利的描写社会生活,却也在无形中关注着社会,通过反映现实社会关系的丰富与深刻变化,间接地反映出试图掌握现实社会生活这一功利意图。例如在我国古代文人中常有感时伤怀之作,在这背后往往隐藏的是作者本身政治上的失意和愤懑。同时文学作品通过运用一系列的手法和技巧强化作品中的形象,从而使作者在感官上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但是这种双方间的互相对立塑造是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读者通过自己的理性思考,舍弃掉作者的作品中浮夸过大的塑造,从而使自己的理解更具有自己的审美属性。最后文学在包含了作者与读者情感的基础上,起到了建立认识的作用、如著名作家阎连科的《日光流年》通过反映受活村集体的失败,牵连到对于当今社会人们只顾经济效应。忽略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的的讽刺。作者将自己对于社会的理性认识蕴涵于作品中,使得自己的作品在具有情感美的同时,也具有了认识美的属性。
阎连科写作主体的审美意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学的审美属性。因此一篇文章要有美的属性,写作
主体就必须以审美的眼光关照和把握客观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写出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美感效应的文章来。更进步一步说,只有写作主体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学作品才会有较高的文学属性。面对同样的客观事情,具有不同审美情趣的作者,就会写出不同的作品来。例如,同是咏蝉,可以有骆宾王的“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的患难人语;可以有李商隐的“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的牢骚人语。也可以由虞世南的“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的清华人语。这些诗句各有寄托,成为唐代文坛的咏蝉三绝,但是,从品格上看,由于虞世南的诗句抒发了对人的内在品格的热情赞美歌高度自信,表现出一种雍容不迫的风度气韵,就显得高出一筹。再如,历代文人学士写下了不少登临抒怀之作。而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之所以能鹤立鸡,卓然独步,成为千古不朽的名章,也正因为它自标高格,抒发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宽广情怀。因此提高文学的审美属性就务必要提高作者本身的审美属性。
总结:文学的本质是人们通过理性思考反映生活的具有审美属性的主观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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