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由特定机构强制执⾏的政策法规。医疗保险补交新规定有哪些呢?企业因筹资困难⽆法⾜额缴清医疗保险,可向医保征缴部门签订相关补交协议,在⼀定期限内补交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补交新规定有哪些?下⾯是番茄⼩编来为您整理的2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保险补交有哪些新规定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医疗保险补交新规定
⼀、医疗保险企业补交新规定
2、企业因筹资困难,不能⾜额缴清医疗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征缴机构与企业签订医疗保险补交协议。如⽋费企业发⽣被兼并、分⽴、破产的情况,按照以下⽅法签订补交协议。
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签订补缴协议。
②⽋费单位分⽴的,与各分⽴⽅签订补缴协议。
③⽋费单位进⼊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④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法完全清偿的⽋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医疗保险补缴⽋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费信息。
⼆、医疗保险个⼈补交新规定
1、个⼈补交医疗保险按照停保期限进⾏补交,此种补交⽅式⽐较适合年纪⼤的职⼯,参保时间长的参保⼈员。
2、对于医疗保险缴纳时间不长的退休⼈员可选择不⽤补交,直接到医疗保险⼀次性结算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补交条件
养老保险补交退休⼈员在退休时医疗保险必须累计缴纳到⼀定年限后,才可以补交。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5-10年,职⼯退休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终⾝保障待遇。
如果职⼯退休后医疗保险达不到相关规定,补交医疗保险需按照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补交材料
1、职⼯档案和养⽼保险⼿册;
2、《补缴基本养⽼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医疗保险补交流程
1、单位经办⼈员携带资料到征缴窗⼝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录⼊⼿续;
2、⽤⼈单位持补缴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3、⽤⼈单位携交款发票,由社保经办机构⼈员在《北京市企业职⼯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社保部门办理意见栏签字并加盖业务章;
4、⽤⼈单位凭盖章后的《北京市企业职⼯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5、⽤⼈单位重新认定年限后,办理在职转退休⼿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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